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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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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路秘书 发表于 2014-2-28 11: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绥滨县向日村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的调查
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集约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石柱县六塘乡三坪村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经济发展科学化,加快了现代农业进程。
一、向日村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概况
绥滨镇向日村座落于绥滨县城北五公里、绥嘉路与富绥松花江大桥交汇处。全村现有农户125户,农业人口383人,耕地面积6150亩。2009年,全体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组建了现代大型农机合作社,以集约经营、统一核算、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经营模式,全村6150亩耕地全部实施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坚持多业并举,积极发展打工经济、大桥经济,突出发展棚室蔬菜生产小区、绿色养殖小区、优质烤烟小区三大经济板块,总体布局上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现代化、农业发展产业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的目标。2010年,全村农业总收入实现680万元,农业纯收入460万元,村集体收入新增30万元,农业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全村实现了住房砖瓦化率、有线电视入户率、村屯道路硬质化率、围栏改造率、标准化卫生厕所改造率、自来水入户率、程控电话率、新农合参保率、村内街道绿化率、土地规模经营全村入股率十个100%,截止到2010年底,两年时间村集体新增固定资产411万元。
二、向日村土地流转模整村推进的经验
绥滨县向日村力促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自发流转向自觉流转、由分散流转向规模流转、由无序流转向规范流转、由粗放流转向高效流转发展,并把推进土地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金钥匙”、民营经济的“孵化器”、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剂”。
(一)调动农民积极性,变“要我入社”为“我要入社”。向日村农民之所以对全村土地规模经营热情高涨,关键是采取了组建农民合作社等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参与合作经营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一是项目牵动农民入社。向日村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适于大机械作业。经多方努力,该村争取到了千万元的北欧贷款大型农机作业合作社项目,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实现了农民期盼多年的愿望。二是利益吸引农民入社。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把村里超标机动地和小开荒土地全部交给合作社经营,收益的50%归村集体所有,剩余的50%分配给入社农民,农民看到了预期收益,增强了加入合作社的自觉性。三是政府引导农民入社。县、乡两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广泛深入宣传的基础上,采取算账对比、典型示范等有效形式,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村干部带头交出自己的土地入股,打消了农民的思想顾虑。四是解决“两个剩余”促进农民入社。农机作业合作社成立后,全村种植业只需20多个劳动力,如何解决剩余劳动力和剩余时间的问题成为合作社成败的关键。该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性地采取了“六对一会”工作法,先后组建了农业机械、外出务工、蔬菜生产、烤烟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业科技六个作业服务队和农民救助金互助会,不但解决了全村160多名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而且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进一步活化机制、创新载体,利用国家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组织本村村民出工建设,既增加了村民收入,又充分调动了村民积极性,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形成了自己家园自己建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了多元化增收。2009年村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2010年增收30万元。
(二)采用符合实际的经营模式,推进全村土地规模经营。承包田规模经营实行五统一两分散模式。即:统一整地、统一起垄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收割和分散管理、分散销售。机动地实行七统一模式。即:统一整地、统一起垄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统一收割、统一销售。销售后,扣除生产费用以现金方式按人口分配给农户。通过统一整地,地块与地块间的废弃地以及农田路都变成了耕地,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耕地面积达160亩,农民增收3万元;通过统一管理,重新丈量出超标机动地、账外地达到600亩;通过统一购置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约3万余元;通过规模经营,标准化作业,可实现每亩节约成本20元,亩增产40公斤,全村农民增收40余万元。
(三)引导农民多渠道增收,合理消化“两个剩余”。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后,劳动力生产率显著提高,出现了“两个剩余”。为实现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有效利用“两个剩余”,向日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探索出了一条强村富民之路。一是发展劳务产业。向日村成立了外出务工服务队,强化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协调,目前已经与周边农场进行了有效对接,有42人到周边农场从事水稻种植等长期务工服务,每年人均收入在1.2万元。同时,抢抓富绥松花江公路大桥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运输业和劳务服务业,50余人为松花江大桥建设提供劳务服务,劳务经济收入将超过80万元,人均增收2000元。二是发展蔬菜种植小区。目前,已经由农开办和村集体共同投入20万元,建设了10栋蔬菜大棚,承包给5户农民,每个蔬菜大棚收益4000元左右,每年安排富余劳动力20余人,村集体每年收取承包费1万元。通过发展设施农业,为农民增收找到了新门路,为村集体创收找到了新途径,三年内蔬菜大棚将发展到25栋。三是发展烤烟生产。投资30万元建设了新式烤烟房,购置了烤烟设备,建设5栋新式烤烟房,实行集体管理,技术承包,每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生产期间需要长期工3人,临时用工达60人,三年内将发展新式烤烟房20栋。四是发展养殖业。投入3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的养殖小区,每年计划养殖绿色生猪100头,小笨鸡300只,大鹅200只和7000平方米养鱼水面,实现收入8万元以上。