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需要认真把握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发言:
2009年,为确保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000个亿,技改投资1500亿元的目标,我区共计涉及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238个,需征地拆迁面积达12242.2亿公顷,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037.83公顷,任务非常艰巨。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征地拆迁的主要部门之一,履行建设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资源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全力以赴,采取非常措施,开创性地推进征地工作。在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依法及时,保障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和建设用地报批,要区分重点,分别保障,对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要千方百计的予以保障,同时要千方百计地加快报批。面对今年征地拆迁任务的压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集中攻坚,千方百计地加快审查报批,要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厅党组经过落实研究,最近决定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和促进项目报批工作组,同时,对进一步加快审批,简化程序作出了决定,已下发文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加快修编,规划先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能否及时提供用地的基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自治区、市和重点县的规划修编。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修编,明年三月前完成乡镇级的规划修编。
三、严格标准,保护权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的规定,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决不能违法降低补偿的基数和倍数,损害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利益。要尽快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实施区片综合地价,使同地同价在全区范围内真正实行。要和劳动部门落实好广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尽快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到保障的政策。
四,完善政策,依法征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勿必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程序,要规范征地拆迁行政行为。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征地拆迁的配套政策。对本行政区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予以规定,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推进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转变作风,文明征地。各地在开展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树立和谐征地的拆迁理念。在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说服教育,要切实做到五个讲清和五个必须,一讲清征地拆迁是为地方求发展,为群众谋利益的重大意义,讲清征地拆迁的政策法律,讲清征地补偿三费标准和补偿方案,讲清征地拆迁的程序和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讲清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的计划安排;五个必须,即:接待群众咨询必须要热情,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必须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必须要公心,善后安置必须要关心,通过实施“五个讲清”和“五个必须”,树立起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六、加强协调,合力推进。今年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单靠国土部门不可能完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建设、规划、劳动保障、财政、交通、水利、公安、法院、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的推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七、听取民意,维护稳定。要继续做好信访重点案排查工作,巩固已有成果。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来信来访工作,本着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的原则,对合理的诉求一定要给予解决。要认真排查疏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对新出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去处理,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和新闻媒体沟通结合,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政策,使被征地的农民真正懂得政策,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理解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九、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解决被征地拆迁农民安居、就业、生活保障以及培训等有效的途径。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强化技能培训,形成良性的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机制。要拓宽思路,改革创新,采取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好征地拆迁农民的安居、就业和生产生活。
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到被拆迁群众失地,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勿必要严格遵守各种政策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自治区建设厅发言
今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城镇化核心战略,在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强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有效减少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我区的城镇化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平稳发展。
一、主要做法
我厅高度重视拆迁管理工作,一直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地有序地开展拆迁工作。尤其是近年来,经过强化管理和协调化解,拆迁工作秩序明显好转。通过层层抓落实,我区连续几年成为因房屋拆迁造成上访的最少的省份之一。
一、严格审核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近年来,我厅会同发改委按照上一年的实际环评拆迁量,在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项目规划手续完备等情况下,认真审核各地拆迁计划,加强调控,合理控制拆迁规模,防止大拆大建,从而减少了因拆迁引发的矛盾。
二、多措并举,化解拆迁上访积案。去年我厅处理城市房屋拆迁来信来函43件,来访49批,205人次。在处理信访案件中,我们加强指导,疏理事情,分析原因,多管齐下进行调控,力争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无理取闹的思想教育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依法拆迁,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一直以来,我们积极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合法拆迁。一是严格监督各地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行为,二是对拆迁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初步规范拆迁项目的承发包行为,确保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三是引入旁听机制,在听证过程,适时引入拆迁工作旁听列席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改革氛围,减少对抗性,增强信任感,有效地化解争端。
