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我市就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通过实践,我们感到:绩效评估进一步树立了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拓宽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渠道,增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了登记管理水平,但是由于事业单位门类多、范围广以及本身的特殊性,绩效评估工作依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瓶颈”,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突破。
主要瓶颈
瓶颈之一,政策保障缺乏法度。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已被核准登记为事业法人,但大都名不副实,依然是党政机关的附属物,缺乏独立的法人意识和绩效评估意识,有的单位甚至对绩效评估有很强的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加上绩效评估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既缺乏足够的政策法规依据,也无现成经验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特别是一些需要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参与和配合的工作,一些需要强力推进的关键环节,因为缺乏足够的法规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指导,往往影响评估的力度,降低评估的效果。
瓶颈之二,指标设置缺乏尺度。一是量化难。事业单位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服务质量好坏,是体现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但在评估工作中,服务质量好坏很难通过具体数字来量化,所以评估工作难免出现失误;二是统一难。事业单位行业种类多、范围广、规模差异大,评估指标很难统一,由于评估指标的多样性,试点个案的参考作用不明显。试点工作中,往往针对一个事业单位精心制定的评估指标,却不适用于对其他单位的评估;三是应用难。为保证评估结果的运用,设置评估指标必须做到全面和细致,然而,如果指标设置过于复杂,又会造成评估工作量过大,评估时间太长。如果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又达不到评估效果,所以很难把握尺度。
瓶颈之三,结果运用缺乏力度。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作为登记管理工作创新内容之一,虽然有利于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情况,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依据,由于目前处于探索阶段,结果运用尚未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一是没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的结果,对事业单位法人、法人代表以及其他人员,没有什么影响;二是不能作为机构编制评估依据。由于机构编制存在“加法好做、减法难做”的普遍现象,评估结果很难作为机构设置或者撤并的重要依据;三是没有完善评估激励机制。对评估结果的奖惩运用,如何奖惩、怎样奖惩、谁来奖惩,虽然有些要求,因为没有政府和重要部门的参与,执行的力度和强度远远不够,评估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几点建议
绩效评估正工作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绩效评估的依据、指标体系设置以及结果运用,都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结合我市评估实践,就绩效评估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评估政策法规的研究。我国事业单位涉及到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已成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与此同时,随着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显现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如事业单位法人规模偏小、产权制度僵化,尤其是缺乏绩效考核体系,只要单位存在,财政就拨钱,一些事业单位习惯于守摊子。由于没有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缺乏激励机制,外部缺乏竞争压力。因此,作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创新登记管理模式。如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工作程序等,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从而加大推行力度。
二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是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和成功的基础,也是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事业单位行业种类多、范围广、规模差异大,情况也比较复杂,在国家登记局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各个地方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也可以在事业单位“六定”基础上,对每个事业单位制定一个符合自身实际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其主管部门认可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年检时审核批准,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章程,并成为该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评估的法定标准,使评估工作目标明确,并且,便于实际操作。
三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机制。(作者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伍金珠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