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市位于广汕公路(324国道)中段,是广州连接粤东地区的交通咽喉。2009年,按照改造工程方案,广汕公路由原双向4车道改造为双向8车道标准。整个改造工程拆迁总量6.6万m2,其中中新镇路段拆迁量就达6.3万m2,占拆迁总量的95.45%,涉及拆迁户203户,90%以上的拆迁房屋为临街旺铺。7 [3 j1 D, M: y9 I+ K0 O
面对如此繁重而艰巨的拆迁任务,中新镇按照增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变“拆迁户”为“拆迁富”的精神,首先明确拆迁工作的根本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的根本就是人民的利益,国家建设的大局并不一定要以牺牲局部群众的利益来实现,这看起来矛盾的两点应该统一得起来。党中央和上级各级领导要求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应该体现在我们拆迁工作的全过程中。所以我们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工作中始终想到群众的利益,在整个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遵照以人为本,即以被拆迁群众的利益为本,积极探索和尝试拆迁工作的新举措,形成了一整套技术严谨的拆迁方案,创造出赋予拆迁户“五种权”的新办法,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仅用了3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全部203户的拆迁工作。不仅拆迁工作力度大、进度快,而且群众理解支持,社会反响好,实现了“和谐拆迁”。
, @7 Z6 L5 t1 q+ K) i 一是赋予拆迁户较高的利益补偿权。我们认识到,合理补偿是拆迁工作的核心,而合理是合法的基础。合理合法的拆迁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实现较高的利益补偿权,核心是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设定问题。中新镇聘请了广东省国土厅测绘院,对每一宗标的物,也就是每一间拟拆迁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装修等级、附着物类别、构件材质进行全面的测量,精确到每一片瓦、每一块砖、每一寸土,由此取得了一整套科学、合法、专业的基础数据,然后结合拟拆迁房屋的位置、权证状况、重置成本、近年市场交易行情,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城市社区化管理的取向,综合确定了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做到了补偿标准高,安置社区化,拆一间甚至能够置换二至三间,商铺也有好安置,赋予了拆迁户较高的利益补偿权,使一些被拆迁户不仅没有受到损失,而且在拆迁中得到了发展的新机会,变“拆迁户”为“拆迁富”,为顺利开展拆迁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j& {, R k+ N. @+ x! `0 F
二是赋予拆迁户公开透明的知情权。台底交易、暗箱操作,是拆迁工作的大忌。在拆迁动员会上,中新镇就将《拆迁补偿方案》发至每一被拆迁户,做到人手一方案,大大方方公开搞拆迁,使拆迁户对拆迁方案听得清、看得明、信得过、摸得着,同时还上墙公布每户拆迁补偿总额,以充足和对称的信息量,赋予了拆迁户公开透明的知情权,使拆迁补偿的全过程经得起群众监督、推敲甚至对比,由此赢得了拆迁户乃至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树立了“诚信政府”的形象,提高了拆迁工作的公信力,打破了群众观望怀疑和部分群众博弈对立的心理闸门,确保了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 ]0 Q7 k* |0 e. w3 P 三是赋予拆迁户测量复核申请权。虽然房屋测量数据合法、专业,但我们考虑工作中难免有疏漏,最清楚家底的还是群众自己。因此,中新镇专门设计了测量复核申请程序,敞开大门,随时接受拆迁户的复核申请,做到有错必纠,有误即改,绝不让拆迁户受到不应有的损失。9 u& _& d, S) p6 G, _ `
四是赋予拆迁户补偿安置方式选择的后悔权。中新镇由于城市化水平较低,很多拆迁户并不理解在社区居住享受物业管理的好处,因此在要货币补偿还是要社区安置房的选择上,他们的犹豫一度影响了签约的进度。为了解决这个选择性困惑,中新镇人性化地赋予了拆迁户后悔权。即在安置房验收交付使用前,选择了货币补偿的,仍可以后悔,重新选择安置补偿;选择了安置补偿的,也可以重新选择货币补偿。说白了,就是安置房交付前,即使签了协议,要房要钱,你还有选择权。
3 W( J& x$ D# b; K- s 五是赋予拆迁户利益调整的追加权。一个方案从制定、出台到实施,有一个修改、完善、补充的过程。为了不让先签约的老实人吃亏,中新镇对新出台的补充措施,规定其效力溯及既往已签协议的拆迁户,赋予其利益调整的追加权,该追加的钱一分不会少。有个拆迁户,很支持拆迁工作,很早就主动签了协议,拿到了补偿款。后来中新镇发现方案中有个别补偿不到位的地方,于是出台了新的补充措施。本来这个拆迁户钱已拿了,房已拆了,不给新的补偿,他也未必会知道。但中新镇仍然主动给他追加了补偿款。这些工作使得其他拆迁户明白,方案即使再补充完善,但签早了也肯定不会有损失,不但可以拿到补偿总额2%的提前签约奖金,事后应该追加的补偿款一分也不会少。; K! m. {! \- \; q4 B) f; P& L: i1 O
我们深知,拆迁无小事,一砖一瓦动民心。各地情况各有不同,但如果没有一个以人为本的拆迁理念,甚至掺入私念,拆迁必定寸步难行,寸瓦难拆。只有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不与民为难,让民得利,不与民争利,始终满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坚持一切发展为了人民群众,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的工作才能顺民意、遂民愿、得民心,我们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才能不断打开新局面。
3 j. t5 v3 D; Y9 O3 h8 |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增城市中新镇镇委书记潘小航 来源:学习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