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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加快构建我县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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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范文网 发表于 2011-12-9 12: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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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内涵

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它是社会成员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若这一制度存在缺漏,将使部分社会成员在遭遇生活困难时陷入绝境。社会救助体系,指的是由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以及为保证这些制度的实施而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网络、物质技术条件等要素有机结合而成的整体。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指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已成为市场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

二、江安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现状

(一)救助体系日趋完善。2006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涵盖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廉租住房救助十大救助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确立。近年来,我县社会救助的重点是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城乡医疗救助、贫困就学、就业援助、住房救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伴随着一系列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由前些年的单项突破、重点拓展,发展到了体系化整体推进阶段,“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基本生活救助成效显著。一是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分类保障,城乡一体推进。截至9月底,全县纳入城市低保3465户6238人,农村低保11834户17369人。2007年以来,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 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 元,增幅分别为143.75 %、100 %;共发放低保资金城市1333.73万元、农村1658.31万元。二是救灾救济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应急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5.12”汶川大地震造成我县247户农户354间房屋及部分乡镇敬老院轻微受损,17户农户房屋和161名散居无房五保户房屋因地震灾害倒塌或严重损坏,灾情发生后,全县共投入862.1万元用于灾后房屋维修加固和重建;累计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93万元和价值5万余元的救灾物质。全县民政系统储备救灾帐篷184顶、棉被906件、棉衣106件、发电机3台、衣物576件。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五保对象居住条件、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目前,全县共有五保户2935人,五保年集中供养标准从1560元增长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1200元增长到1800元,增幅分别为92.3%、50%;集中供养率从5%提高到64 %,增长11.8倍;全县城乡共有敬老院29所,其中2007年以后新建19 所、改(扩)建10 所,敬老院床位数从2007年的105张增长到2130张,增长19.29倍。四是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互衔接,初步形成了以医疗保险为依托,以医药和治疗费用减免为基础,以重大疾病救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和福彩公益金等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并逐步实现一体化。2007年至今,城市医疗年救助资金从92.17万元增长到 138.06万元,预计到年底增长到200.1万元,增长1.17倍;农村医疗年救助资金从110.36万元增长到398.39万元,预计到年底增长到 518.69万元,增长3.7倍,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五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救助管理工作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三)专项救助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深化教育救助工作。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含城市低保户子女)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农村学校寄宿的贫困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给予特殊照顾。二是做好城乡安身工程。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重点是实施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并逐年对困难家庭廉租补贴提标扩面。帮助农村特困群众和特困残疾人无住房户彻底改善居住条件。三是抓好就业救助工作。灵活运用就业帮扶政策,为特困就业人员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民工开展就业援助和社保援助,依托街道社区,做到服务到家到人,对每一位重点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帮助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再就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再就业和就业。四是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免费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努力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助残扶残行动。实施“扶残助居”、“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重大助残扶残行动。统一为重度残疾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不断加大救助投入的同时,实现了救助工作由临时、不定期救助向经常化、制度化救助的转变。

三、存在的问题

构建社会救助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探索性强,加之我县财力有限,在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救助任务重,救助门槛偏高,实际受助人员偏少,救助水平仍然较低。二是救助资源分散,十大救助体系涉及部门众多,还处于各自为阵的状态,救助工作还存在盲区,城乡之间、镇乡之间、不同困难人群之间实施社会救助的工作还不够平衡。三是资金保障压力较大,社会救助“提标扩面”后,需要救助人员多,实际获得的救助资金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四是基层工作网络不够健全。有的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不落实,工作手段和硬件设施落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不适应。五是法规政策的普及面还不够广,有不少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透彻,以致没有及时申请、及时得到相应的社会救助。六是随着救助面的不断扩大,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问题日渐凸现。

四、对策及解决办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救助工作的形势任务,推进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通过乡镇、村、社三级社会救助运行服务网络具体实施,实行对口管理。三是由乡镇和县民政局负责, 对困难人群名单、人数的提供和筛选、各种救助款项和物品的调配、发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保证供给,以降低救助成本,提高救助效果。

(二)整合救助资源。一是要归并简化和统一政策。在部门提交原有政策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稳定原有受助对象基础上,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取消限制过严、救助标准过高的规定,统一申报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要统一组织救助活动。由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受理救助申请、张榜公示、发放救助金等工作,实现“一口受理、一口发放、一口统计”,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三)规范救助管理。各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使救助工作由分散向统一转变,由单一向综合转变,由零星向整合转变,由重视城市向城乡共享转变。民政部门作为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加强救助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任务分工,完善具体救助办法,切实增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各项社会救助,使社会救助工作成为“阳光工程”。救助标准、救助金额、救助对象等信息都必须实行公示,社会救助资金要定期接受审计、检查。通过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增加对社会救助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对省、市明确要求用于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专项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快研究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各项措施,制定更加具体明确、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社会捐赠工作,多方面、多途径地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切实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社会救助资金专项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确保不折不扣地用到困难群众的身上。

(五)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板报、墙报、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让广大百姓知晓社会救助相关知识,正确全面地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明确救助范围,了解救助条件,清楚申报程序,掌握申报时限,充分享受救助。同时,通过广大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城乡社会救助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文/ 庹利亚


标签: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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