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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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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2-1-6 14: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浙江实际,就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浙江的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要顺应科学发展新要求,把握文化发展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落实中央对浙江提出“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就必须切实担负起为文化强国建设先行探索的重大责任,加快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

  (二)建设文化强省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浙江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文化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我省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更为紧迫;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发展还不够平衡,文化产品与服务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规模较小、结构不合理,实力和竞争力还有待提升;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文化高端人才较为缺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要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就必须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切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过上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三)建设文化强省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我省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人文优势明显,文化发展基础良好,素有“文物之邦”之称。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始终坚持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激发创造活力,对文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1999年,省委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作为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率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扎实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四个强省”建设。我省十多年的文化大省建设,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浙江的文化软实力,为文化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建设文化强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开创浙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二、正确把握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

  (四)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思想。推动浙江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公共文化的服务力、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文化发展的创新力、区域文化的影响力和文化人才队伍的支撑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文化建设新路子,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五)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思路。在巩固文化大省建设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重点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公民道德养成计划、文艺精品打造计划、网络文化和现代媒体建设计划、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文化遗产传承计划、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对外文化拓展计划、文化名家造就计划等“十大计划”,以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更加全面发展,推动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推动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把浙江建设成为人文精神高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氛围浓郁、文化形象鲜明的文化强省。

  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民生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格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文化改革发展的宏观环境切实优化;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一批文化领军人物脱颖而出,民间文化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努力基本建成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强省。

  (六)建设文化强省的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省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下转第二版)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重视发挥文化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着力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重点突破和均衡发展相结合、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切实推动文化建设科学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地弘扬浙江精神,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文明成果,积极推进文化观念理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

  三、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为主阵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积极探索和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老秘网等新闻媒体开展理论宣传,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深化“社科普及周”和“人文大讲堂”等社科品牌建设,推动科学理论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运用。坚持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挥高校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八)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最大限度把广大人民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联系干部群众思想实际,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引导干部群众在重大思想理论问题上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影响。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

  (九)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激励人们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广泛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思想不断解放推动事业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认真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深入实施《2011—2015年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广泛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选宣传活动。

  (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制定实施《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出行、文明用语等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生产、文明生活,促进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快完善学校德育体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春泥计划”,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化网络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良好风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着力打造“信用浙江”。全面实施《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浙江”建设。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十一)积极打造文艺精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推动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到讴歌时代和人民的文艺创造活动之中,在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炼主题,推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全面实施文艺精品打造计划,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建立浙江文化创作题材库,重点推动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青少年题材、新农村建设题材等作品的创作。加大对文艺创作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努力形成一批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内容服务企业的发展,形成一批以提供影视、演艺、文化数字信息、文化资讯等为主的内容提供商。大力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国内外文化创新有益成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时代感和吸引力。

  (十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研究,推出一批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强社科院、党校和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建设,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浙江文化发展战略的研究。深化与中央科研机构和大院名校的合作。加快各级社科联组织建设。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机制创新,加大对人才和精品的激励力度,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品牌建设,继续实施省级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扩大浙江学者和浙江学术影响力。

  (十三)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把握新闻媒体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稳定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老秘网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发挥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多层次、多角度舆论引导的特色和优势,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报道,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党委、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的全方位新闻发布体系。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新闻品牌建设,打造若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和名专栏、名节目。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十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实施网络文化和现代媒体建设计划,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与网民互动交流活动,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长效机制。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浙江文化的网络传播。大力推进“浙江记忆”特色数据库建设,培育“浙江精品出版老秘网”,制作生产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力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支持重点新闻老秘网加快发展,发挥主要商业老秘网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宣传管理,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督促网络服务和运营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开展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依法惩处和打击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加强互联网有关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手段和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规范、科学、系统、动态管理水平。

  (十五)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新闻观教育,深化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教育,深化拓展“三项学习教育”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化“与时代同行”——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推出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坚持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加大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文化作品的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规范各类文化奖项评比,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推动和鼓励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播展映展览优秀文化作品提供条件、搭建平台。

  五、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十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计划,重点建设浙江图书馆新馆、浙江档案馆新馆、浙江艺术学院、浙江社科活动中心、浙江文学馆、浙江文化会堂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打造浙江文化地标。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多厅数字影院建设,到2015年所有市、县城都有一个以上多厅影院。加快推进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深入推进文化强镇工程,提升乡镇文化站的综合服务能力,行政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

  (十七)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惠及全省人民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建设,发挥各级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低保等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广播影视机构、出版企业和文联、社科联、作协等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落文化、广场文化蓬勃发展。继续办好浙江文化艺术节。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千镇万村种文化”、“钱江浪花”、“雏鹰计划”、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少年宫、流动演出服务网,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快速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扩大政府采购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十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县(市、区)创建基本指标,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图书馆”、“网络博物馆”、“网络剧场”等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大力推广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经验,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实行连锁服务和联盟合作。各级财政要确保足额经费投入,完善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服务,逐步推进展览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免费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推进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的免费赠阅工作。发挥浙江民营经济优势,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支持民办博物馆、艺术馆等民间文化机构的发展。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十九)加强现代传播能力建设。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老秘网建设,鼓励和支持我省主要媒体跨行业、跨媒体发展经营,鼓励和支持不同业态媒体之间的重组合作,努力形成一批大型现代传媒集团。支持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实施全媒体全国化战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国内外知名传媒集团。支持浙江广电集团向新兴传播业态拓展,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的新闻传播格局。支持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和发展。支持浙江出版集团打造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出版社,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版门类和出版品牌,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数字移动多媒体出版企业。抓好重点新闻老秘网建设,做大做强浙江在线新闻老秘网。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形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有序运行的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支持各市推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建设和发展。

