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方针 为解决我公司长期以来督查与考核分离,和督查权威低的问题,改变“督而不实,考而不准”现状,从根本上扭转抓工作时松时紧,选拔干部依据不足的局面,并加快转变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促进公司新的战略意图高效落地;公司经过一年多摸索和实践,目前虽已初步出台了一套《督查处罚条例》,该条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但是实际操作中,对各中心(厂、部)工作影响不大,效果不明显,况且条例个中条款太过具体,覆盖面严重不够。 加之,公司各中心事项过于繁多,而督查力量有限,也决定了督查工作必须突出重点,要采取“十指弹琴,突出重点”督查方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盘。 基于以上考虑,公司决定在各中心建立“督考合一”工作机制,让督查手段直接参与目标管理,使日常督查成果成为目标考核依据,实现督考合一。 二、主要目标(即“督考合一”工作机制内涵) 其一,“三结合”的工作原则:将督查结果与目标考核相结的原则,以确保工作落实推动力;将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落实末位淘汰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提拔晋升相结合的原则,以解决三个“一个样”(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问题,最终实现:基层沉下心,中层有耐心,高层有主心。 其二,“三建立”的工作原则:建立督考办与各中心(厂、部)常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建立督考数据库,各考核主体定期上报,确保考量数据积累;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督查工作大格局,确保考核和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楚、量化具体。 督考合一的工作机制,是在原有考核表的基础上,使“督”有重点,“考”有目标,既增加了“督”的刚性,又增加“考”的科学性。以这种工作机制取代以前,必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确保政令畅通。 三、实施步骤(即“督考合一”工作方案) 督考合一的工作机制,作为政令畅通的“总抓手”,作为强化工作落实的“指挥棒”,如何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盘?也即“督考合一”工作方案内容是什么? “督考合一”工作方案,简称“553工作方案”。通过5个不同中心部门,完成“5项重点”工作督查,解决“3个主要矛盾”。5个中心部门,即生产、技术、营销、采购、财务;5项重点工作,即现场督查、事件督查、目标督查、作风效能督查、工作记录督查;3个主要矛盾,即产供销矛盾、职责与流程矛盾、生产与计划矛盾。 5项重点督查工作解析: 现场督查:即本部门内部工作质量检查,应直接与本部门相关督查条例挂钩; 事件督查:即涉及本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具体问题; 目标督查:即让督查手段直接管理本部门目标,使日常督查成果成为本部门目标考核依据;此项是督考合一的关键; 作风效能督查:即本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应直接与督查通用条例挂钩; 工作记录督查:即按督查条例所规定,督促上交相关工作记录。 各中心总监每月5日前对总经办主任(有总经理授权),上交5项重点督查工作记录外,还应如期上交以下记录: 如生产中心应如期上交:产值完成情况和各车间员工出勤;技术中心应上交技术分析会、成本创新会记录、质检记录和让步接收记录;财务中心应整理上交产值计算表,成本控制记录和定额原始记录;采购中心应如期上交新增合格供方名单、或到期资质证明;营销中心应及时上交客户资料,合同登记(目录)备份和顾客反馈表;如违反公司保密条例,可斟情处理。 四、措施与要求 “督考合一”的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一边干工作,一边想着怎么向领导汇报”状态;现在,这种机制,会及时把“我们干了什么、干了多少、干的怎样”进行上报,并且帮助协调工作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督考工作已经实践证明,是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鉴于目前“新的薪酬未形成新激励”,公司实施督考合一,其目的在于既“扬鞭催快马”,又能“挥鞭打慢牛”。 既要发挥督考合一机制的激励作用,起到“重奖一个,带动一群”效应; 又要发挥督考合一机制的约束作用,产生“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还要发挥督考机制的参谋作用,“建议一策,推动全盘”。(总经办)
; g. {5 A9 t% I/ h7 {" n#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