同时,将养殖场承包给农户,每年长期用工4人,每个劳动力收入在7000元以上,村集体每年收取承包费1万元。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用来发展沼气,发酵后的物质用来养鱼,剩下的沼气液用来浇灌蔬菜,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五是发展水稻生产。由于村内300亩水稻地块零散,分布不均,统一经营困难,经全体村民大会决定将这300亩水稻分包给7户有水稻种植经验的农户,村集体年收入7万元。通过培育主导产业,实施多业并举,加快了分工分业进程,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特别是在2009年,绥滨县域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干旱,又经历了低温、寡照等多种灾害,但是向日村凭借着土地规模经营和分工分业,成功规避了风险,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实现了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800元,村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
(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整村推进进程。向日村在实行全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一个科学、务实、长效的工作体系。一是不断拓宽引资渠道。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关键是投入问题。向日村通过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引导性投入,整合了农业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带动了县、乡两级政府和农民投入,实现了投资多元化,保证了现代农业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坚持树立规划引领发展的理念。制定了三年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村屯建设等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逐步推进,切实保证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实施能人带动战略。在组织建设上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强化支部核心堡垒作用,开展“四陪双带”活动,党员、积极分子模范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村内6个新型合作社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有5名是党员。选举确定了机械耕作能手为大型农业机械作业队队长,将大棚承包给了蔬菜种植能手,烤烟房承包给具有烤烟技师资质的技术人员,猪场承包给具有多年养殖经验的大户。在产业发展上,处处都体现了能人带动、骨干引领的作用,保证了各类发展项目有力推进、迅猛发展。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无论是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还是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民都是主体,在工作中,向日村严格执行“一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不断完善村民议事规则,切实将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完全交给广大村民,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村民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为扶贫开发、强村富民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向日村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的几点启示
绥滨县向日村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这一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提高农民思想认识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现阶段,土地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最基本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在城市务工时,城市的社会保障把他们排除在外,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抱着靠土地养老的思想。再加上部分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很难接受新事物,把土地视为“命根子”、“活命田”,有的甚至认为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基本依靠,就算土地比较效益较低,农民也不愿轻易流转。因此,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当务之急是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
——村级两委班子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对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起到决定作用。村级两委班子是农村工作的“领头羊”,做好农村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村级领导班子。向日村土地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够实现整村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该村“两委”班子的意识转变、思想解放,得益于“两委”班子的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得益于“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但目前部分村屯依然存在着村级集体经济来源相对不足,“无钱办事”;农民心态不一、需求多元化、“有钱难办事”;责大权小任务重,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民主进程和农民觉悟不相适应,两委关系不协调;优秀人才不愿勇挑重担,个别村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严重削弱了村级两委班子的领导力和执行力,遏制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及农业规模经营是完善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要求,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深入推进。一是政策导向弱。中央最早提出的土地流转政策,没有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对农民缺乏正确的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至今也没有得到积极扶持。政府没有像鼓励农产品加工那样投入扶持资金,加之企业、个人承转的土地规模有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比农产品加工的风险更大,这就严重制约着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经营的效益。二是流转周期短。由于出让方担心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担心政策变化,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大多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有的是一年一签。