四、加强拆迁评估机构的管理,大力规范拆迁秩序。防止拆迁行为盲目地扩大,调控拆迁行业整体规模。我们积极整顿拆迁评估机构,正确引导和促进拆迁队伍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对拆迁评估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拆迁执业资质的管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一是拆迁行为不规范。一些市县为了发展当地的经济,在引进房地产开发商的同时,在制订政策上尽量满足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而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群众安置补偿利益考虑不够。个别政府在一些重点工程和公益性事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为了赶工期,违反规定,作出了拆迁许可。当出现矛盾和纠纷时,往往采取不适当的高压手段和措施,加剧了拆迁矛盾。
二是历史遗问题造成的矛盾隐患。一些拆迁房屋原报价手续不完善,因此,在拆迁时补偿少,对拆迁人由此产生抵触情绪,一些房屋实际用途改变以后,对拆迁人未能及时办理拆迁手续,拆迁中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偿。
三是拆迁评估不规范。目前,对拆迁了实施货币补偿的,对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的评估来确定补偿数额,但部分市县没有建立房屋拆迁的办法和机制,拆迁评估中产生的不规范的行为,造成了评估结果的随意性较大,严重影响了拆迁发包方的积极性,导致群众对拆迁评估市场不理解,一些纠纷问题由此发生。
四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拆迁项目多数对拆迁人依靠拆迁协议搬迁,但个别人因过高要求未得到满足,而不断上访,有有的分期拆迁项目,前期拆迁得到补偿的被拆迁人,要求按照后期拆迁的补偿标准来重新补偿,有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又以风水、龙脉等等为由,阻拦施工,延误建设工期,有的甚至因法院判决生效,坚持上访。
五是法规调整期,拆迁管理出现真空。物权法实施,对现行的拆迁体制,运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需要城市拆迁工作用物权法的精神进行调整和规范,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拆迁管理出现了管制的真空,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难度增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我区要求完成6000个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诸多建设项目工程要按计划开工建设,在任务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城市房屋拆迁是主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因此,继续切实抓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妥善处理好城市房屋拆迁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防止不文明,不和谐社会现象的出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进工作。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应组织相关力量,积极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初步形成有序、和谐的拆迁工作局面,使全区拆迁工作在相对平稳的状态下开展,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调控拆迁规模和进度。继续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加强拆迁计划的备案,审核,并认真审查拆迁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合理控制城市拆迁规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大力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法法纪行为,一方面完善房屋拆迁各项,规范拆迁行为,力争做到程序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从严加大城乡规划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为项目用地和项目建设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同时,重点检查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不降低标准补偿安置,不依法履行公示、听证等制度等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拆迁氛围。
四、严格规范拆迁评估,化解拆迁矛盾纠纷。一是集中整顿规范房屋补偿评估机构和行为。二是在评估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进行公开听证,做出合理公平的评估结论。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委托评估行为,对评估机构拆迁实施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四是加强对估价人员的培训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
五、继续深化化解矛盾纠纷。在2008年大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对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指导各地妥善处理,研究制订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督查,促进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各项目建设的落实,我厅将积极管理和指导各市让依法拆迁、依法补偿、依法安置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指导各地破解拆迁中的瓶颈问题,同时,对建设项目落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调研和政策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建设项目能顺利开工建设。
七、抓好宣传引导,强化法制教育。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让拆迁双方知法,懂法。一方面,要依法拆迁,减少拆迁人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使广大被拆迁人更多地理解拆迁政策,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拆迁工作营造合理、合法、公正的舆论氛围,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八、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的长效机制。房屋拆迁市场不规范会影响百姓的切身利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要进一步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搞好拆迁执法工作,推动市政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房地产市场正常的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自治区维稳办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全区政法工作部门,确保我区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问题作如下发言:
一、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今年我区要完成60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多大项目将迅速开工建设,要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搞好征地拆迁,保障项目用地很关键,也是项目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和行政执法的永远话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商业利益与生产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据统计,自今年以来,我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0起,集体上访8起,其中进邕上访6起,进京上访5,冲击联合国1起,涉及351人次,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不稳定因素。以上事实表明,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与政府间的矛盾已成为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石匠探征地拆迁工作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自觉服务大局,明确责任,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为项目建设提供供地保障。同时,又要真正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法工作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紧紧围绕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这一中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扎实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履行职能,做好法制保障
