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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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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能为大匠 发表于 2013-10-30 0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最近一段时间,我借工作之便,就“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这个问题,走访了监利县21个乡镇105个村(每个乡镇5个村),“故事”听了几百个,笔记录了两大本,想用一两句话提炼调查结果有点为难,不过,有位村干部编了一段绕口令,倒是可以帮我这个忙。他说税改后的农村公益事业“有些事情急需搞,因有政策不好搞,可让群众代表搞,但要监督规范搞,不搞群众有怨言,乱搞税改就白搞,农民应该出钱搞,国家也要参与搞。”
  一、监利县委的审慎探索

  手头有几份资料,看得出监利县委在“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的问题上非常稳重又比较积极的态度。

  一份是今年8月19日,县委书记余日福在全县农村税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兴办公益事业这一块是这么说的:

  “发展是硬道理,离开了大发展谈些修桥修路的小事,那不是科学的发展观。办好事应该,但要量力而行,社会事业与经济要协调发展,监利的老百姓如果温饱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他们也不奢望社会事业达到一个现代化的水平。我们有的地方,不要拿建设公益事业的帽子来掩盖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比方说搞点政绩工程,搞点形象工程。这样做,老百姓实际上是不同意的。”

  余日福同志这段话是有所指的。这场大会上,县税改办通报了全县税改方面的16个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3个乡镇以建乡村公路为由挤提村级两工和一事一议经费,少数村违规收取村级公路集资,个别村农民不堪乡村两级公路集资重负,意见很大。这些问题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分管税改的县委副书记傅先明还为此在大会上拍了桌子。这些问题在会后都得到了整改,相关组织和责任人受到了处理。

  余日福在这场讲话中针对“现在乡村干部处于两难境地,不为群众办事,怕群众不拥护;想搞一点事业,又怕违反政策”讲了五句话,叫“五个宁可不可”:“宁可放慢公益事业的速度,不可违背税改政策的落实;宁可牺牲政府的政绩,不可牺牲政府的形象;宁可得罪少数干部,不可得罪多数农民;宁可让干部过紧日子,不可让农民过苦日子;宁可让少数人说政府没有人情味,不可让多数人说政府没有党性原则。”

  这个会上正式提出:监利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建设暂缓执行(按高速公路修筑进程,可以推后两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定要规范操作(只能由村民理事会操作,不得由村支部操作)。

  另一份材料是今年9月20日,监利县委、县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农村税改政策、严肃税改纪律的若干规定》(监发[2004]12号文件),简称“十六个不准”,这“十六个不准”全县乡村干部多数知晓,其中第四个不准是专门针对“公益事业”定的。原文如下:

  不准乡(镇)、村提卯子集资。对那些急需办、大多数群众同意办的一些公益事业,如修桥、修路、新建水利设施等,要按村民自治的办法,由村民自发组织,从村民中挑选代表来办,村民委员会对资金收取使用等情况要进行监督,对违规集资的,除一律取消和清退到户外,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

  正当我修改这份调查报告时,监利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一个《关于切实解决三个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税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的第三个问题就是“严格规范兴办村级公益事业行为”,与前段引文类似,但更加具体明确,原文照录:

  乡镇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提卯子集资兴办公益事业。对那些急需办、群众有强烈愿望办的一些公益事业,如本村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等,一定要在充分考虑本村农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并按村民自治的办法,由村民自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2/3以上的农户同意并签字。同时,要推选公道正派、热心村级公益事业、有办事能力的群众代表组成村民理事会,负责公益事业所需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工程合同的签订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村民理事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分阶段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兴办公益事业中,要分轻重缓急,不能贪大求多,急功近利,不得超出农民承受能力。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避免村民理事会在兴办公益事业中被农村宗族房头和社会黑恶势力所操纵。凡不按规定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将严格按照监发[2004]1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二、监利百村的积极实践

  我这次调查的村,大多是各乡镇推荐的“税改后公益事业办得比较好”的村,也有少数“要办、未办、不知怎么办”的村。综合那些所谓办得比较好的村,主要有7种搞法,我把它叫“监利百村兴办公益事业的7种模式”,实际是7种“找钱模式”,其中也含“经办模式”。所谓税改后公益事业怎么办,主体是拿什么来办,说白了,就是政策不允许你收钱,你想办事业,找谁要钱?其次是谁来经办。监利县委的探索侧重回答“谁来经办”的问题,“找谁要钱”,7种模式不一定“名正言顺”,但大体上都还“切实可行”。

  (一)找家乡出去的老板

  之所以把这列为第一种,因为7种模式中,此种模式来钱较多。名列第一的要数桥市镇长垸村在深圳做股票生意的吴老板。近两年,他个人出资170万元,修建了一条桥市镇直通他老家长垸村的公路,全长6.5公里,宽3.5米。村里未出一分钱,并且坐收乡村公路上级配套奖励资金30万元。另外,他还投资13万元,完成了长垸村涵闸改造;投资3万元,修了他所在小组的公路。这位吴老板承诺:今年年底再投13万元为全村老乡家家户户安装闭路电视;投资10万元作村级人才启动资金。如果能请到专家为该村设计发展规划,他准备分三期共投350万元。长垸村村支书贺兰山高兴得不得了,四处托人请省市专家来帮他谋划。

