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出发,对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提出明确要求。
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达。《党章》明确指出,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体现,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当前, 一些违背党的宗旨、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往往与不依法办事有关。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之所以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是重要原因。
应该看到,在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水平;另一方面,身处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广泛凝聚共识,并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依法办事作为行为准则,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让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就要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法律素养,让执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让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就要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防止权力滥用。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让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就要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贯穿工作各个环节,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正确实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让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就要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有效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防止群众利益受损。
依法办事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党员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就一定能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