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克服“无知”作风,争做“学习”型民警。著名作家王蒙曾经说过“学习是一个人真正的看家本领,是人的第一特点,第一长处,第一智慧,第一本源,其他一切都是学习的成果,学习的恩泽”。新形势下各种知识日新月异,不学则退,不学则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学则难以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因此,公安民警在学习中要坚决戒掉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抓一抓,学一学”、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只求“过得去”、图虚名,混学历,拿文凭、看报看个题,读书读个皮,阅读图稀奇、不联系实际做深入思考的学风。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一种本领、一种境界”。在学习中掌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警务技能技巧、管理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扩大知识视野,增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指导工作的水平。 二、克服“守旧”作风,争做“创新”型民警。只有创新,惟有发展。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新时期公安民警要出色地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就必须要加强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掌握新技能,努力提高创新能力,确保思想不僵化、工作不呆板,永葆青春活力。做到常思创新之责,常谋创新之举,常砺创新之志,以崭新的视角、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超越中不断进步,向一流的公安工作迈进。 三、克服“空谈”作风,争做“实干”型民警。“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成与败的古训。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少讲空话,多干实事。”目的就是把时间用在干工作、求实效上。因此,公安民警在转变作风中要锤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要树立敢于吃苦,模范带头,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坚决戒掉干事创业缺乏激情,得过且过,工作不积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消极应付,稀里糊涂混日子、工作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甘当“差不多先生”的工作作风,在工作岗位上突出一个“勤”字,进一步增强创一流业绩的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克服“衙门”作风,争做“服务”型民警。“衙门”作风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群众深恶痛绝。因此,公安民警要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的特权思想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消除人民群众看不惯的、人民群众不服气的、人民群众有怨气的问题,弄清楚“主人”与“公仆”的关系,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与群众打交道要尊重他人、礼貌待人、说话和气、主动热情,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五、克服“安逸”作风,争做“有为”型民警。有为才能有位。要有位,首先要摆正位置。我认为,我们的位置就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主题,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如果被动应付,按部就班,靠“推着走,跟着干”,就会贻误战机,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就会得不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显然就没有位。因此,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戒掉推一推、动一动,“懒、散、拖、推”和“稀、拉、松”的作风,要以时不待我的精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克服“私欲”作风,争做“廉洁”型民警。廉洁是一个人的优秀品质,是从警之道、立警之本。由于基层民警的工作特点是接触社会面广,比较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和社会阴暗面的腐蚀、容易经受不住诱惑,久而久之,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思想有所滋长,把握不住就会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俘虏,演绎出“吃拿卡要”、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多发病”。因此,公安民警要做到警钟长鸣,要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的冲击和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袭,洁身自好,永葆民警本色,自觉以反面教材为警示,时刻提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经常给自己“量尺子”、“照镜子”、“过电影”,并及时“扫地”、“洗脸”、“问心”,打牢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从警一日,廉洁终生。 七、克服“瞒骗”作风,争做“诚信”型民警。诚信,是为人的品行,是做事的品格,是生活的品位,也是人生的品牌,更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有句话:“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无信尚且不立,何况为官施政乎?公安民警作为人民的仆,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对群众的承诺要及时兑现,不能出尔反尔,弄虚做假,必须自觉地当好诚信的示范者、实践者,重操守,讲信作,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诚心诚意、尽心尽力为群众谋利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八、克服“好人”作风,争做“责任”型民警。常言道:“好人主义害死人”。“好人主义”实质是“利己主义”,就是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断后路。“好人主义”也是“害人主义”。有些同志,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留得人情好办事”,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发现同志有是非过错,宁愿说些奉承话,也不肯“拉拉袖子提个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劝阻的不劝阻,该制止的不制止,最后使得有错误的同志执迷不悟,错失改正错误的良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因此,作为公安民警要本着对公安事业负责,对他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工作,叫响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职责我履行,切实做一个让领导放心、让同事放心的好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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