因此,一般的经营者不敢过多投入,造成流转效益低下;也有些经营者为了眼前利益,实行掠夺式经营,不搞农田基本建设,不施农家肥,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土地板结,地力下降。三是成片流转难。成片的土地由众多农户承包,如果以农民自发的零星流转为主,只要其中一些农户的土地不流转,经营大户虽然承包了大量土地,但仍然改变不了地块分散的状况,也就很难形成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从而影响了土地整体耕作效能的提高。四是流转手续不规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私下流转的多,有组织流转的少;转包、出租或代耕的多,转让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这就造成流转仅靠人际关系和个人诚信来维系,缺乏有效的责权、权属利益保护,隐患很大。因此,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流转机制,进一步适应流转需要,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手段。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目前我省村土地流转各服务环节还没能有效发挥其作用,还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缺少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大多数农村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不高,市场化程度较低,土地供求信息渠道不畅,时常出现土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
安徽省凤台县实行农地托管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调查报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稳定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课题组
课题组长:徐小青 刘守英
执 笔 人:徐小青 金三林
【摘 要】近年来,安徽省凤台县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模式,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及土地用途的基础上,由土地托管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订单式”全程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益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是新时期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有益探索。但从总体上看,土地托管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缺乏政策导向和政府有效监管,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应本着“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方针,加强政策引导,并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推动土地托管规范有序发展。
【关键词】土地托管;成效;建议;安徽省
在近几年农村经营形式探索中,土地托管方式在四川、河北、山东、安徽等地方陆续出现,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近期我们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土地托管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土地托管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农业经营方式,能适应不同层次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能较好地解决土地经营散、农民年龄大、农技推广难、种粮效益低等问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
一、土地托管的内涵及特征
(一)土地托管的内涵
土地托管,就是在“农户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服务自选”原则下,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及土地用途,由托管服务组织(通常为土地托管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的全程服务,即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保姆式”服务,土地托管的实质是“农业生产托管”,是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各地农村土地托管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大致相同,但具体的组织发起方式不尽相同,运作模式也各有特点。有的土地托管组织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发起成立;有的由农技人员发起成立,如从事育种、植保等技术人员带头组建;有的由农资经营者发起,如经营种子、化肥等人员带头成立;有的由农机户组建,还有的由村干部发起成立,以及由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等各种方式。托管组织一般都按合作社章程规定,设有专门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大多都成立有专业服务队伍,如农机服务队、农技服务队、农资服务队、劳务服务队、植保服务队等,并聘请生产经营专家及农业技术专家作咨询。随着土地托管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还在县、乡、村三级建立土地托管中心等管理服务机构,集中办理土地托管的相关事宜。
(二)土地托管的主要模式
目前开展的土地托管模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类:一是“半托”型合作模式,也叫菜单式托管。一些季节性在外打工和家庭劳动力不足或缺少技术的农户,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托管组织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托管组织和农民结算服务费用。二是“全托”型合作模式,也叫全程托管。主要是常年外出打工或无劳动能力农户,将土地委托给托管组织全权管理,托管组织实行从种到收全程服务。全程托管又可分为收益型全托和服务型全托两种。收益型全托是指农民将土地委托托管组织全权管理,托管组织每年给农民定额租金或分红。服务型全托是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托管组织收取服务费,并向农户保证达到定额的产量。三是承租型合作模式。多年外出打工或举家外出多年的农户,与托管组织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托管组织,由托管组织统一经营。四是土地入股模式。农民用土地作股加入托管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同土地托管组织经营的业务各有侧重,有的是各种土地托管模式同时运作,有的只运作其中一种模式。但总体来看,运行较好的是菜单式托管模式,其中又以播种、收割和病虫害防治最受农民欢迎。
(三)土地托管的主要特点
