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力量,其落实力和执行力如何,直接决定着肩负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百姓安居乐业”等三大历史使命能否完成的问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舒晓琴同志曾指出:“就江西的公安工作而言,不缺思路、不缺部署,一句话,缺的是一种坚忍不拔的落实力和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因此,加强公安机关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迫在眉睫。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笔者就加强落实力和执行力谈几点想法。
一、加强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必须在强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全面打牢工作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好的精神状态,抓落实就是一句空话。作为承担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重任的公安机关,必须要让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加强落实力、执行力问题的重要性,只有从思想意识上全面激发和释放干工作的各种活力,才能大大促进落实力和执行力的提高,才能促进工作和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结合上级领导要求提升认识。执行力是公安工作的生命力,是加强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实实在在地抓好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彻底解决“为什么做、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不断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行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结合民警队伍思想现状提升认识。民警的素质和能力,是决定落实力和执行力高低的核心。当前,少数民警还存在不思进取、遇事推诿、工作拖拉等思想和现象,这些问题的产生,直接影响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紧紧围绕“如何培养自觉性,如何调动积极性,如何增强纪律性,如何克服行为惰性”,教育民警深刻反思在工作责任心、工作措施、工作力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端正执法思想,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鼓舞和激励广大民警始终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去。三是结合履行职责提高认识。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要在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发展提升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在思想上克服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认识,在作风上克服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习惯,在实践上克服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起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全局上下形成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必须在强化责任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落实力和执行力的强弱是事关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工作成效的根本和关键。通俗地讲,执行力就是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抓执行就是抓落实。一是用工作目标来提升落实力和执行力。常言道: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干工作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指标化,一个内容、一个项目地抓,要让民警工作有具体的内容,工作起来操作性强。并要大力倡导民警“说到做到”、“日事日毕”的执行作风,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和工作进取意识,说了就干,定了就办,不延误,不拖沓,不推诿,有事不过夜。只要下定决心,执行力就至少被激发出大半。二是用工作作风来提升落实力和执行力。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难落实,任务难完成,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要着重在“简、实、细、紧”四个字上下功夫。“简”就是要“搬文山、填会海、减应酬”。“实”就是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细”就是要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紧”就是精神上要绷紧、时间要抓紧,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三是用工作创新来提升落实力和执行力。创新是公安工作发展的源泉,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创新,才有发展。面对社会治安日益复杂、公安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创新和应变能力已成为推进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要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就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指令,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的束缚,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三、加强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必须在强化规范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工作效果
客观地讲,当前各级领导都在强调抓落实,也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有“软执行”现象,分析主要原因是规章制度不严谨,或某些环节不切实际等,因此,必须要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从规范化建设着眼,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善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一项一项分解到各单位、细化到人,提出明确的时间和目标要求,在岗位之间、部门(科室)之间建立无缝“责任链条”,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管之责,时有限定之期,逐步形成符合公安实际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科学设定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完善各类考核的程度、标准、办法,建立与享受待遇、升职晋级、评优评先相挂钩的考核机制,严格实行奖勤罚懒,激浊扬清,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出现。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执行力是一个干部、一级组织觉悟、作风、能力的综合反映。要按照“以实绩论英雄”的标准,选拔和重用工作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的民警走上领导岗位,努力形成一个激励竞争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真正让那些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丢位子。同时要落实好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用足用好近年出台的一些从优待警的政策,帮助民警解决工作、生活、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
四、加强落实力和执行力建设,必须在强化督导检查上下功夫,确保工作实效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要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必须坚持从严治警,构建使民警不想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一是开展经常性督察,让其不能为。由督察部门牵头,取明查、暗访、抽查、倒查等多种形式,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不间断地进行专项督查,使民警的各项执法活动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督察中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在态度上严肃、认真,在行动上要快查、快办、快处理,不得文过饰非,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实施内外监督,让其不愿为。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谈话制度的“召回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防范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的作用,形成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行力的舆论环境和监督环境。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让其不敢为。加强责任追究,是执行力建设的“助推剂”。只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要逐层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逐步形成一把手负全责、主管领导负专责、实施单位负具体责任、民警负岗位责任的责任追究体系。对该部署不部署的,按照从上到下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该执行不执行的,按照从下到上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每项工作都要明确主要抓什么、抓到什么程度,确保一级向一级交账,一级向一级负责。
(作者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