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农业发展大势所趋。本文拟从三明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加快三明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三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壮大
2010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35家,比2005年增加61家,占全省市级龙头企业的比重为9.5%。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各2家,品牌农业金奖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18家。全市实现产值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发展到21家,5000万元-1亿元企业27家。当年实现总产值12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完成销售收入115.41亿元,增长16.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9亿元,增长12.6%。
(二)农业产业化作用不断凸显
一是加快土地流转。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流转面积达50.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8%。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参与的流转面积达12.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4.1%。二是实现农民增收。2010年,全市13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7万户,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得到的收入达23.66亿元,平均每个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得到4151元。三是促进企业增效。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等有效模式,积蓄了企业自身强大的发展后劲。2010年,全市13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净利润6.49亿元,上缴税金5.53亿元,出口创汇达6898万美元。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430户,注册资本24.03亿元,覆盖全市129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11.09户;带动农户11万余户,户均年增收逾3000元。近三分之一的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有机食品、绿色标志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已有10家合作社获得省农业厅示范项目,占全省的16.3%;有401家合作社入选省级合作社名录,占全省的20.7%;有26家合作社入选省级示范社,占全省的17.3%。永安市成立了全省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永安市燕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特色农业品牌创建取得突破
2010年,全市新认证农业“三品”3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6个、绿色食品17个、有机食品2个。新增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地理标志集体商标,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全市现有1个中国名牌产品,3枚中国驰名商标,1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78个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169个,绿色食品79个,有机食品30个),22个“中国特色之乡”,7个县(市)列入福建乌龙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
(五)农业项目化运作工作取得成效
全市把项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围绕特色种植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五新”技术等方面共实施农业项目129个,其中省部级项目100个。总投资14342.91万元,比上年增加3266.05万元;其中省部级资金13759.47万元,比上年增加3423.92万元。
二、三明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
从规模看,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家,省级的也只有18家;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22家,占全市的16.3%,占全省的5.6%。从总体看,虽然带动的农户达57万户,但有订单联系的农户数仅21.75万户,占联系农户数的38.2%,平均每个企业带动的农户收入仅为0.42万元。
(二)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抗风险能力弱
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需共建机制,共同发展,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但从实际调查看,全市大多为松散型或半紧密型,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当市场风险来临时,不少企业不惜毁约对农产品压级压价,致使农民利益受损。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时,不少农户不履契约,致使企业收购困难。利益机制的不完善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资金短缺,制约企业发展
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扩张资金缺乏。部分企业虽有做大做强的强烈愿望,但苦于资金难筹。二是流动资金缺乏。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多为季节收购型企业,在收购旺季资金供需矛盾尤为突出。由于融资渠道不畅,龙头企业发展资本不足的问题显得最为突出。
(四)农业科技支撑力量较薄弱,创新能力不足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够完善,服务手段落后,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运用率不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龙头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不足,特别是经营农产品加工、转化、储运、保鲜等龙头企业较少,且加工能力不足,设备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农业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程度低,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加快三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扶持力度
树立扶持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建议建立相关部门和龙头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探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状况,及时协调解决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途径,共促三明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快速地发展。
(二)发展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
发展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要围绕龙头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基地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基地,突出特色产品,因地制宜,将一家一户的分散种养,引导成为互助型的规模经营,形成有市场、有规模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和农产品基地。同时,在保持本地特色产业优势的前提下,加快做大做强的步伐,努力打造一批一流龙头企业,跻身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行列。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强特色农业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采取改(技术改造)、建(建设新基地)、扩(扩大规模)、联(联合其他企业,形成互补)、帮(资金技术上的帮助)、扶(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财政、税收和金融等部门要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通过企业贷款财政贴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提供有偿贷款。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入等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结构,扶持龙头企业发展。
(四)完善联结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
我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尚未形成行业协会、企业和农户三方共赢机制。因此,要大力倡导成立和发展农业企业和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如农业协会、农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社等,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提供各类产销和技术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五)转变经营模式,推动科学化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农业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政策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继续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绿色环保和较好市场前景的“新、特、优”农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加大科技开发力度。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科农携手合作态势。二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树立绿色和低碳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广生态农业种养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行节能减排,走低碳发展之路。三是以工业化的理念谋求发展,运用工业生产的方法管理农业企业,以市场引导生产,以流通带动生产。
(作者单位:三明市统计局石 坚 吴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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