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又是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实际是业主的项目管理过程,是一个短期决策分析、科学合理地选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家具等的采购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可以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可以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一、 中院审判综合大楼项目招投标情况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自2008年开工建设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主体方案设计、项目监理、工程地质勘察、冲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土建施工(含幕墙、人防、消防、水电分项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室内装修设计、室内装修施工、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通风与空调安装施工等工程的招标,采取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绝大多数项目采取的是公开招标的方式,只有对个别工程造价较小(一般在50万元以下)、时间紧、要求在较短时间内能够进场开工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上述招标项目中,除室内装修设计和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外,其余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总结法院审判大楼项目招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所有项目招标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政府项目批复文件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二是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均在龙岩市招投标中心举行,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确保了招标工作在有序、规范、公平的交易环境中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了方便,提高了社会效益。三是灵活运用招标方式,从而缩短了招标周期,有效推进了工程进度。对公开招标的项目,网上招标公告需要20天,开标后中标结果公示需要10天,有些项目还有答疑和投诉,往往一个项目要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招标周期较长,而邀请招标程序较为简单,招标周期短,因此在确定招标方式时,对符合条件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均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如室内装修设计和夜景照明工程施工就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比公开招标缩短了招标时间3至6个月,进而缩短了整个工程的建设周期。四是科学合理划分标段,避免因划分标段过细而浪费招标时间,又不至于因统包统揽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在主体施工招标时,考虑到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和幕墙工程与主体施工工序交叉多,为此将上述三个分项工程总包在主体施工标中一并进行招标,同时要求总包单位必须具有上述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这样既节省了多次招标的时间,又减少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序交叉而产生配合和协调问题,同时又保证了工程质量。另外,为加快室内装修工程的进度,将室内装修工程分为主楼和裙楼两个标段进行发包,将工程量一分为二,大大缩短了建设周期,有力地推进了整个工程建设的进度。五是增加招标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每个项目的招标,从抽取评委到评标工作结束,始终都有招标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和监督。另外,中院纪检监察部门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现场监督员参与项目的开标和评标过程,使整个招标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二、 现行招投标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挂靠投标现象相当普遍。建筑企业由于有建筑企业资质和挂靠在该企业的具有职称的人员的资源优势,而多数的承包商(私人老板)却不具备这些参与投标所必须的条件,但他们具有资金且希望通过投资建筑市场获取收益,资金与资源的结合便形成了承包商挂靠企业参与投标的现象。中标后,被挂靠企业名义上是施工单位,但其不承担现场施工和管理,其只是按比例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实际的施工人员是投标的承包商组织的一个施工队伍,无法满足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的要求,投标单位所报投标书中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往往是虚设的,从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的项目管理班子力量显得十分强,但实际中标进场后上岗时又不能到位,结果不能达到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建设目标。
二是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专家库专业划分不够细和
合理。目前,合乎条件的评标专家在数量上显得不足,特别在库容不足的情况下,专家评委的准入门槛较低,致使专家评委素质参差不齐。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专家库专业划分不够细和合理。如通风与空调的招标、智能化工程的招标以及电梯安装工程的招标,在抽取评委时一律设定为机电专业,容易出现电梯方面的专家抽来参与智能化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专业交叉评标现象经常出现,而有些专家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为了赚取评标费,即使专业不对口,也滥竽充数参与评标,影响了评标质量。
三是买标卖标现象仍然存在。中标单位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将工程私下转让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名义上还是原中标单位在施工,但实际施工单位已经变更。承建单位在支付了这笔费用后,为了获取更大的施工利润,只有千方百计的偷工减料,带来的后果是工程质量的降低。买标卖标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是博彩式抽签法选取中标单位仍是目前常用的招标办法,这种方式纵容了施工单位多头挂靠以提高中签率的做法,建设单位能否选择到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只能凭运气,招标缺乏针对性。
三、完善规范招标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为: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其中编制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工作的核心,编制一份好的招标文件对于选择理想的施工单位至关重要。下面仅就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重点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关于发包形式
一个建设项目从基础施工到项目竣工验收,除了主体土建施工和装修工程是两个主要工程项目外,其他象基础工程、幕墙、人防、消防、水电、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安装等分项工程,业主首先要考虑进行总承包招标,还是将部分专业工程划出分别进行招标。如果一个投资项目很大,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而自己的专业管理能力又不够强,则应该考虑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做,可能会使总投资难以压下来,但是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等风险。反之,若专业不多,且多为常规项目,则可以考虑将各专业工程分别招标,这样有利于业主控制总投资,但标段划分不宜太小,这样会增加业主的管理成本。中院审判大楼项目,由于是一个单体建筑,项目投资不是很大,而且有一个工程监理团队,专业管理能力较强,为了节省投资,因此采取了分专业分项招标承包的办法。
