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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z6 H& {8 `/ |, S文字秘书怎样才能成为“通才”?怎样处理“通”与“专”的关系?0 }2 ]/ K' w- ]3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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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c1 s/ ^& N( ?8 x( P, q从一般要求来说,文字秘书无论处在综合部门还是专业部门,都应努力使自己成为“通才”。综合部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固然要“通”;专业部门内部又有多方面的具体业务,所以也要“通”。不“通”,就难以完成各式各样的文稿起草任务,至少会降低文稿质量。不过,这里所说的“通才”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古往今来真正的“通才”其实从来没有过,即使是那些绝顶聪明的领袖人物、大科学家、大文学家,也只是在一个或几个领域大有建树,而不可能样样精通。我所说的“通才”,是指文秘人员为适应工作需要,各方面的知识都应涉猎,尽可能知道得多一些。“知道”和“精通”当然不是一回事,二者之间有着“量”和“质”的区别。比如,党委机关的文秘人员学习金融知识,懂得基本的金融政策和基本概念就可以了,具体的存贷业务知识不一定要去学;同样地,政府机关的文秘人员学习党建知识,了解有关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也就行了,而不一定就去死记硬背有关具体条文。这么说来,文秘人员不就成了“万金油”了?对,也可以这么说,因为你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你必须“样样都知道一点”,知道得太窄、太少不行,知道得太多、太具体又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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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文秘人员在广泛获取各种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学习和掌握一项或几项专门知识,即在“通”的基础上求“专”,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除了个人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爱好选择“专”的方向外,有的综合部门把文秘人员分成几个小组,实行对口负责,一些人专门对付党务方面的材料,一些人专门对付经济方面的材料,一些人专门对付科教文卫方面的材料,任务来了,共同研究,分头写作,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合”促进“通”,“分”促进“专”,“合”、“分”结合,促使大家“通”、“专”兼济,既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又要利于培养造就人才。由此我觉得,作为机关文秘人员,不管写作任务有多重,不管组织提供的学习条件如何,都应有既成为“通才”、又成为“专才”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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