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牵着走”到“放开闯”
¬¬——尚义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尚义县委办公室 王轶智
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国家 “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起来,是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和有效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尚义县委、县政府在欠发达地区扶持、培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尚义县总人口19.2万人,农业人口16.47万人,耕地面积64万亩,退耕地面积52万亩,是个典型的农业县份。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以半农半牧为主,近年来,尚义县委、政府确立了生态经济发展思路,大力发展节水、旱作、高效“三型”农业,蔬菜产业和特色养殖成为农业主导产业。截止目前,节水蔬菜面积达到16万亩,优质脱毒马铃薯基地12万亩,杂交谷基地3万亩,各类杂粮杂豆旱作基地2万亩。全县共培育了奶牛、暖棚猪、肉用羊等各种大型特养园区、基地18个,养殖大户2000户。农产品深加工方面,拥有一批佳禾、碧华、鑫科等市级以上蔬菜精深加工和龙泉源、宏达等高端肉品加工龙头企业。
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萌芽期:上世纪中后期,蔬菜逐渐成为尚义农业的主导产业,种植面积逐步扩大,但一家一户小生产靠经验种植,不能有效对接市场,突出表现在“四难”:品种安排难,技术推广难,质量保证难,蔬菜销售难。农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盲目种植、粗放经营,安排种植品种时,上一年什么贵就种什么,不能有效把握市场需求,又因成本高、投资大而不乐意采用新技术、好品种,产品质量不能保证,特别是种植商品率较高的蔬菜,短时间大批量上市,坐等客商上门收货,农户之间竞相压价、恶性竞争,造成丰产不丰收,情况严重的年份,甚至出现“白菜砌墙、芹菜披房”的困境。卖菜难、菜价低、风险大,成了制约菜农增收的主要瓶颈。在生产与销售的衔接环节,蔬菜经纪人应运而生,蔬菜产业领域开始出现分工,蔬菜经纪人也出于互享信息的目的,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联合,通过蔬菜经纪人的牵线搭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蔬菜销售困难。一些头脑灵活的蔬菜种植大户与固定客商开始签定生产合同,并组织亲友和周边农户形成生产联合体,但这种组织往往比较松散,彼此之间一般只有口头约定,有利则聚,无利就散。生产农户与销售客商之间虽然有合同约束,但执行率较低,蔬菜行情好时,农户不愿意把蔬菜卖给客户,蔬菜行情差时,客户不愿意按合同价收购,违约情况时有发生。
发展期:2007年7月1日《农业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响应省市政策号召,顺应发展形势需要,尚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乡镇依托产业实际情况,动员各类种养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主持和积极推动下,农民合作组织开始大量涌现。2007年9月,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南壕堑镇惠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挂牌成立,到2009底,形成各类专业合作组织51家,基本涵盖农业生产的所有领域。但总体来说,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政府推动作用明显,组建机构、制定制度、会员扩充,基本上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活动多有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二是空壳化严重,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组织能正常运作,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组织运作不规范,三分之一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是一个“架子”,基本上没有开展什么有效活动。三是数量多、规模小。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普遍存在力量弱、功能小,发展速度不快的问题。四是内部组织不健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股份计算、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合作关系不紧密,成员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纽带主要是技术或服务,绝大多数还处于松散型阶段。如何在抓发展的同时尽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水平,显得非常紧迫。
规范期:从2010年开始,县委、县政府采取“边建立、边规范”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开始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新建合作组织政府放手,农民自觉自愿,组织经营完全自主。 二是由县农工委牵头,对全县所有合作社进行了“三加强、三规范”建设工作: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行为。全县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实现了“有营业执照、有办公场所、有办社章程、有管理制度、有财务会计档案、有经营统计报表”的“六有”目标,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有了极大提高。通过规范、扶持、引导等建设,促成一大批合作社内部建设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目前全县建成省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性合作社10家,3家成为京张农业协作蔬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发挥
尚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起步较晚,运作模式还不够规范,但在连接农民与企业及市场链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已经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由于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大户的优势作用和带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促进了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以佳禾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蔬菜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产品出口日本、韩国市场,自成立以来出口蔬菜达7万吨,创汇560万美元,出口量居全市第一。4家合作社与北京大型超市建立了长久的产品供销关系,其中甲天蔬菜合作社为北京物美超市建设蔬菜直供基地1000亩,向物美、超市发超市销售蔬菜4750吨,销售马铃薯400吨,共实现销售收入465万元。大青沟青湖蔬菜专业社供应北京家乐福超市蔬菜310吨,实现销售收入25万元。金蛋蛋马铃薯、脑包底马铃薯专业合作社销往北京华联超市、家乐福超市马铃薯共计300吨,实现销售收入61万元。经合作社销往北京超市的蔬菜,价格均高于当地市场收购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带动了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方面的突破,形成了自己的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全县共培育了“尚亿“、“七甲山”、“惠青”等6个农产品注册商标,“尚亿”口蘑2010年成为省著名商标,极大地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增加了市场占有份额。