(二)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一般常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固定合同单价、可调合同价等三种价格形式。一般来说,如果项目的施工周期不太长,施工图纸详细齐全,预计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比较少,可以选择固定合同总价的形式,这样业主能够尽早地控制投资。如果项目的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出入,预计会出现许多设计变更,就应该选择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此时要注意如果工程量变化太大,就可能需要改变施工方法,从而引起单价比较大的变化,也就有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合同单价。如果预计在项目施工周期内会出现物价,特别是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较大幅度的涨跌,则只能采用可调合同价的形式。因为,涨幅太大,承包商将不能承受,致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建筑质量低劣,使用安全得不到保证,或者拖延工期,使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建成投入使用,以此来迫使业主追加合同价款;跌幅太大,承包商将获得太多的超额利润,业主不愿意接受。中院审判大楼项目多数采用的是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一方面是由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变化的问题,当工程量变化较大时,采用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便于计算工程总造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临时定价时出现施工单位报价与业主定价差距较大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关于保函或保证金的应用
保函或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够认真投标和忠实履行合同而设置的保证措施,业主应该很好地加以利用。比较常用的有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质量担保保函(或保证金)、材料设备供应保函(或保证金)等。由于现时建筑市场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和完善,设置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起到限制某些同时以几家承包商公司名义来参加投标的包工头,以防止串标;也可以减少承包商投标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其不能随便反悔,从而保障招投标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保函或保证金一般可以相互替代,但严格地说,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保函是由担保银行应承包商的要求对业主出具的付款保证书,当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合同约定的损害情况时,担保银行根据业主的请求,无条件地把合同规定的资金打入业主的银行帐户。在此之前是没有资金往来的;保证金则是由承包商将业主规定的资金打入业主指定的银行帐户, 当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合同约定的损害情况时,业主即可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对保函或保证金的设定,主要是确定保函或保证金的数额,数额太低,起不到保函或保证金的担保功能,数额太高,容易对承包商造成资金压力,使承包商无法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影响工程进度。中院审判大楼项目,对保函或保证金的数额一般设定为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是一个常用和合理的比例。
(四)关于选择报价形式
在我国现阶段较常采用两种报价形式,即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施工图报价。1、工程量清单报价:由业主提供发包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并明确报价口径,由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市场条件和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个施工项目的子项报价,计算各种其它费用,最终形成投标报价。采用这种报价形式,可以节约招标时间,便于业主在评标时分析比较各投标报价之间的差异。同时也节约了承包商的投标成本。要注意,采用这种报价形式,一定要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这样承包商才能够编制出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避免出现对工程量清单某些子项理解上的歧义,从而造成子项报价偏低或偏高。财政投资项目多采用这种报价形式,业主容易控制投资规模,不会轻易突破预算。 2、施工图报价:业主提供发包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明确的施工范围和报价口径,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全部施工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单价,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计算出全部费用,形成投标报价。这种报价形式适用于那些设计图纸完整,业主希望实行预算包干的工程,结算时只需对设计修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中院审判大楼项目,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这样便于业主控制投资规模。
(五)关于对质量、工期的要求和奖罚
业主应该根据项目的使用要求合理确定施工质量等级和施工工期,不必提出过高的要求,如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的各项质量奖杯,以免增加造价,造成浪费。况且,省级的,尤其是国家鲁班奖能够摊到本地区的比例是极低的,即使质量达到要求也不一定能够得到,还要受到设计、规模、用途、名额等其他条件的限制。而且,根据有关经验数据测算,建筑产品从合格到优良,其人工和材料的消耗要使成本增加3-5%左右。同样,大量缩短正常的施工工期相应也会增加施工成本,并可能对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建筑施工提前完成,反而会有碍设备安装的施工。另外,业主要在合同中根据确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要求,设置相应的惩罚(或奖励)条款,用以约束承包商。鉴于要达到市优以上工程质量,会造成建设成本的大幅度增加,所以中院审判大楼项目确定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这样的定位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六)招标时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为了控制造价,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结算时发生额外的费用和索赔,业主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现场踏勘,以及对周围环境的自行调查等资料,充分了解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和一切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消防、土方外运,以及水文、地质、气候、地下障碍物清除等各种影响因素和费用,分项各单列报价,并汇入总报价。业主还应该要求投标人对由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装卸保管费、以及另行分包工程的配合管理费等进行报价。对于其它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应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之中,不得再另行计取。对于有关工程质量、工期、费用结算办法等等主要的合同条款一定要列在招标文件中,中标后再谈容易引起争议和反复。另外,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要留有一定的余量,以免因为意外事件延期而给招标工作造成被动。
目前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正在抓紧建设中,随着工程建设的进程,接下来还需组织橱柜安装工程、配电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办公家具、门的采购安装、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等项目的招标工作,要认真总结前期招投标工作的经验,认真编制招标文件,使各项工程的招投标更加规范、科学、合理。文/邓仲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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