与其他农业经营方式相比,土地托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土地托管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服务。它具有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上统一经营的服务功能,既可以为独立经营的农产服务,也可以为生产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服务,是一种以社会化服务为主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新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2.土地托管的适用性比较灵活。农户可以托管某一环节,也可以全部托管。托管组织既可以以全托的形式受让农产的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也可以以社会化服务带动各种经营主体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农业生产。3.土地托管的组织形式较为灵活。它完全实行合作组织“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所补充的是原有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的缺位因素。4.土地托管组织成立的门槛较低。其组织者可以是普通农民,也可以是一个村集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安徽省凤台县土地托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淮南市凤台县是安徽省土地托管开展较早、规模较大的县之一,目前土地托管合作社有4家,流转面积近2万亩,主要从事粮食种植。我们调研的杨村乡店集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沿淝糯米专业合作社),对农民生产的各类农事进行细化分解,探索订单服务,实行土地托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店集村土地托管合作社成立的背景
凤台县杨村乡店集村有农民2746人,耕地面积5053亩,是典型的农业村。村里有840人常年在外地打工,另有近500人就近务工。随着劳动力不断转移,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村里在2007年把有意愿从事农业服务的人组织起来,成立了凤台县沿淝糯米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组织队伍,将外出人员的土地统一代耕代种,在粮食卖出后和土地承包农户利润分成。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基本上都是“一事一议”,随行就市。但这种服务模式不够专业,没有标准,对服务质量没有承诺。针对这种情况,合作社在2010年成立了土地托管中心,把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按照“十统一”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的全程“菜单式”托管服务。目前,社员已达800人,托管土地近5000亩。
(二)土地托管的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合作社制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管理机构,制定了入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岗位责任制度、议事制度等相关制度。涉及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经成员代表一人一票表决后方能通过,合作社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的监督。
2.规范土地托管流程。合作社成立土地托管中心,搭建交易平台,并制定规范的土地托管流程:土地承包户到合作社洽谈咨询,形成托管意向后,合作社登记丈量承包户托管土地,并留影像证明。然后与农户按照“双方自愿、合同制约”的原则,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托管合同。托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托管土地农户的权益、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和义务、农户收益支付方式等,期限一般为3年。
3.统一服务内容,提供菜单式服务。针对农村农业生产的现实,合作社把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实行“十统一”服务:一是统一供种,为托管土地提供优质良种。二是统一供肥,按照省市县农业部门推荐竞标的各种专用肥,改变农民那种重氮、轻磷、缺钾的做法。三是统一耕种,保水、保墒、保肥,既耐旱耐涝,又促进增收。四是统一机条播(机插秧),出苗齐、快、分蘖多,改变托管土地传统种植模式。五是统一开沟,旱可灌、涝可排,解决托管土地小麦渍害问题。六是统防统治,合作社成立了两个机防队,对病虫害进行及时有效防治,农药由县植保站直接供应。七是统管统水,合理调控托管土地用水。八是统一收割,方便了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家庭和农村困难家庭在农忙季节劳动力不足问题。九是统一回收加工销售,提高托管土地产品附加值。十是统一秸秆综合利用,收割机必须加装粉碎装置,收割的秸秆可以直接作为饲料养牛、还田,有效解决托管土地秸秆焚烧问题。统一服务的项目根据实际,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方便群众选择。
4.农民选择合适的方式托管土地。合作社对粮食作物推出了“全托”和“半托”两种服务模式。全托就是农民不再自己种地,而由合作社帮其耕种,保证一定的产量。收获后,合作社给农民约定数量的粮食;或将粮食全部给农民,农民付给合作社一定的服务费用;或由合作社按协议价格统一收购。半托就是农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服务项目,向合作社交付每亩每年两季所必需的种子、化肥、农药、收割等生产成本费用,根据农民的需要由合作社有偿代劳,收获全归农民自己所有。
5.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开展规模化服务。合作社利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等农机具,实行保护性耕作、小麦与玉米机械化播种和收获,开展机械化耕、耙、播、收、植保作业,提高规模效益。二是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将全托的土地就近划分成几个相对集中的地块,重新进行规划整理,将原来的水沟、土垄平掉,使之有利于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收益。
6.保障合作社自身和社员的收益。合作社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协议收购价,这部分价格差是合作社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农业机械作业收入;三是生产资料经营收入。合作社的盈利,根据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发展公积金后按股份进行分配。通过规范收益分配,增强了合作社的发展后劲,提高了合作社的吸引力。
(三)土地托管的主要成效
从调研情况来看,土地托管通过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生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和效率,实现“四个降低”和“六个提高”。
“四个降低”体现在:一是农资成本降低。合作社能批量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享受农资公司优惠价。二是农资用量降低。合作社通过精量播种,配方施肥,规范使用农药,统一除草、防虫、防病,农资用量大大降低。三是机械化成本降低。土地连片耕种收割,农机有效工作时间增加,油料成本降低了20%左右。四是水电设施投入降低。土地托管后,水泵、电线、龙带统一调度,大大降低了这些物资的使用量,毁损物资也大大降低。