在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中,政法机关负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职责。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安机关要维持好征地拆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工作秩序,对发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打砸抢等严重爆力刑事犯罪,以及因征地拆迁帮助群众暴力反抗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攻击国家机关等刑事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为首分子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决不迁就。检查机关要充分发挥检查的职能,加大惩处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职务犯罪的案件。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贪污、挪用污征地补偿款,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顶风作案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促进征地拆迁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同时,要把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一般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区别开来。人民法院要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强制执行工作,要支持政府合法的征地拆迁的行政行为,又要防止借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及企事业的合法利益情形的发生,防止因案件审理不当,而形成大规模的集体事件。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法律宣讲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员和计生法律工作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有序介入重大项目,做好法律风险评估的控制和维护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工作,推进和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和改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参与调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各有关部门在征地拆迁中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化解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
三、讲究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
一要坚持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运动。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手续完备,文书齐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实际中,往往出现一步走错,影响全局的局面。由行政决定的问题,少一步没有送达,或送达的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都有可能会造成对抗,甚至进入行政诉讼漫长的法律程序,从而影响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要制订详尽的征地工作方案,通过议案,切实做好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安置工作没有做好,补偿工作没有到位,法定期限没有届满之前,决不能轻易盲目强制拆迁。第二,要坚持慎用警力原则。政法机关不宜过早地直接参加征地拆迁工作,以免造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利局面。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既不能越权作为,也不能消极不作为。要正确把握法律界限,讲究执法策略,注重执法效果。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政策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办理涉及重大的征地拆迁工作违法犯罪案件,讲究办案策略,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准备把握大量实情,不要因为办案影响和延误项目的如期推进。要强调的是,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要始终坚持慎用警力的原则,根据2008年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事件中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性措施,慎用武器警戒,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防止延误时机,而使事态扩大。对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或者保养保险、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聚众建房而没有严重危害交通和治安秩序以及其它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化解的群体性事件,不得动用警力来直接制止。但可以派出便装警察或少量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
四、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该注意的和几个问题
一是立案审查环节。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因裁定不予以执行,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可以退回行政机关执行。经教育工作行政行为相对人自动履行的,可以作结案处理。第二,经审查后需要强制执行的,应该移送执行机构强制执行。执行中要多做思想调解工作,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能力,做到案结事了。第三,对个别既不履行义务,又无理取闹的,要坚持依法强制执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涉及大面积的征地,对有可能引发群众体性事件等案件,必须依靠党委及当地部门,做好详细的,可行的强制执行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严格依法,规范执行。
会议议程二:典型发言
(一)防城港市发言
防城港钢铁项目和核电项目投资巨大,带动力强,是广西的一号工程。去年以来,随着这两个特大项目的落户,使我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急剧增长。钢铁项目需用地区3万亩,涉及1.86万人口的搬迁。核电项目用地将近9000亩,涉及2600人口的搬迁。面对如此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我市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把两大项目当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做为天字号工程,举全市之力,奋力推进,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和历史遗留问题多,活动财力少,被征地农发安置难等各种困难,目前钢铁项目一期征地9488亩,完成了97%,搬迁安置923户,2443人;核电项目已征地6161,完成92%,搬迁安置完成550余人,确保了项目建设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探索出了较好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新路子,实现了文明征地,和谐搬迁,得到了广西区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8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初有成效,值得总结发扬,望继续努力,加大加快投入,为明年经济增长作贡献。钢铁和核电两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自治区的正确领导,区直各部门的鼎力支持。防城港钢铁、核电两大项目的推进,一直得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08年10月5日,曾家宝总理到防城视察时,明确指示,要把防城港建设成为大型重化基地,特别是国家级的大型钢铁基地,遵循先进安全的原则,来建设防城港核电项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领导都深入现场,考察指导。自治区郭声琨书记每月听一次汇报,马飚主席亲自担任指挥长,十天听一次汇报,李金早副主席,林念修副主席,七天听一次汇报。郭书记、马主席等领导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直各有关部门领导,也多次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群策群力。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自治区的指示,将钢铁和核电项目做为天字号工程来推进。市委书记、市长亲作钢铁项目推进工作总指挥长,经常深入现场解决困难和问题,市委 同志,多次强调,只争朝夕,奋勇拼搏,以钢铁般的意志,钢铁般的作风,钢铁般的干劲,全力打好钢铁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力谋发展的思想,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回乡回村,做被征地拆迁户亲属、亲戚的思想工作,做到党员带头搬迁。学校教师教育领导在样学生回家做父母、亲属思想工作,同时,充分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作用,组织他们经常到现场视查鼓劲。我市还与建设项目业主建立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紧密配合,保证前期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三、秉承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的理念,把以人为本贯穿拆迁的全过程。市委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文明征地,和谐搬迁作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理念和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地进行征地拆迁。杜绝粗暴的工作作风,在完成搬迁过程中实现全社会和谐。实行年计划征地,强调不许带一兵一卒进村,不许带一枪一杆征地,不许发生一起伤人爆力事件,实现了不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不发生一起爆力事件,不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群体上访的目标,社会稳定,心态平和。