  (二十)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实施文化遗产传承计划,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巩固提高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加快推进以大运河、良渚遗址为重点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工作,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构建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的博物馆网络体系,推出若干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品牌。以史前遗址、越国遗址、瓷窑遗址、城市遗址为重点,深入实施大遗址保护计划。继续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试点建设。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进一步做好传承人保护工作,推进各类传承基地建设,促进活态传承。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着力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共享体系。加强文化典籍和档案文献保护、整理和出版工作,编纂《浙江文丛》、《浙江通志》、《中国历代绘画大系》,建立《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和全省古籍保护、修复网络,实施浙江历史文化记忆工程。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六、加快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二十一)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占全省GDP比重7%。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大力实施文化产业发展“122”工程,着力培育100家重点文化企业、2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助推20家文化企业上市,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培育全国一流的文化产业中心,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发展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发挥浙江海洋经济优势,大力推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影视服务、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教育、工业、工程设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培育和扶持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大力支持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把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四大建设”总体布局,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抓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重点推进数字出版基地、影视基地、动漫产业基地、重点网络媒体、电影院线、国际文化贸易平台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扶持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品牌战略,充分挖掘我省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文化的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二十三)加强现代文化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为群众提供图书、电影、演艺、网络等方面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优化文化产品和要素的市场配置,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产品市场建设,重点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广播影视、工艺美术等产品市场。积极培育文化要素市场,有序发展文化人才、信息、技术等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电影院线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加快网络线上交易与线下物流结合的文化产品流通模式建设,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加快建立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着力打造杭州中国国际动漫节、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大文化展会,鼓励和扶持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节展活动落户浙江。加快构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

  七、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二十四)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全省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着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有实力和竞争力的国有文化企业。组建电影、演艺等大型国有文化集团。拓展出版、发行、影视企业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要求,推进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老秘网转企改制,推进党报发行体制和影视剧制播分离改革,深化广电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实行企业化管理。

  (二十五)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扩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市、县文广新局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要求,完善国有文化集团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二十六)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实施对外文化拓展计划,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力度,推动浙江文化走向世界。进一步打造“连线浙江”、“浙江文化周(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积极推进我省主流媒体的海外阵地建设,鼓励开展与海外媒体的合作交流,继续办好浙江电视台国际频道和《浙江新闻周刊》。组织对外翻译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精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艺术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的资源优势。设立省级对外文化交流基金,扶持我省对外重点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民间对外文化交流。抓好影视动漫、出版物、文艺演出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拓展与国际演艺、展览、出版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合作,支持各种所有制的内容生产和服务类文化企业到海外开办分支、分销机构。制定出台扶持文化出口政策,建立《浙江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鼓励文化企业以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拓展国际市场,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文化企业品牌。加强同香港、澳门的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同台湾的各种形式文化交流。

  八、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推进文化创新团队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名家造就计划,继续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和造就覆盖理论、新闻、文艺、出版、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抓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鼓励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数字动漫等专业,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培养基地。充分发挥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在文化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中的作用。以文艺创作人才、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现代传媒人才、网络新技术人才为重点,鼓励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专利、品牌)入股、岗位聘任等方式,向海内外多渠道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和名师大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人才集聚功能,努力打造浙江文化人才高地。

  (二十八)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我省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配足配强县级和乡镇、行政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者。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重视发现和培养优秀民间文艺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文化志愿工作机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二十九)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创新文化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形成以业绩为依据,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共同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文化人才分配制度,探索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创新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评选浙江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实施特级专家聘任、首席专家、文化名家工作室制度。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大力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物、优秀人才及其成果,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文化生产者和传播者。

  九、强化组织保障

  (三十)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制定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的量化考评,制定浙江省文化发展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文化统计制度。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努力使他们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加强领导干部文化工作培训和人文素质培养。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文化素养,做践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表率。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要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一)健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实施党政领导“一把手”工程,加强对文化强省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文化部门要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形成文化建设的合力。推动文联、作协、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让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

  (三十二)完善文化建设法制和政策保障。结合“法治浙江”建设,加快地方性文化立法进程,抓紧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广播电视管理、印刷业管理和音像制品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强省建设的配套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相关税收优惠。研究制定文化建设用地专项政策,文化设施用地纳入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在土地上予以优先支持。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实体,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五年。

  (三十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保证财政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建立健全有关文化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逐步扩大资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省、市、县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海岛地区文化建设投入的倾斜力度。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对影视发展、动漫产业、文化走出去等进行重点扶持。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着力提高投入效率。

  (三十四)加强文化领域管理。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理论社科、文化演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努力净化文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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