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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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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秘 发表于 2011-10-31 08: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摘  要: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人大职能出发,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探索把社会管理创新融入人大工作的措施办法,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人大;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上杭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近年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人大职能出发,不断探索把社会管理创新融入人大工作的措施办法,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充分发挥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能作用的重要前提,近年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在以下方面予以重视并加以推进。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人大工作“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每年都围绕一个主题并分别开展了“夯实基础年”、“服务发展年”、“提高履职能力年”、“增强监督实效年”、“提升服务发展实效年”主题活动。每次主题活动都突出一个中心,围绕当年全县工作重点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就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强化监督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等开展专题系列活动,并分别对县人大机关、乡镇人大、人大代表开展好主题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本届以来的五次主题活动,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和人大代表的好评。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质量的保证。近年来,常委会为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重新制订完善了6项工作制度。如按监督法的相关要求,重新修订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确保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符合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更好地发挥作用。2007年,在全省较早地制订了常委会跟踪督查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常委会跟踪督查的具体内容、程序、办法和时限,使常委会跟踪督查工作有章可循。2008年,为促进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建立了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制度,即在每年年终召开专题的“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情况通报会,对落实整改情况不满意的,实行“两次审议”,促进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落实。2009年,根据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与县纪委监督联动机制,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执法执纪联合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坚持开拓创新。近年来,常委会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在依法前提下,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人大各项工作呈现了新的活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如2007年,常委会从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坚持监督公开等方面实现了9个方面的工作创新。2008年,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代表履职考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代表民主权利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实现了人大工作的“8个首次”。2009年,积极创新常委会审议方式,实行常委会会议重大议题分组审议制度,要求与审议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领导参加分组审议,听取分组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同时,还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前举办法制讲座制度,如在审议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议案前,举办预算法辅导讲座,提高审议水平。2010年,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审查、再审、问责和激励等机制,促进了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这些新措施新办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动员和激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近年来,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把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动员和激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承担起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责任,切实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一)在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依法决策监督。上杭县城区紫金南路小区一期改造工程是上杭县历史上动迁范围最广、动迁人口最多、拆迁难度最大的旧城改造项目,是城区群众多年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2008年,依法作出了关于实施紫金南路小区建设工程的决议,并加强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该决议的实施,为促进小区改造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当年就实现了614户的和谐拆迁,目前,紫金南路小区一期工程(也即“瓦子街”)已顺利完成,安置户已陆续回迁。紫金南路小区的规划建设体现了较高品位,体现了客家特色、进一步提高了上杭城市品位,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
(二)在重大民生工程中创新民主参与方式。城区新水源建设是上杭县“民生一号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设计日供水12万吨,工程建设与城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为确保决策的民主化、透明化、科学化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关于城区新水源建设决定前,实行了“五个首次”的创新做法:首次以人大出面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首次实行常委会议向群众大开放,邀请20名城区群众旁听会议;首次改变以往举手表决的方式,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通过了实施城区新水源建设的决议;首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项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次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为监督员,这些做法,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关于城区新水源建设决议作出后,城区新水源建设指挥部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经得起专家评审、群众评说和历史检验的要求,优化工程项目设计,科学选定取水点和制水工艺,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已于2010年春节前供水,供水后城区自来水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水压提高,运行平稳,深受城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三)在红色资源保护上加强法制保障。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古田、才溪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把保护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推进城市建设,还依法作出实施北环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整治工程决议,决议较好地把县委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在法律和制度上确保了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积极围绕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监督,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性质和特点,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监督力度,有力促进了上杭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开展执法检查,保障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常委会坚持把与社会管理创新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实施人大法律监督的重点内容,适时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这些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近年来,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行政部门积极履行社会管理职权。常委会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促进行政部门努力解决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年来,围绕行政部门有关社会管理创新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城区饮用水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交通工作、公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2010年,根据代表和群众对社会管理工作反映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了国土资源管理专项报告,要求县政府针对组织开展城区“两违”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两违”建筑清查处理办法,尽快有效遏制“两违”建设势头。县政府认真研究,推动了全县“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会战”的有效实施,给全县“两违”建设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对遏制全县乱占滥建势头,推进清理整顿“两违”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围绕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近年来,针对社会管理中群众广泛关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区饮用水、网吧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促进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如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调查并提出审议意见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还对调查发现的某乡卫生院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作出了处理。调查还引起了代表对新农保问题的关注,针对一些新生儿因错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年度申报登记参合时间当年无法享受医保的问题,上杭县两名代表提出书面建议,要求县政府研究解决新生儿医保问题,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当年新生儿医疗保障列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管理的政策,该政策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很快在全省进行推广。2009年和2010年,常委会持续开展对网吧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特别是黑网吧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并加强了人员配备,加大了经费投入,促进了网吧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四)围绕涉及社会管理中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2010年,旧县乡迳美村部分村民和外嫁女因紫金原始股小非解禁资金分配问题引发多次集体**,一度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常委会积极介入,开展深入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对相关情况一一认真核实,提出依法和合情合理的建议意见,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并采纳,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调查意见的落实,使久拖不结的**问题得到基本平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针对紫金南路小区回迁户反映公摊面积过大纷纷**的问题,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了调研情况汇报,并出台了公摊优惠政策,促进了拆迁户陆续回迁。2008年,针对南门大桥和临江市场改建项目群众关注度高,意见不一项目进度一度难以推进的问题,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综合考虑财力、人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对项目实施方案和大桥改造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提出建议,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并采纳。同时,近年来,常委会还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涉诉涉法信访件逐年增多的问题,每年都召开县人大涉诉涉法信访件落实办理专题督查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分析研究,并及时督促办理,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五)积极推进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本届以来,共听取司法机关工作汇报30次,听取案件汇报65次,并就相关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同时,还针对县法院执行工作、县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开展10多项次专项调查,提出整改要求。2010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报告,分析了公安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提出了审议意见,县公安局根据审议意见对21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责任部门从加大对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抓好整改,促进了“平安上杭”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近年来,常委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如“平安上杭”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组织代表开展了20余次视察活动,每次视察,都要求代表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
(一)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意见的监督作用。每年都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内容确定几件重点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如去年,确定关于要求加强“两违”整治等5件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为促进代表建议意见落到实处,激发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激情,常委会每年都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检查和落实情况“回头看”,提出加强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的建议意见。对答复仍不满意的,还实行“约见”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度。
(二)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活动。此外,还每两年开展一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办理部门进一步重视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水平。为提高代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开展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活动。2008年全县共召开22场代表履职考核评价会,205名代表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132名代表向选民作了履职情况报告。2010年,全县共22个选区召开代表履职考核评价会,62名县人大代表向选民作了履职情况报告。履职考评活动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交流了代表履职经验,增进了选民对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了解,深受选民好评。
五、人大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不足与问题
近年来,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社会管理创新监督职责方面积极探索,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应看到,由于一些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再加上体制上、认识上和方式上的问题,人大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监督优势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对社会管理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不少地方人大对社会管理的监督常规工作较多,“重头戏”较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纳入监督范围。建议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监督内容。要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与加强社会管理并重,科学安排监督议题,着重听取和审议社会管理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促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二)对社会管理监督手段还不够有力。社会管理涉及经济社会多领域,多层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原有的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要认真总结和吸收近些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在依法前提下,积极探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效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权的措施和途径,逐步建立对社会管理创新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以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部分地方人大与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联系还不够紧密,代表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建议要进一步拓宽代表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有效支持、促进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积极组织代表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监督能力。

(作者单位:上杭县人大常委会陈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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