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j: ^& X* V/ T5 |一、文章是“有定法”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历史上第一个拿笔写文章的人,他在写作的时候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可以说是真正的无法可依。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写作实践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要求,人们就开始逐步地总结写作经验,指导写作实践,孔子、孟子等先秦诸子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提出了不少精彩独到的思想观点。后来,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等则更加成熟,属于专门的论文。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刘勰写了《文心雕龙》、司空图写了《诗品》,可以说都是这方面的集大成者。在刘勰、司空图之后,文论、诗论则更加丰富多彩。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相互作用、并驾齐驱,古今中外的文学发展史情况都是如此。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文学创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前人的创作经验为后人提供借鉴,后人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这就构成了文学发展的历史。后人继承前人的创作经验,这就是有法可依嘛,散文创作是这样,诗歌创作更是这样。联系到机关文稿文稿写作,不管是哪种公文,都有一定的规范、定式,这是前人总结实践积累的经验,在一定的时期内它是固定不变的,但从长远来看则肯定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文章不仅有法,而且有定法。 0 L. n, R+ I( n$ V! x( N ; s6 O, T P) i- o. q二、“无定法”是写作的一种境界。如上所述,文章不仅有法,而且有定法,这是几千年来人们在写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共同遵守的约定俗成。写诗有诗的法则,写散文有散文的法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都有各自不同的法则;至于文学作品、科研论文、机关公文等在写作时同样都有不同的法则要求。只有按照一定的既有法则进行写作,写出来的文章才能够为人们所理解所接受。任何人学习写作,都毫无例外地从模仿开始,模仿别人的开头、结尾、结构、修辞等等,这些都是表面现象,本质上是对于写作法则的学习运用。随着写作法则有意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够独立地完整地进行写作,则意味着写作水平已经到了入门阶段。就机关文字工作而言,仅仅入门是远远不够的,本文由老秘网推荐,还必须继续努力实践,对于写作法则的运用熟能生巧,有所发明有所创新,能够写出与别人不同的面目,到达一个自由的境界,也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好。一般来说,写作水平到达一定的高度之后,文章富于变化,表面上看来作者没有特别依照什么文章法则,但结果处处都符合一般法则,这就是自由的境界。. T$ ~" s Z; @/ B. u4 @"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