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生产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新问题、新课题,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方式不能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农产品卖难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产前、产后服务,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2010年以来,尚义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量达到26.43万吨,销售农产品总值达27417万元,总收入16540万元,服务性收入4860万元,纯收益2971万元,在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的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身的人才、科技、信息优势吸引广大农户入会,指导他们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术难题,帮助他们提供信息、籽种及种养技术培训,为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农业科技含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省级示范社佳禾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蔬菜合作社率先使用最先进的以色列膜下滴灌技术,节水率达68.5%,病害发生率减少30%,肥效利用率提高30%。目前,全县16万亩蔬菜实现了节水技术全覆盖,膜下滴灌应用面积近10万亩。石井养羊专业合作社引进武朱穆沁种公羊,将其与当地小尾寒羊杂交,杂交品种生长发育速度比本地山羊提高了50%以上,育肥率、瘦肉率比本地羊提高20%以上。出栏体重平均提高了7.5公斤。目前杂交羊在全县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生产杂交后代3万多只,新增效益75万元。
四是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把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生产基地,创办农民合作组织,提供良种、技术、加工、销售等配套服务,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发展、链条发展。围绕蔬菜、果品、高端肉品等特色农产品,培优扶强产业龙头,加速构建品牌型、规模型精深加工产业体系,建成了大青沟佳禾、龙泉源畜禽肉制品等9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40多家,年加工能力8.92万吨,销售收入16912万元,年利税2615万元。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量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分别达到6.55亿元、55.9%,帮助农民就地转化农产品年增值6000多万元,真正实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县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三、 发展壮大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几点启示
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特别是经营性合作组织,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应市场要求,由农民自发自愿组织形成的经济联合体。但是这一规律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却并不完全适应,欠发达地区一般产业发育程度低,与市场的对接不十分灵通,完全依赖农民自觉自愿,显然是不行的。欠发达地区必须走边发展主导产业、边培育合作组织的路子,二步并作一步走,才能与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发达地区缩小差距,实现农业产业的跨越发展。但是在产业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实现转型升级,才能更好发展壮大。尚义县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在组织建设上,要由政府推动型向自主发展型转变。在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的发展度、市场的成熟度、农民的认识度都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依靠农民自觉自愿走合作发展是不现实的,由政府推动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必经阶段,尤其是技术服务型组织,农业主管部门更有无法比拟的技术、人才优势,由政府推动建立技术型服务组织,是培育成熟产业的最主要途径。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专业合作组织,往往依赖性强,自主发展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当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扶持引导合作社成长起来之后,政府必须淡化自己的角色,主动创造条件退出,从“牵着走”到“扶着跑”,再到“放开闯”,把该由市场办的事都交给市场,让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的延伸。实践证明:政府只有坚持 “指导不包办”和“引导、扶持、服务”的方针,才能为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在目标定位上,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初期,为了促进其快速发展,基本上都坚持“能建则建”的原则,有的乡村追求数量,往往对资质审核不严、对产业前景估量不够,甚至实行“拉郎配”,把农民进行简单化的“同类组合”,运行往往不畅,长期以往失去应有的作用。有的经济合作组织,甚至是刚成立就瘫痪,形成了没组织、没制度、没机制、没活动的“四无”组织,“空壳化”现象严重。现在发挥作用的专业合作组织,也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覆盖面不大,服务功能有限。对于农民期盼的加工、储藏、销售,特别是产品深加工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开展得比较少,一旦遇到市场风险,难以帮助农民度过难关。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发育不仅大多以乡(镇)或村地域范围为依托,经营范围大多局限在产、供、销、加工或者技术服务某一个环节内。从长远发展趋势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必须按照“小区域组建、跨区域、跨行业发展”的思路,打破带有行政性的乡村社区的地域界限,按照产业发展进行空间布局,促进合作由生产领域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发展组织间跨行业、跨地区的横向联合,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经济合作组织组建股份合作公司,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拓市场、联龙头、带农户的产业化经营载体作用。
三是在组织程度上,要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当前发展起来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很多没有严格的合同、契约约束,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关系还相对松散,这样,既影响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办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关键在于组织成员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政府要按照“参与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强迫”的原则,不断健全合作经济组织与社员的利益联系机制,积极推进股份合作,以订单等契约合作方式保证农民利益,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四是在内部管理上,要由散漫型向规范型转变。部分合作组织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组织能力弱,活动比较松懈。部分合作组织即使有章程和管理办法但不能严格执行,日常运作由少数人说了算,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除少数合作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探索外,大部分合作组织未做到规范运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三个方面的运作机制: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机制,处理好服务、盈利与积累的关系;风险调节机制,有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能够保持组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协会组织各成员参与协会管理、运营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民主、民营、民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