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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老秘答平级行文何时用“意见”或“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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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书 发表于 2011-10-15 07: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E6 W4 X& G& E2 u, c- c

1 _! i$ b  _, b  a" _+ u& E) V同是平级行文,在什么情况下应用平行的“意见”,在什么情况下又应当使用“函”?7 I* y* X+ t1 c0 Q' ?8 g

+ b4 C% P) U4 s$ G1 @: `老秘回答:3 x( ~$ _; d, w: k. C
9 Q8 j8 Z! p- }0 s( y* j9 b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对涉及的某一主要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如属供对方参考而不需要回复时,应用“意见”;如需对方回复时,则要用“函”。
* z* Y* ~$ \) Y0 s0 w0 h
标签:行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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