  这方面比较有影响的典型不少。福田寺镇老榨村出去的西南交大陈教授,一次性捐款10万元给家乡修路。柘木乡柘木村出去办工厂的博士刘锦成,捐40万元给家乡修路、办学校。每个乡镇都有这方面的例子,比较集中的要数网市镇和龚场镇。网市镇和龚场镇两地外出划玻璃的特别多,几十万上百万的老板多,他们已在全国玻璃行业呼风唤雨、主宰沉浮。这些人回报家乡也比较丰厚,这两个地方的村一级公益事业依靠他们发展较快。网市镇三关村户户都通水泥路,家家都有闭路电视,通水通电,生产条件也好,生活都很富裕,村头村尾到处可见老人们背着手悠闲地散步。像这样的村,网市还不少,都是沾了在外老板的光。网市镇里修大市场,找玻璃老板集资80万元。镇委书记外出筹资,老板们用飞机接送,坐的是奔驰车,住的是总统房。网市这几年镇里集资,村里集资,组里还集资,反正外面老板多的是,银子大大的有。扒头村找外地老板集资搞了四次,修路、办学校、办水厂、建市场、通电话、通电视,好事做了不少,村支书黄孝廉说:“实在不好意思再去找了”。杉树村去年修一条2.3公里的水泥路,原准备找全村所有在外地的老板集资,玻璃大王贺辉武闻讯后,愿意独资建设,投资30万元,镇里为此发了他一块奖牌:“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奖”。该镇近些年每年开一次这样的表彰会。

  (二)找家乡出去的干部

  周老嘴镇大李村眼下又准备修路,资金来源是三个一点,其中一点是在北京某部工作的老乡李某答应10万元,年底到账。村主任李兴全咧着嘴乐哈哈地告诉我,前年也找他搞了10万元。

  网市镇新河村支书贺道美同样高兴地跟我说:这两年村里得亏在市里工作的贺老乡,解决了20万元,村里修了一条1500米长的主道。

  网市镇公道村在省里工作的郭老乡一次性为村里争取40万元资金,修了一条2000米长的水泥路。

  汪桥镇李湖村支书李和平上任两年,搞了几件大事,去年筹资52万修了一条4公里的公路,其中一部分钱就是找几个在外工作的领导争取的。在外当官的出了钱,在家中奖的也不落后,有个叫和子的农民摸奖中了500万,也给村里捐出2万元修路,村民笑他是“达到干部的境界,享受干部的待遇”。

  柘木乡长江村村支书杨宗保是个“为群众办实事、还特别会找人办事”的能干人,他找的是县里一位主要领导,本来这个领导不是本村出去的官,因为跟这个村是同姓,攀的老乡,走的义气,找的也勤,前后找了12趟,争取资金24万元,村里拿这笔钱办了一个中心水厂。

  (找干部的例子不如找老板的例子多,一来监利出去的干部不多,二来当干部的有一多半并不握有实权,有一些连日子还过不去,哪里还有余力支援家乡?出外打工的能大把大把地捐钱,在外当官却一个子儿也拿不出来,这使得一些当官的在乡亲的面前抬不起头,也使得官本位的思想在民间打折兑水。笔者也当个小干部,家在监利白螺镇联盟村,联盟村里几次找我“解决一点问题”,尤其是去年联盟村的当家桥断了,群众生产生活很不方便,找我想办法,并且说邻近村在外面的干部都能争取资金回家又是办学校又是修公路,我无能为力,无言以对,以我的感受,这类公益事业找在外工作的老乡,常常使得老乡难堪。当然,有权力支援家乡又不违反政策更不从中牟利,这样的事应该办,用我老家村支书余乐心开导我的话说:“当年毛主席还修韶山灌渠和韶山铁路呢,谁不为家做点事。”)

  (三)找蹲点的领导

  这种类型用“找”字可能不恰当。一般来说,稍微好一点的单位和稍有权力的领导下去蹲点,都愿意为老百姓办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程集镇四车村、南桥村有两位市领导蹲点,两个村依靠领导关怀支持,分别投资了30多万元各修了一条2.5公里的村级油渣路。

  周老嘴镇七台村是省直一家机关的扶贫联系点,村支书傅孝平抓住这家财神爷不放,一次性争取扶贫资金15万元,修了一条上街的路,1500米长。此外,又零星地争取了两笔资金,每次2万,解决了村里进组的路。

  棋盘乡桐梓湖村,2003年新建卫生厕所50个,垃圾池50个,铺设彩色地板人行道2500米,加宽桐梓湖公路2500米,添置路灯50盏。今年,投资55万元的水厂正在建设中,投资12万的通组公路,已完成路基工程。他们准备三年再投入115万,完成“四通四改”,建成无公害水产品示范基地和自然生态保护村。这么多的投入,钱从何处来?从领导来,从上级来。桐梓湖村是全省文明新村示范单位,省市县三级不少部门倾情投入。

  监利这次百名机关干部下村当第一支书,半个月不到就出现了一批为村里办实事特别受群众拥护的先进典型,第一个是邮政局的干部,包的是新沟镇新南村,主要成绩是一下村就争取到邮政局资金投入,维修了已经毁损的新南大桥,为老百姓解决了生产生活的一大难题。一同到新沟任职的另一名农业局干部,工作特别认真,就是差点“干货”,自己老觉得“不好意思”,该村支部书记说得挺实在:“下乡蹲点,送政策送技术,最好还能送钞票,农村工作实在,农民需要实惠,所谓人缺思想地缺肥,村办事业缺的是人民币,蹲点的领导最好能带一点来。”