四、尽可能拓展政策优惠空间,形成比较完善的政治体系。今后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政策,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解决生活和产业问题,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建立了征地拆迁工作政策体系,将被征地农发首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和城市低保范围,做到被征地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养老保险与征地拆迁工作同步进行。并在住房保障和城市就业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确定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要大大高于以往水平,在全区率先对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顺利打开工作局面。一是突出一个快字,讲究防城港速度。二是突出一个实字,落实包干责任制。实行市四家班子领导、各级部门包户制度,落实领导包户,部门包户,钉子户包户,工作队员包户,党建工作包户,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做到一户一册,加强工作、补偿的跟踪管理,明确工作实效,明确工作,工作进度,逐步突破。三是突出一个诚字。以真诚赢得群众支持。从全市抽调了解100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征地拆迁工作,做到村村有工作组,户户有工作队员,实现人员力量全覆盖,思想工作全覆盖,搬迁工作全覆盖,工作队员与群众以心比心,以心交心,进行亲切的讲道理,讲政策,关心群众生活,与群众一起劳动,帮助解决群众搬迁后出现的各种困难,涌现了许多先进事迹和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以真诚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四是突出一个细字、细化工作方案,在征地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整出一整套有利于工作的方法,坚持十个讲清楚,讲清楚钢铁核电项目,国家的建设,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态度,市里有关文件,农民被征地的生活出路,做出市民与农民好处,政策给群众实惠有多少,讲话协议签订的条款,安置与临时安置的好处,不能利用这交征地解决所有问题,做到六个不要,分析八个没有,做足五个功夫,实施地毡式的思想工作,用足用活奖励政策,鼓励群众带头我们签订协议,做到两个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工作,征地工作管理确保一个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足额支付。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使钢铁核电项目在防城港市家喻户晓,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宣传阵地,把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做到报纸天天有报道,电视天天有画面,网络天天有声音。
七、坚持统筹推进,加快推进项目配套保障工作。注重抓好前期工作,后期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统筹推进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方位职位项目建设需求,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形成良好的局面,注意重大项目建设农民转市民,一产转二产、三产的结合。
今后,我市将继续严格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按照郭声琨的指示,坚持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确保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二)南宁市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以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大会战的热潮中召开的。它的成功召开对进一步推动全区各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对于保障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全区唯一一个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近年来,南宁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以“和谐征地、满意搬迁”为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到 “四个率先”(即率先实行征地区片价,率先引入征地预公告、前置补偿协商程序,率先建立征地行政管理、事务经办、纠纷裁决相分离的征地管理体制,率先拓宽安置途径、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安置被征地农民),积极为南宁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南宁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成效
2003年至今,南宁市市区共完成堤路园、南梧大道、五象大道、五象新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吴圩机场扩建等700多个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总计征地约4405.4588公顷(66081.882亩),拆迁建筑面积约152.29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完成征地面积942.8公顷(14142.00亩),拆迁建筑面积38.12万平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2003年,我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南宁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203号),积极按照《南宁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机构和责任得到加强,为征地拆迁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03年底我市对征地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在保留市级征地机构不变的情况下,各城区(开发区)新设立了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直接领导的城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实行由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模式。具体来说,即由市国土部门委托城区(开发区)的征地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包括征地情况调查、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实施补偿安置、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信访接待工作等等;市级征地机构则协助市国土部门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负责拟定补偿标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城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对各城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布公告,负责协助市国土部门召开听证会,负责转付征地补偿费用,完善批后实施材料和档案管理等等。
这一新的征地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了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的职责、权限,真正建立起 “上级把关,下层操作”的征地管理体制,实现了行政管理与事务经办的相分离,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补偿安置政策逐步完善,为征地拆迁提供政策依据。
