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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几点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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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秘 发表于 2011-7-23 05: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全国提案委副主任王国卿指出:虽然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经常性工作。但是绝大部分政协提案都集中在全体会议期间提交,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变化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的提案较少。
  “滞后性提案”使党和政府在国家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不能及时听到人民政协的强音,影响了科学民主决策的发挥。有极少数提案提出的问题或已解决,或国家法律、政策已发生改变,所提意见明显滞后。所以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多提平时提案,随时就自己对经济社会的调查研究成果和周围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以提案方式反映出来。政协委员和专门委员会要通过平时提案,及时反映各界群众对党政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
  提高提案时效性,重要的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阶段性任务的新变化进行调整,对发展中的前沿性问题,作出快速反应。只有善抓热点,善抓本质才能提出切合实际的提案,有关部门落实的效果才会好。
  在提案工作的全局性上则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二是发挥党派团体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提出可行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应该看到,提案已成为专门委员会拓展履行职能平台的重要抓手。许多调研、视察(考察)报告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有一部分报告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能够将这些调研报告、视察(考察)报告、大会发言材料中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高质量提案,交给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将会有效促进相关工作的进展。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同时要求我们加强同党政部门以及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促进党政部门健全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其次,要增强协商意识,在协商中推动问题的解决,使提案得到转化落实。第三,适时召开国家部委工作情况通报会,通过向国家有关部门征集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发放提案选题参考目录的方式,为委员提供提案选题参考。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现在政协机关和各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压力都很大,有人提出“少而精”的提议,而实际上提案的数量和质量是辩证统一的。逐年增长的提案数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步,但是,提案数量大而质量一般,就很难发挥围绕中心、建言献策,推动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所以我们不是提“少而精”而要提“好而精”。
  为确保提案质量稳步提高,对于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新委员加强培训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不仅要让委员掌握提案撰写方法,更要让他们学会选题。政协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通报是委员积累撰写提案素材的机会;改进视察调研工作,广泛了解各方面信息和情况是建言献策的基础;加强提案审查工作,把好立案关、文字关、分办关,是保证提案质量的关键,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来实现。
  提案质量与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的两个基本要求,也影响着提案作用的发挥。因为提出提案处于参政议政位置,办理提案处于决断和实施的位置。在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时,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下大力狠抓办理质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是发扬民主、促进团结的过程。要积极引导委员客观看待办理结果,既要看到提案得以落实或取得阶段性成果,也要看到一些建议虽未被采纳,但承办单位已作了实事求是的答复,或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协商,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这种沟通协商形式本身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
  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办前抓好环节,协商到位,优化办理方案。办中参与到位,邀请提案者参与办理过程中的调研、视察、咨询等活动,使提案者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提案内容,承办单位发现问题后商议修正办理方案。办后要监督到位,适时组织提案者进行民主评议或跟踪视察,推动提案成果的转化和落实。提、办联动,达到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双方都满意的最佳效果是提案的完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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