  (四)找政策

  周老嘴镇和程集镇是省级贫困乡镇,每年沾政策的光,可以办一些公益事业。像程集镇这两年修了一条主公路,72万元,多半是上级支持的。周老嘴镇这次又争取了一个重头项目:农田高产示范区项目,涉及到几个村,估计投资上千万。柘木乡付桥村争取到一个国家土地改造项目,自己不花一分钱,全部由上面拨款。桥市镇血黄村争取上级政策,把全村的农田改造纳入国家万亩优质稻基地建设,得到国家投资20多万元。前面提到的桥市镇长垸村吴老板投资修公路,公路验收达标,他们又可以从配套政策上得到30万元,又可以做成一笔不大不小的公益事业。全县所有村级修路达到标准的都能享受一公里补5万元的政策配套资金。柘木乡、尺八镇、上车镇、红城乡等几个沿长江边上的乡镇因为长江干堤整险加固挖田较多,得到了应有的政策补贴,老百姓分了一部分钱,村集体也办了一些公益事业。其他如民政、扶贫、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也有一些好政策下乡,会钻会找的干部总能先得、多得一些实惠。这似乎印证了农村的一句俗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好哭的孩子有奶吃。

  这种争取政策兴办公益事业的事,村一级可能要被动一点,乡镇和县一级主动一些。今年监利县乡村公路建设全面启动,县里在争取大政策倾斜,这些大政策包括国债交通建设项目,中部崛起战略,粮食生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武汉市和江汉平原率先实现交通现代化等。监利县委、县政府于9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争取政策改变监利落后的交通状况,会上制订了监利交通发展的近期目标,即新建通乡二级公路200公里,县到乡镇所在地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新建三级油路100公里,乡镇与乡镇之间连接公路基本黑色化等。有县里这一个争取政策的规划引导和拉动,全县乡村公路建设已呈热的趋势。

  (五)找企业

  找企业有两种情况,一是找办在村里或村边上的县乡企业。想办村级公益事业,找他们支援一点,或者叫“敲”一点,这些企业和他所立足的村相互依赖发展,做点贡献应该。这在全县不普遍,因为监利工业一直“短腿”,有企业和有能力支援村办公益事业的企业太少了。新沟的银欣可算得上一枝独秀。他们为新沟镇、为企业周围的村包括他们设在其他乡镇的分厂,为所在乡村都做了一些公益事业投入。其他如容城、朱河,因是工业老镇,也有这方面的不多的例子。桥市镇血黄村地处湖区,村支书唐爱林笑称:“一直是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地方”,这一次“忽如一夜春风来,两树梨花接连开”,一树梨花是前面提到的争取20万元万亩优质稻基地投入,另一树梨花是随岳高速公路过境,唐爱林以施工须有好路走为由找施工单位,已基本达成协议“以施工单位投资为主体地建设村级新交通”。施工单位老总笑说:“血黄村厉害,过路企业都不放过”。

  另一种情况是依托村办企业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兴办公益事业。这样的村不多,监利县778个村总负债41102万,负债100万元以上的村82个,10万元以下的村106个,只有40个村基本无负债。我在走访的近百个村中,只有三个村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是用村里的企业积累为群众办好事。”这三个村一个是柘木乡长江村。长江村靠近长江,靠江吃江,村集体有一只摆渡船,那是一根摇钱树,还有200亩芦苇,那又是个聚宝盆。群众在大江两岸做生意,都还富裕,村里房屋排了队,水泥路进了门,“老婆婆下雨天穿绣花鞋串门”。村办小学修的“小巧玲珑,有欧洲情调”。村办水厂,可供3000人吃水,全村只有660人,外村沾了一多半的光。现在村里还有60万元存款,所在的柘木乡还借了他们几十万元钱。

  另一个是汪桥镇上坊村,也有一点交通优势。它是几个乡镇的交叉口,有一条小街,这个村的支部书记李盛明,当了11年村干部。这两年,村里改造了低湖田,花了1万元;铺了一条油渣路,贴了2万;办有线电视,村里贴了7万;每个组新配了一台电动机,用了2万;修了一座桥,5000元。事情办得比较多,也办得比较好,钱从哪里来,群众都晓得:“卖土地卖的钱”。村里有一片原来办轮窑厂现在倒闭的闲置荒地,村支部在这片荒地上大做文章,一开发二炒作,第一次卖出14万元,第二次卖出37万元,还可卖几十百把万元,李支书笑说:“房地产涨得特别快,现在一个台基卖3万还争的打架”,办完这些公益事业,村里不欠一分钱的外债,村里账上还存28万元的现金,农户还欠村里9万元的债。

  第3家是朱河镇城建村。城建村依小城而建村,村支书杨立明当了17年书记,7年村主任,7年小队长,是村里“长了毛的元老”。去年他“发了一大作”,为村里修了29条路,“所有角落都修进去了,水泥路修到大门口只可惜不好修上楼”,这29条路全长4446米,宽3.5米,没有要求老百姓出钱(道路竣工庆典时,一部分老百姓自发地送了一部分钱),总投资98.64万元,其中村里投资70万元,组里投资28万元。钱从哪里来?村里有几个小企业,组里也有收入来源,这些年村组干部“节衣缩食”节约和积累了这笔钱。

