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在全局思考问题的站位还不够高。在处理有关改革、发展问题时求稳怕乱,面对日益复杂繁重的维稳任务,有时感到自己忙于收拾“摊子”,当“救火队员”,疲于应付,因此往往在工作中更多强调了“稳定”的重要性,没有客观辩证地理解“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时存在“政府部门是惹事的,政法部门是了事的”的想法,往往把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归结为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等方面做得不够;二是主动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还不够细。从我担任政法委书记后,一直强调要树立“大政法”理念,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跳出“政法”干“政法”。从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平安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来看,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崇法尚德的人文环境“五大环境”,对把握服务与办案的关系、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等方面,还可以做得更细、更多、更好。9 e) D. _# K/ |2 @6 e 一是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存在以言代法或搪塞群众的问题。把权力真正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上的力度不够,特别是面对群众的诉求,有时怕麻烦,有推诿现象。对责任和权力界限认识不清。只想拥有权力,履职时拈轻怕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权力“家底”晒得不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方法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认为只要对上级负责就行了,群众的评价无足轻重。三是执行上级决策打折扣。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与政法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有些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成效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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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时候写材料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是领导布置任务,交代清楚是一个什么主题的材料,派什么用处,大约写多少文字,什么时候完成(比如10天时间)等等。接下来我会花三天左右时间,根据领导的意图做准备。一是寻找与这个材料相关的资料,包括中央和省里的精神(文件和领导讲话),发表在老秘网报刊上的相关言论等。二是寻找本地的相关典型,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系,挑选领导和群众都认可的,一般要三至五个,以备选择使用。三是反复回味领导交办时讲的要点,这是本级党委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的态度与调子。在初步掌握上级精神,了解本级党委的意图,找到了联系本地实际的切入点以后,着手列出写作提纲,请有关领导审核。一般来讲,只要抓住了上述三要素,而领导的头脑里又没有冒出新的想法的话,方案会顺利通过。接着就动手写作。刚开始,我工作热情高,领导布置的任务,总是提前几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