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医改十大重点任务
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5%以上。突出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全省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左右。
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乡、县、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90%、75%、50%左右,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5%,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设立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今年主要对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进行救助。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在已建52所县级医院的基础上,再支持11所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实现全省人口数超过30万的县(市)均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目标。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康复室等重点科室的主要设备装备,提高急救能力。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8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及仪器设备配置项目,力争每个街道都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4900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上半年实现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制度,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今年将招聘500名临床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3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四个一批”,即:特岗计划一批,实行特殊政策招聘1000名执业医师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委托培养一批,定向培养本科生30—50名;“专升本”一批,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专升本”毕业生500名;延聘返聘一批,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延聘、返聘一批退休医生。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和扶持政策,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15元提高到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52万人和46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实施7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全年完成城乡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6.82万人、乳腺癌检查1.2万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完成6万名农村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启动18个县(市、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13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3万户无害化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加大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加快推进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总额预付、实施临床路径、建立县乡医疗联合体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全年全省新增床位7000张以上。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格局。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全面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全省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实现社保卡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一卡通用、一卡通行。
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所有三级医院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