  城建村的公益事业有别于全县,应该说是规模和品位上了一个档次,尤其是品位。小学生读书全免费。大学生读书有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村里现有大学生27人。老年人发奖金,全村70岁老人69人,每年春节每人发100元的长寿奖。退休村干部有补助,村退休干部6人,每人每年1280元。杨支书告诉我,从今年开始,准备搞一个老年人三级保险,“不用国家保,我们自己搞”。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现有191人(老的比小的多,全村14岁小孩只有123人),村组户三级出资各三分之一,保每月生活费40元。估计村里每年要出8万元钱,这8万元钱已有了着落,他们正在筹备在开发区建一栋房子出租,14间,6000元1间,每年可收8万元,这栋“老年人保险楼”又是一大公益事业,并且是有层次的公益事业。

  (六)找“一事一议”和“两工”

  实际上,找一事一议和两工也是找政策,因为它是专门的税改政策,把它单列出来,是为了说得清楚一些。

  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2002年6月21日)第三条规定: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用工,不再由农民固定承担,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监督使用。筹资额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规定:下列项目所需资金按规定途径解决,不得以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名义向村民筹集资金:1、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优抚、民兵训练、乡级道路建设。2、村级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等。第六条规定:全省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农村义务工,2002年每年农村劳动力承担劳动积累工和农村义务工最高不超过22个,2003年不超过15个,2004年不超过10个,2005年全部取消。第7条接着规定,两工取消之后,仍需向农民筹劳的,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上述文件政策写得很清楚,村级公益事业只能在一事一议和两工中解决。对于一事一议,有明确的要求,有事才议,议后报批,批后执行,专款专用;对于两工折资,中央和省里文件也规定得很清楚,不能强行以资代劳,除防汛抗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外,不能跨村使用。两项筹资筹劳都要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四句话原则进行(农业部印发的《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为此专门制订“三个不准”,其中两个不准是:不准超范围、越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农业税及附加和一事一议之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国办发[2003]85号)。

  上头的文件规定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下面的情况如何呢?也就是一个村的一事一议和两工究竟能收多少钱?可以办多大的事?是不是按规矩收了?收了是不是办了事?

  下面是周老嘴镇5个村的调查情况:

  爱华村2297人,1290个劳力,今年一事一议收了3万元,两工收了5万元,共计8万元钱。他们村用两项收入3年办了一件事,即修了一条路,4000米,花了17万。

  罗家村,1506人,835个劳力,今年一事一议收了2万元,两工收了4万元,共计6万元。村里把这笔钱补贴在今年的农田改造上,疏洗了4000米的沟渠。

  向桥村1368人,744个劳力,今年一事一议收了20520元,两工收了37200元,合计57720元。村支书雷运章说,这两笔钱只能维持修整旧有的公益事业,比方说修补桥梁和路面,修整涵闸和沟渠,搞新建设远远不够。他们村有4件事急需要搞,一是修了4年的碎石路要重新翻修,二是全村的老沟要疏洗,三是全村26座桥洞涵闸都已老化,还是1972年建的,今年只整修了3处,其余的17处估计要花20多万,四是想办一个水厂,要60万元。完成四件事需要上百万的资金,靠一事一议和两工“做胡椒都不辣”。

  七台村1189人,702个劳力。今年一事一议收了1.5万元,两个收了3.5万元,合计5万元。这5万元贴在今年多方投资的村级道路建设中。

  大李村,1673人,898个劳力,今年一事一议收了2万多元,两工收了4万元,合计6万多元,这个村近两年的道路建设工程量大,两项资金都补贴进去了。

  周老嘴镇的两工都已折资收取,其他乡镇有的已收了,有的还未收。全县也有少数村不收一事一议或两工。

  手头有一份监利县2004年劳务负担总表,全县21个乡镇(两个农场在外)农业人口95.2万人,劳动力51.6万个,一事一议总收入1364万元,人平14.3元,两工489万个,劳平9.5个,按每工5元折资,两工应收2447万元。全县一事一议加上两工斥资等于3811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81万元,平均每个村48986元。

  一事一议和两工平均每村48986元,这是应收的,实收情况有差距。监利县有三分之一农业劳动力出去打工,有四分之一的农业人口在外面,收这两笔款子非常难,一般的村能收60%差不多。60%是多少,平均每个村是29391元,这笔钱能做好大一件公益事业呢?修村级油渣路只能修200多米,修村级水泥路只能修100多米,修个简单的人行桥还可以,修个自来水厂,少说也得10年积累。这笔钱理论上是要专款专用,实际上不大可能,钱上面又没作标记,收起来后哪里要得急就往哪里按了,一部分村用在村三项开支里了,一部分村用来还债和抵了任务,真正用在公益事业上的并不很多,这也就是当前税改之后农村公益事业大多处在停滞状态的症结所在。白螺镇高黄村支书彭训清就此编出一首顺口溜:钱少不够用,专款未专用,户里收不齐,村里防空洞(债务亏空)。

  税改政策里还有一个可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不过,只是一小部分,附在一事一议和两工政策之后说一下。鄂农税费改办[2003]14号文件指出:村级机动田缴纳的农业税正税必须统一入财政金库,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可以适当增加村级运转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支出。政策里的资金好像只有一点点,但是,实际工作中,少数村正是利用机动田收入来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监利沿湖乡镇分盐镇、棋盘乡、福田寺镇、毛市镇、柘木乡、白螺镇、朱河镇、桥市镇等十几个地方,村里机动田相对多一些,有的村机动田面积大于计税面积,这些村的机动田收入有一部分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

  (七)再找群众

  第六条找一事一议和两工已经找过了群众,农民该交的交了,乡村该收的收了,税改政策规定,凡是没有政策依据、村级自立名目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取消(鄂办发[2000]29号),也就是政策之外,不得再有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那么,怎么还可以再找群众收费呢?——这正是值得我们研究和讨论的地方。

