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春秋时期虢国大夫史告诫其君:“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诸葛亮北上伐魏时进《出师表》,建议后主刘禅“宜开张圣听”“,不宜妄自菲薄”,并在《纳言》中说:“纳言之政,谓之谏诤,所以采众下之谋也。”可见,自古以来“,谋于众”就是对为官为上者的基本要求。
其实“谋于众”与其说是对领导者的一种要求,倒不如说是领导者自身为官做事应具备的一种智慧。领导者“谋于众”的过程无一不展示其胸襟涵养、官德品行、人格魅力及领导艺术。
“谋于众”之“让人说话”
“让人说话”是对群众话语权的尊重,也是“谋于众”最起码的智慧。问计于民、执政为民和民主政治一直是我党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要想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虑、所求,就必须把话语权交给群众。
《左传·襄公三十二年》记载了“子产不毁乡校”这件事。乡校是古时乡间的公共场所,既是学校,又是乡人聚会议事的地方。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国政,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可以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可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能防止怨恨。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堤大决口,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做治病的良药。”子产把民间舆论看做是矫正自己为政失误的金石良药,并阐明了“防人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其做法受到孔子的赞扬“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肯定子产旅行的是仁政,事实也是如此。子产先是郑国人皆曰可杀的眼中钉、肉中刺,几年后竟举国担心没有他如何活下去。毛泽东同志曾说:“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让人说话,充分给民众以发言权,不仅天塌不下来,说不定还能帮着撑起一片天来。
“谋于众”之“可以争论”
“可以争论”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谋于众”在境界上升华。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针和优良传统。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
《后汉书.袁安传》中记述了汉章帝时的一次朝堂争论。汉章帝时,朝廷与北匈奴和亲,在光武帝时就已经依附于汉朝的南匈奴仍然前往北匈奴抄掠。北匈奴单于责怪汉廷欺负他们,并以此为借口意欲侵犯汉朝边境。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朝廷,认为应当归还南匈奴掠得的北匈奴人口,以安抚北匈奴。章帝召集大臣们在朝堂议论此事,多数公卿认为北匈奴奸诈,欲壑难填,不同意孟云的上书。太仆袁安力排众议,坚决主张采纳孟云的意见。司徒桓虞觉得袁安说的有理,遂转而附和袁安的意见。但很多人仍然坚持原来的意见,郑弘甚至上纲上线说“凡是主张归还北匈奴人口的人,都是对朝廷不忠”。有大臣及时报告了章帝,袁安等人深恐,“交印绶,以示谢罪”。结局是,章帝采纳了袁安等人的意见。
作为封建帝王,汉章帝确实可敬可佩,通过朝堂争论,正确处理了归还被掠的北匈奴人口的问题。他还说:“事以议从,策由众定,訚訚衎衎,得礼之客,寝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就是说,朝廷的事情通过讨论决定,朝廷的方策由百官决定,中正和悦,这才符合礼制的法则,而鸦雀无声,大家都把真实的想法藏在心里,对朝廷来说并非好事。汉章帝能听取臣下不同意见,作出正确的选择,其开明君主的风范得到了后代史学家的好评。毛泽东同志阅读到这里,批了四个字:可以争论。这也是对汉章帝允许朝堂争论的明智做法的肯定。
“谋于众”之“闻过则喜”。
“闻过则喜”是领导干部加强官德修养、促进自我完善的一种态度、一种胸怀,表明了敢于正视并纠正自己错误的勇气,这是更高境界上的“谋于众”。我们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也都理解“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鼓励群众监督批评,内心喜欢谀美之词,表现的是“闻过则喜”,实际上是“闻过则怒”。如果这样“谋于众”,无异于叶公好龙。
《资治通鉴》记载,贞观元年,因李世民神采英毅,群臣觐见时经常因为紧张举止失措,李世民了解情况后,为了让大臣畅所欲言,尽量保持心态、态度及言辞平和,并说:“如果君主刚愎自用,臣下阿谀奉承,君主失去了国家,做臣下的岂能独善其身?隋朝的虞世基等人诌事隋炀帝,隋炀帝被杀,他们这些人也被杀了。你们应该以此为借鉴,对政务得失尽量发表意见”。唐太宗以史为镜,鼓励谏诤,显示出一代明君的高明和智慧。
但是到了“贞观之治”后期,唐太宗也日益显露出骄横之气,正如魏征所言:“陛下近来不好直言,虽然勉强包含容忍,可不比当年那样豁达了”。唐太宗不愧为“千古一帝”,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失。《贞观政要》记载,贞观十八年,唐太宗对群臣说:“现在我想听听自己有何过失,你们要畅所欲言,专谈我的缺点。”长孙无忌等大臣都说:“陛下以恩德教化,使天下太平,有何过失?”待中刘洎却说:“陛下圣德确如长孙无忌所言,但近来有人上书,陛下觉得不称心,当面诘难,使上书者惭愧退下,这不是褒奖进言之路”。太宗听后,高兴地表示:“你说得对,我一定改正”。后人评价说,正因为唐太宗勇于纳谏,闻过则喜,才取得名留青史的“贞观之治”。
战国时期秦国贤士赵良曾对商鞅说:“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诺诺,即唯唯诺诺,恭维顺从;谔谔,即直言敢谏,犯颜直陈。赵良的意思是,有一千个人说恭维话,不如一个人说真话实话。这好比是一千张羊皮不如一只狐狸腋下的皮毛。可见,古人对直言、诤言即“谔谔”之言是何等的珍视。这应该引起现代领导者的深思。
“谋于众”之“不谋于众”
“不谋于众”出自“成大事者不谋于众”这句古语,意思是高明的决策者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必和所有的人都商议,只有这样才能干成大事。从表面上看,“不谋于众”与“谋于众”意思相反,与群众路线相悖,但其实质是一致的,“不谋与众”是决策者在“谋与众”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当断则断的勇气和魅力,是在决策过程中抢抓机遇的果敢与善断,更是“谋于众”智慧的充分体现。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施变法时非常有顾虑:“恐天下人议我。”商鞅说:“对于一般人,事情一开始的谋划和他们谈不拢,只有成功以后和他们共同享乐。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于俗人,建立大功业的人不必和普通人商议。只要能使国家强盛,旧的章法便可换一换。”也就是“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这句话被后人演化为“成大事者不谋于众”。商鞅得到了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但是满朝文武都不大支持,有的甚至极力反对。为实施变法,商鞅把反对变法的太子驷(后来的秦惠文王)得罪了,把太师甘龙(太子驷的岳父)杀掉了,对太傅公子虔(太子驷的老师)施以酷刑(一说割掉了鼻子,一说砍掉了右足),这些也都为其悲壮的命运埋下了伏笔。但是,变法最终取得了胜利,并使秦国从此强盛起来,史称“改变了秦国的命运,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总而言之,只有“谋于众”,并且尽可能多地“谋于众”,方能详察民情,端正人事,顺应民意,减少失误,政令畅通,上下同欲。对于领导者来说,“谋于众”是一种虚怀若谷的胸襟,是一种海纳百川的雅量,更是一种成事兴业的大智慧。
摘自《领导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