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政法委(综治办)和基层政法单位(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政法系统共享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健全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政法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基层综治管理信息平台,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运行提供信息支撑。
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平安浙江”评查考核体系,完善平安市、县(市、区)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平安创建责任制,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推动综治工作力量向村、社区、规模企业延伸,形成综合治理网络。
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平安志愿者行动,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定期排查、下访接访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制度,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推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确定评估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建立风险评估专家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实行挂牌整治,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应用领域和范围:发挥视频监控手段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调整完善公安勤务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完善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帮助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活。
“两新组织”管理服务模式: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虚拟社会管理机制:积极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