  先看实际情况:

  有一种情况,说是公益事业,其实是群众的私益事情,群众愿搞就出钱,有的是村干部提卯子,有的是群众代表提卯子。比方说装有线电视,装程控电话,小组内部户与户之间清沟筑埂,从组级公路到农户门口的路或者从村级公路到小组的路等等。网市镇新河村今年装有线电视,村里把总线牵过来,农户谁愿装谁出330元的装机成本费和收视费,村里管施工人员的生活,今年上半年装了80户,估计春节期间还可装上百户。监北很多村装有线电视,大都是户平出资300元以上。汪桥镇上坊村集体经济厚实一点,他们的有线电视入户,每户只收100元,村里贴了7万元。网市镇大潭村办有线电视,由一个体老板出面,他投资3万元,已完成进村工程,谁要入户谁交钱给他,村里只负责监督,保证收钱标准不超过邻村。

  桥市镇血黄村改造低湖田,分上片和下片,上片是个水袋子,有一片千亩湖荒,需要改造,村里牵头,作规范,请挖机,农户想搞的就出钱,“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先后有16个农户报名参加,多的100亩,少的35亩,农户筹资16万元。出钱的都乐意,因为收入成倍增长,有利可图,未参加的农户也无意见。

  周老嘴镇罗家村10组和11组都种的低湖田,11组的10户农民自发组织,“哪个不出钱就赌咒”,个个同意,请本组当村主任的罗必忠出来牵头,另选罗必春、杨礼必、罗必灿三人参加签合同和监督质量。10户出资1.1万元,疏洗1300米水沟,整修穿田路,11组还有一些农民在外打工,他们现在不参与出钱,如果回来种田,按每亩10元出给现在转包他土地的农户,大家都同意。邻近的10组由于农户人心不太齐,有的愿出钱有的不愿出,只收了3000元,疏洗工程只能搞一小段,老百姓栽秧割谷十分不便,本组农户对此意见较大,牢骚较多。不过,村干部准备今年下半年帮他们组织一下,解决未完的工程,前提是:农户愿搞就出钱。

  另一种情况是稍大一点的公益事业,群众要求强烈,也愿意出钱,村里按程序开好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大多数签字同意,然后由村干部或由群众代表出面集资办事。

  据我调查,由群众代表出面办事的村有20来家。整个程序操作比较规范的有上十家,每一家的整个过程我都作有详细记载。这里我举几例。

  周老嘴镇大李村,我到这个村已去过2次,第一次去9月24日,村里正为修路出资上片下片群众意见不统一。村里作三年公益事业计划,每年亩平20元,三年交60元,上片要求分三年交,下片要求一年交,相持不下。第二次去是10月26日,村主任李兴全说:“按群众意见办,上片收20元,下片收60元,全村一盘棋(规划),分成两步走,出钱多的多修路,出钱少的少修路。”李主任介绍,1200米的公路已修好,花了14万元。这个月23号,群众代表又与工程队签了1公里的修路合同,10万元造价。原定今年修7座桥,还需8万元钱,群众不同意,说好事慢慢做,算了,明年再说。整个公益事业,村干部不插手管事,全村群众开了两次大会,代表会开了多场,大家选村民李诗玉当理事长,选李明立管财金,李明美当出纳,李昌年管施工,这四个人是村民都信得过的公正人。四个人都不拿工资,李主任说年底可能会跟他们补一点钱。村干部起一个监督、撑腰和出面向上级争取经费的作用。

  汪桥镇李湖村今年修4公里油渣路,造价52万,村干部也未插手管事,对外争取捐款和对内找群众集资,包括整个工程从签合同到施工、监工到竣工验收,都是村民理财小组办的。村民理财小组由干部大会、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三个大会选举产生,大家一致推举两位退休老支书李雨林、李雨平和村民李昌红为理事长,三个人分工明确。全村14个组,3个组未参加集资,因为不受益,11个组群众都签字同意交款,每亩20元,每人40元,一共收了10万元,几天之内就收齐了,无一起扯皮拉筋现象。

  该镇毕家村今年已修了一条2.7公里的公路,投资45万元,上面争取16万元,老百姓集资24.8万元,亩平80元,由村民理事会举办,老支书李道勇当理事长,理事会里分下料质量监督组,组长张国炳;施工质量监督组,组长李万根;收款组,组长张国祥。每组3人,共10人。

  朱河镇城建村村民理事会是我调查中认为为民办事最负责的理事会。虽然这个村修路没有找群众收钱(只收了一些人情钱),但这个村民理事会值得一说,在此一并提及。这个村公路修建监工管理非常严格,工程完工后,他们和审计人员一道查出整个工程面积1.27万平方米,应用崇阳水泥978吨,实际用量少了18吨,每个平方少用3斤,为此他们与施工方谈判,各担一半责任,施工方退出承包款2300元钱,村里每平方承担1.5斤损耗。工程管理熊先春说:“我自己修的路,我保证走完我这一生路都不会坏。”特别要说到的是,村里修路,街上几个油子哥想方设法要来承包,村支书说“我说了不算,群众说了算”、“除非打死我,才修油子路”。

  农村公益事业群众代表办,这是监利县委正在探索的一个模式,目前,已有少数村正在实践,所以我举例多一点。至于说有的村干部在税改政策之外提卯子找群众集资办公益事业,为税改政策所不允许,也违背了监利县委的“若干规定”,应予纠正,还应该处分相关责任人。