“六个提高”体现在:一是机械化效率、效益提高。农机有效工作时间的增加,使农机收割效率比以前提高40%左右,农机户效益增加30%以上。二是规模化经营程度提高。合作社在服务范围内,把一家一户分散零星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服务,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三是科技兴农水平提高。土地托管,实行统一经营,优质良种、精量播种、配方施肥、科学除草、科学防治病虫害等农业科技落到实处了,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来科技兴农“上热中喊下盼落实难”问题。四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托管后,由托管员专业管理,粮食生产亩均劳动工日比托管前下降了一半,劳动生产率成倍提高。五是水电设施利用率提高。土地托管前,灌溉所需的水泵、电线、水带,各家各户自购自用,利用率低,土地托管后,使用电线、水带数不到以前的半数,设施利用率成倍提高。六是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合作社为外出务工农民“托管”土地后,使这些农民完全从土地中解放了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增加了非农收入,也进一步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托管的“十个统一”、“四个降低”、“六个提高”,实现了农户、专业合作社等多方共赢,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从凤台县店集村的调研情况来看,土地托管每亩年均能少投入240元,多增收340元,托管土地每年每亩纯收入有近千元,高于当地600元左右的土地流转费用。
凤台县店集村土地托管收益情况
服务项目
增收或节约情况
统一供种
每亩仅需22斤,此一项每亩就少投入20元,多收100斤
统一供肥
每亩少投入15元,多增收15%~20%;“统一旋耕”按照此方式旋15cm,耕16cm,再旋15cm,保水保墒保肥,既耐旱耐涝,又促进增产
统一条播
每亩播22斤种子获得的产量比撒60斤种子的产量还要高
统一水稻机插秧
节约种子、人工费、水费、电费等,而且出米率高,每亩净增收202.5元
统一开沟
旱可灌、涝可排,而且收获的小麦千粒重超过42克,增加小麦亩产量
统防统治
增加村民的就业,防止部分农药对自然界的二次污染及意外事故,减少水稻用药的遍数,节约了用药成本
统管统水
1000亩的管水2人就可以了,既解决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又为留守人员减少不必要意外事情发生
统一收割
把秸秆保留在10厘米以下,收割机必须加粉碎装置,收割的秸秆可以直接作为饲料养牛、还田,杜绝了秸秆焚烧,而且比流动作业的成本低0.5元
统一回收加工销售
小麦是为县种子公司繁育的良种,水稻生产的糯米是迎驾酒厂的订单产品。2011年,小麦回收价格比市场多0.07元,水稻比市场多0.03元,小麦亩增收60元,水稻增收30元,并且增加了就业,促进了农民的致富
统一秸秆综合利用
可以供肉牛养殖,为村豆腐及豆腐皮加工做燃料,而且不在田间燃烧秸秆,保护环境
三、对土地托管的评价和建议
(一)评价
从凤台县的调研情况并结合其他地方的公开信息来看,土地托管是新时期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有益探索,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第一,土地托管适应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需要。它能够把家庭分散经营与托管合作社统一服务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土地、技术、科技、农资、劳动者和经营者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探索出了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农业社会化经营的一条新路。第二,土地托管符合农民的现实需求。土地托管组织以多种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服务项目,既不直接触动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减少农民失地的担心,又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托管农民所得的收益也比简单流转要多。在现阶段,土地托管能够被大部分农民所接受。第三,土地托管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它以土地托管组织为龙头,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将农民、科技人员、专业服务人员等联为一体,建立起农业专业化服务网络,带动了先进生产技术与农用机械的应用,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和相关主体的企业化运行,是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路径。
(二)几点建议
目前,安徽省土地托管主要以粮食种植及销售为主,托管非粮农产品和从事粮食深加工尚不多见,土地托管组织数量还不够多、实力不够强,总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缺乏政策导向和政府有效监管,土地托管的程序、收费、利益分配等还需要规范。二是土地托管融资比较困难,农业保险险种少、赔偿额度低。三是合作社与雇工之间没有完善的用工规范制度,时有矛盾产生。四是普遍面临大型机械(烘干机等)缺乏、仓储设施不足等困难,直接影响托管服务质量和效益。这些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存在,下一步,应本着“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方针,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土地托管规范有序发展。
1.正确把握推进土地托管的原则。土地托管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应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以及“合作社进退自由”的要求,针对不同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允许土地“半托”、“全托”、“承租”、“入股”等各种托管形式长期并存,让农民自己选择土地托管模式,不搞行政命令推动。
2.加强对土地托管的引导。土地托管这种新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引导,根据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把农民群众的自发创造,转变为社会共识,转变为政府行为。当前,特别要重视在乡村两级建立健全托管服务中心,发挥好中介、中转、监督和协调的作用。
3.加大对土地托管组织的资金扶持。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各类托管组织的发展,把土地托管服务纳入市、县设立的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范围,对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或连片托管高价值经济作物的土地托管组织,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贴息贷款等扶持。鼓励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积极创新适合托管组织的金融产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托管组织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4.加大对土地托管组织的项目支持。对于土地托管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地块,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地整理、特色农产品基地、小农水等涉农开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地托管组织承担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粮棉油高产创建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国家农业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信贷和农业保险、仓储用地等方面适当向土地托管组织倾斜,提高各类土地托管组织的发展水平。
5.建立防灾机制,规避土地托管的风险。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用于土地托管的保险业务,提高各类土地托管组织的抗风险能力。引导托管组织将托管的土地全部加入农业保险,减少和弥补天灾人祸给自身和农户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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