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直接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成效。在“十二五”时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业化水平与阶段性差异,坚持统筹协调、扬长避短,防止出现产业结构雷同化、单一化等问题,真正使经济结构调整成为优化升级的过程。
坚持区域统筹,防止产业结构雷同化。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虽然还有一些计划经济的影子,但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历史原因和现实依据,对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应,又制约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地方出现了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和方向雷同的问题。比如,许多城市把第三产业在总产值中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这从大方向来讲虽然不错,但如果各个城市不顾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水平,都急于实现这样的目标,则是不现实的。同时,发展第三产业并不等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是全面提高各个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又如,各地在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大都写上了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当然,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如果全国各地不管是否具备条件都去发展这些产业,其结果必然是要么形成新的产能过剩,要么有的地方根本发展不起来。因此,各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把能够办得到、干得好的产业作为着力点,在突出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合理分工、统筹布局。
坚持全面协调,注意做到系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任务,包括从生产到消费、从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到空间优化布局、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到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其中的每个方面和环节都是实现整个系统功能不可或缺的。如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和环节,而不是整体地、系统地调整,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结构失衡。现实中,有的地方强调调整产业结构却忽视调整消费结构,有的强调调整第二产业结构却忽视调整第一、第三产业结构,有的注重培养新兴主导产业却忽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等。这种失衡的调整是不可能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的。
坚持再创新优势,但不能丢掉传统优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特色和优势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支撑,没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经济很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绝不能调丢自己的传统优势,而应在这个基础上再创新优势。这个新优势可以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调出的,可以是通过产业、科研、金融、中介等的合作创新集聚的,可以是通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育出的,可以是通过招商引资引来的。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忽视自己的传统优势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自己并不具有资源、环境、人才、区位等方面条件的产业项目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目标。这无异于弃长扬短,不仅不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甚至会丧失已有优势,陷入新的困境。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理论纵横栏目经济专栏2011年05月25日 来源: 《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