  三、基层干部的一些看法

  这趟调查,主要了解作法,顺便听些看法。这些看法有正面的,有侧面的,有些甚至是消极的,我一并“原声记录”,以供领导“兼听则明”。姓名我就不点了。

  我与上百名村支书村主任还有部分县乡干部交谈,或者叫讨论,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公益事业要不要办——

  多数回答是肯定的,并且非办不可,不办不行。

  周老嘴镇罗家村11组为什么群众自发地每户出上千元洗沟,因为那个组的农民长期“干的是牛马活”。那是一个低湖的锅底,淤泥齐腰深,农民割谷要带两个大脚盆,“谷把子”只能下在脚盆里,捆好一个再放到另一个脚盆里运出去,一人割一人运。运上田埂的“谷把子”要担出去,有600米远,担回家,还有5里路。农民只能等下大雨,下大雨后上游来水了,用船装好,再套上牛拉出去,拉到村里的沟里再往家运。解放这么多年,农民还在这样种田,真的是当牛做马,苦不堪言。村主任罗必忠问我:你说这样落后的生产环境要不要改善?

  我到桥市、汴河、柘木、分盐、白螺几个沿湖乡镇跑,那里的老百姓对办水厂特别感兴趣,舍得拿钱出来。为什么,现在去看最能看出答案,好多河里塘里泡的是黄麻,臭烘烘的,老百姓就在那河里塘里洗衣服,淘米洗菜,直接饮用,没办法啊,一捆麻可以污染一条河,一条河要供养几百人。农民们说,春天喝肥水,夏天喝渍水,秋天喝麻水,冬天喝黄水,一年四季喝苦水,干旱起来还没得水。监利有些地方,老百姓为什么血吸虫病多,小伙子参军体检为什么肝炎多,有的村庄为什么癌症病人特别多,老百姓说都是这苦水臭水惹的祸,我不知道这说法科不科学,桥市镇副镇长李万发问我:你说,像这样恶劣的生活环境要不要改善?

  网市镇扒头村一条大河拦在村头,无桥过河,只能摆渡,老百姓生活极不方便,这里曾经淹死过3个年轻女子,扒头村虽然外出打工人员多,发财的多,但靠群众集资根本修不起这座大桥,你说怎么办?村支书黄孝廉问我:这样的危险的生命(生存)环境要不要改善?

  白螺镇毛桥村老百姓不愿种田,粮价好也不愿种,一级田每亩25元都无人包,为什么?路没修通,谷子运不出来,贩子进不了村,村里村外粮食总有几分钱到1毛钱的差价,去年修了路,田就俏起来了,100多亩荒田120元一亩还抢着要。

  柘木乡薛坛那一片有9个村,去年前年,9个村支书联手不交乡里税费,为什么,没有路出来,老百姓不跟村里结账,村里也就没钱跟乡里结账,症结就在这条路上。村干部说:“怨声载道那个道就是我们薛坛道”。今年柘木乡借助修防汛公路的好政策,开修这条“怨声道”,今年税收结账,这个片交款最积极,柘木乡因此而一改上十年玩尾巴耍赖皮的习惯,一跃成为全县上交税款先进单位。

  也有一部分人说,暂时不要办。

  有的村干部说:国家搞税改,好不容易把负担减下来,正在寻求长远的稳定的减负机制,那么,这个时候,公益事业放一放。减负绝对重于办事,办事肯定影响减负,权衡轻重,暂时不办。

  有的村干部说:要急办的事前几年不搞税改就该办了,不急办的事这些年未办,甚至几十年几百年来都没办,又何必挤在这关键口子上去办,几十年几百年也这么过来了,暂时不办没问题,农民想得通,办是为他好,但要他出钱,不办为他好,不要他出钱,他往往选后者,关键是把道理跟农民讲清楚。

  有的村干部说:办要踩红线,可能冒风险,何苦呢,上头处分你,下头还怨你,这就像老鼠掉在风箱里,又像猪八戒照镜子;还是不办好,老百姓说你这个干部本分,上级表扬你忠诚,好比媒婆嘴巧,上下两头讨好。

  有的村干部说:国家不允许我们搞,县委不相信我们搞,群众代表谁愿搞谁搞,反正我不主张搞,也不反对搞。

  有的村干部说:税改之后,村干部减少了,工资待遇降低了,一类村支书一年也只拿4200元,三类只拿2600元,抵不得人家出外打工的个把月,喝点清清粥,享点清清福,何必自讨苦吃,自寻烦恼。

  还有的村干部说:主张搞的村干部,并不一定都在为老百姓考虑,还不是想沾一点油,不想喝汤谁往锅边站,不想吃瓜谁往菜园跑。

  二是公益事业谁来买单——

  一种说法是:国家应该买单。

  小干部开口说的却是大道理,他们说: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建设是要投入的,农村的公益事业关系到农村小康的进程,也是农村小康的标志。这几年,国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和经济搞税费改革,国家贴了那么多钱,公益事业包括村级债务这些问题,是整个税改通向成功的最后一座桥,国家应该投资这最后的工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上台就提出要有科学的发展观,湖北省委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武汉市委提出要以城市居民的待遇来对待农民,那么,农村公益事业就应该像城市的公益事业一样,由国家买单,国家为城市的发展买了多少大单子,应该为农民的基本的生产生活买些小单子。胡总书记今年5月上旬在江苏考察,要求党和政府“四个多干”,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就是解决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问题,就是解决当前农村根本性的、长远性的、基础性的问题。国家要像解决长江黄河的问题一样,像修京九铁路、西藏铁路一样,像投资嫦娥奔月工程一样,解决农村公益事业问题。上层要搞活,基层要稳定,入地的投入舍不得,上天的投入靠不住,所谓民可以载舟,民也可以覆舟,其实民谁想覆舟呢,民只想乘舟,只是划不动这沉重的舟,还是要靠国家出大力,国家应该拿出这笔钱,这是培植国本政基的必须投入,这是党实践自身宗旨、巩固执政地位的必要投入。——这些话不应该说是官话、空话、套话吧。

  乡村干部说要国家买单,指的是乡村公益事业,而国家最应该买的是县单,是大单。监利县水利局局长说:“县级大型公益事业,比方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只有国家买得起单。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国家如果不买单,农村农业农民三样生命就没有保障了”。据统计,监利县有一级泵站12处,装机60台,总容量38720千瓦,二级泵站320处,装机600台,总容量54099千瓦。这些泵站都是大集体时修的,最早的有了31岁,最迟也有21岁,都已严重老化,有的早就应该退休了,但都在带病坚持工作,甚至是重伤不下火线,隐患重重,危险频频。要维修一级泵站需1.5个亿,维修二级泵站需3个亿。没有这4.5个亿的投入,监利县的抗旱,尤其是排涝就很困难,目前全县有49万亩农田排涝标准只在五年一遇以下。上头政策是好,下面增收难保,监利农村经不住一夜大雨,监利农民一眼望着共产党,一眼望着老天爷。没办法啊,4.5个亿,95万监利农民负担不起,3000万预算赤字的监利财政更拿不出,只有靠国家。

  一种说法是,农民应该买单。

  水利局局长说的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是大单,大单要等国家买,包括中单也要国家买,那么,小单呢,农民门前屋后的小单呢?国家总不能全包了吧,国家也不富啊。再说,这么多年来,农民的事一直是农民自己办。你要吃水,你要亮电,你要看电视,你要骑自行车下田,你要穿皮鞋串门,你就得出钱,一如你做房子,娶老婆,添家具,做姑爷、舅爷,办年货,你都得自己出钱,你总不能指望国家和集体吧。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的负担减轻了,国家的惠农政策增多了,农民应该对国家有所贡献,应该对自己负点责,农民出点钱办自己的事,出得起也应该出。其三,很多农民欠村里的债,这笔钱应该收,不收大多数农民有意见,后来的收款工作不好开展,民风也随着搞坏了,这笔钱收起来,可以满足今后一段时间兴办公益事业,至少可以补贴一事一议和两工之不足。其四,兴办公益事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农民借此可以更快的奔小康。现在出几个钱,实际上是为了更多地收获,这是农民自身求富求发展应该和必须的投入。

  还一种说法:有能力的乡村集体也应该买单。但目前的村级集体经济大多是零经济和负经济,前面说了监利县778村只有40个村基本不负债,全县21个乡镇只有一个不负债。乡和村没有能力买单,甚至没有能力赊单。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税改政策的落实,村级买单兴办公益事业的能力越来越不足。省税改办对全省37村的调查统计,税改后减幅最大的是生产和公益性支出,减幅达74.5%,其次是行政管理性支出,减幅达51.84%,再其次是部门集资摊派性支出,减幅为34%,第四是工资性支出,减幅为32.06%。税改后的村级两项收入(附加和转移支付)只能基本满足村级三项开支(两项收入占三项支出的86.69%)。不足部分不得不挤占一事一议、两工和村组排涝费。而一事一议、两工本来很少,又不可能收齐,监利县村平可收60%, 3万元不到,省里统计资料上说村级一事一议平均实收10141元。如此看来,村级集体为公益事业买单不现实,集体买单只能算一种说法,或者叫一种期待。

  三是公益事业谁来承办——

  大多数村干部同意监利县委的意见,认为“农村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是件好事。它符合民主发展的方向。十六大提出: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这是党中央的决定,也是老百姓的呼声,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这符合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更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公益事业建设上,应该按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去执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利县目前十几个村比较成功的实践证明“农村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是可行的,农民拥护,村干部也欢迎。

  也有少数村干部想不通。我们在周老镇、白螺镇等地与村支书讨论这个问题时,大家争论得比较激烈。这些同志不同意把事交给代表办,他们不相信代表有这个觉悟、能力和水平,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干部,为什么放着党培养的党员干部不用,而去相信那些没有培训提高的代表呢?为什么放着多年建立的财会、审计包括纪检这三套体系(还有新建的双代管机制)不用,而去重新培植另一种执行和监督机制呢?既然上级组织不相信自己任命下的村党支部和群众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干脆让村民理事会这个组织主持村务得了。

  四、值得注意的三个问题

  调查监利县百村公益事业怎么在办,感觉有这么三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束手无策不作为。在我调查的村中,有少数村支书觉得“束手无策”,因而无所作为,估计在这上面无作为的要占大多数。普遍不作为,这就需要我们在政策上反思,也需要县乡组织加强对村干部的引导,提高他们的认识,指导他们的方法,帮助他们寻找良策,争取有所作为。

  (二)违背政策乱作为。极少数的村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村干部牵头,收历欠,搞摊派,加负担,这种现象不多见,但有。监利县在9月税改督查月中,查处过8名干部,但个别地方还是禁而不止,刹而不住,有些胆子大的村干部无视纪律,顶风作案。对这部分乱作为的干部要严厉处分,清理出局。

  (三)假借规定瞎作为。个别村拿了县委的“农村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这个规定,不按程序办,理事会是幌子,代表会走过场,既不申报,更未批准,就张罗开来,就开始强行收款。有的村三年大事恨不得一年办,有的村亩平收到80元,群众承受不住,或者承受得住也有怨言。这种搞法虽是为群众办好事,我把它叫做瞎作为(可能言重了一点)。我调查的村中少数几个村有类似情况。这种瞎作为有很大的危害性,歪曲监利县委的初衷,加重群众负担,将前段减负成果毁于一旦;这种瞎作为有很大的欺骗性,老百姓以为是县委要求这么搞,从头到尾蒙在鼓里,而上头检查,村支书讲得头头是道,甚至有凭有据(闭门造出来的代表会记录、村干部写作的群众签名);这种瞎作为还有很大的传染性,一个村搞了,周围村仿效,形成规模效应。对少数瞎作为的地方,应该深入调查,指出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五、两点建议

  (一)多元化投入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首先是国家应该增加投入。国家不可能包办农村公益事业,但国家不能不管农村公益事业。从已经出台的税改政策看,国家对乡村这一块基本未管。转移支付的确定虽然包含乡村道路修建经费这一要素,但拨付和使用没有这个项目。国家转移支付的目标是三个确保,我觉得应该还添加一个确保:确保乡村必要的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如果没有这个确保,三个确保的第一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就不容易做到,至少是在那些必须急办公益事业的地方。转移支付应该增加这笔经费。国家可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省里和县里再拿具体操作细则,国家和农民(或农民加集体)投入的比例可以对等,可以四六开,三七开,也可以实行奖励性投入,像奖励修村级公路那样,但国家的投入应该不低于农村必要的公益事业经费的三成。也可以这么分: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必要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这两块选一块由国家负担,另一块由农民(或农民加集体)负担。至于大型公益事业建设如县一级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只能依赖国家投入。

  其次是农民的投入。农民的投入分两块,固定一块,即一事一议,按税改政策执行。湖北省明年取消两工,但政策规定取消之后有必要的地方还可征收两工,我认为这种提法不大规范,容易导致两工取而不消,拖泥带水,不收就绝对不准收,要收也可以加在一事一议中,现在的农民普遍不愿出工了(折资比出工划算。一个普通劳力即使在农村出一天工也赚20-40元,两工劳平10个,折资50元,只顶农民两天的工钱,所以农民愿意折资),如果两工取消不了,而加在一事一议中,适当提高一事一议的标准,这种办法简单明了,好把握,好操作,好监督。另一块是灵活一块,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必须急办的公益事业按政策收款办不起来,农民迫切要求办,同意出钱办,再找农民收钱,收多收少让农民自己拍板,看农民的承受力。即使是人平1000元,只要他出得起又愿意出,并且不是乡村干部和财政人员收,而是农民代表收,那也不叫加重农民负担,这是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

  俞正声同志在一次会上讲:“今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家宝同志的意思是:村里很多事,一直是农民自己办。农业税改后,这些事国家承担不下来,还要办,怎么办?”我以为,国家承担不下来,也应该承担一点,因为农民比国家还困难,但是,农民应该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公益事业尤其是村级公益事业的投资主体。

  第三是乡村集体的投入。目前虽不大现实,但也不是不可能。乡村要在下真功、出实招、积极地、持之以恒地化解债务的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规范支出,堵塞漏洞;另一方面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对现有公益事业的基地、设施、资源大胆拍卖,租赁、转让、股份制承包,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探索中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和管理使用的市场化、民营化,甩掉集体包袱,增强集体的造血活力和功能;第三方面解放思想,招商引资,兴办企业,开辟财源,增加积累,增强实力,提高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的能力,努力使乡村集体尽快地、真正地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三大支柱之一。

  第四是多渠道投入。监利县百村找钱的7种模式,除后两种找农民外,前五种无论找谁,只要找得上都可以找,只要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谁都应该出。所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位村干部说,还加一句钱为民所花);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建桥修路,积德行善。如此说来,监利县前5找模式还不够,还可以尝试10找、20找。这种多渠道的投入,是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永远的必要的辅助和补充。

  (二)规范化运作“农村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

  我认为,监利县委提出的“农村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是个好办法,至少是又一种好办法。由乡村干部提卯子办农村公益事业,是个传统的办法,也是好办法,只要不违反税改政策,两法都可以选用,也可以合用,因事制宜吧,比方说跨村的甚至跨乡的大一点的公益事业还是乡村干部领办得好。这里我想就“村级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这个办法的规范啰嗦几点:

  1、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应该是以不违反现行税改政策,不加重农民负担为前提。

  2、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不要忽视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不要忘记了发挥退休村干部和农民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

  3、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群众代表应该是群众选出来的代表而绝不是乡村干部任命的代表,应该是正派公正、有办事能力,又懂点业务,更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代表,千万不能交给宗族房头办,万万不能让给黑恶势力办。

  4、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乡村两级组织要注重培养和提高代表们理事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规范和监督他们理事的基本程序和整个过程。

  5、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必须把握三个关键环节,或者说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事先要让大多数群众同意并签字,事中要让大多数群众知晓并监督,事后要让群众理财小组审计并公布。

  6、公益事业交给群众代表办,应该有个长短规划,应该分个轻重缓急,不能贪大求多,不能急功近利,同时,好事必须都办好,千万不要办砸了。作者:余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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