征地制度改革之前,我市以耕地年产值倍数结合人均耕地面积的方法确定补偿标准,这种做法难以无法科学、合理的反映土地的区位价值,也容易引起被征地农民的异议。2003年11月,我市颁布了《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3]146号),开始实行 “征地区片平均价”补偿制度。但由于同一区片不同农用地之间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农民抢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征地补偿协商工作的难度仍然较大。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先后于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对该政策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尤其是在2008年的修订中,将原实行的“征地区片平均价”调整为 “征地区片综合价”,在市区范围实现了“同村同区片同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逐步完善,使征地补偿更趋科学化、合理化,基本杜绝了抢种现象的发生,也为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征地拆迁速度加快,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征地制度改革后,我市在征地工作中引入“征地预公告”程序,将征地协商工作前置到与征地报批工作同时进行:即在征地报批前,由国土部门预先将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用途以及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内容进行公告。之后,由城区征地机构立即开展补偿协商、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征地方案获批后,如城区征地机构已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经国土部门审核批复同意的,由国土部门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补偿资金到位后即可供地;如城区征地机构不能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协议的,则将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别公告,被征地单位无异议的,可实施补偿安置并供地,如提出异议的,则进入协调和听证程序,最后由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并执行供地。
这一征地实施程序的改革,使征地工作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一般情况下,完成项目用地预审至供地时间较原有程序缩短约半年左右,确保了为各项目建设及时提供用地。同时,由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可以通过征地预公告及时了解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等相关信息,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也有利于使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征收土地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拓宽安置途径,确保了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我市在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之外,进一步拓宽安置途径,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助三种安置方式。同时,为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妥善安置并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我市按不同区实片分别采取三种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即评估价补偿、政府指导价补偿并安排购买统建安置房以及重置价补偿并安排宅基地等。这一补偿安置方式实现了与城市拆迁补偿的接轨。此外,我市还于2007年10月出台了《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2008年6月,又出台了《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了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市政府推行被征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产业用地)、有保”四有惠民政策的意图和决心。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的前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我市始终把征地拆迁工作放到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把它当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通过各种会议、文件,提高全市各级干部对征地拆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全市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一是重大建设项目均成立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统一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由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则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是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的落实情况,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因地制宜地解决基层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则逐级上报,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由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意见,上报市政府,确保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做出部署。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为此我市从三个方面做了明确:
一是明确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辖区部门全、人手多、熟悉农村情况的特点,想方设法,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快速开展。
二是明确国土部门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三是明确要求规划、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工作。
总的要求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辖区谁负责”,各主体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对于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下发,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各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时限等,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四)依法征地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我市尤其强调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标准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不被损害。同时,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农转用报批和供地,凡是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征地报批和供地手续的,一律不予用地,确保征地、用地的合法性。
二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资金。在项目启动之前,由项目业主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征地过程中,征(拨)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经国土部门核准后,即由国土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项目补偿款并转付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动工建设,杜绝拖欠、截留、克扣、贪污、挪用补偿款现象的发生,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和谐征地拆迁。在开展各具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由城区、市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严格按照规定对土地权属、地类进行调查确认,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丈量、登记,同时,注意挨家挨户、面对面地向被征地农民做好政策宣传,了解被征地拆迁人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和困难,由各相关部门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妥善加以解决;确属超越政策法律规定范围的,加大思想教育和人性化帮扶引导工作力度,把征地拆迁工作做成一个“暖心工程”,从而取得农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赢得征地拆迁工作的主动权。2008年,我市市区拆迁建筑面积达到38.12万平方米,但无一实施强制拆除,真正实现了“和谐征地、满意搬迁”的目标。
四是加强对征地拆迁信访问题及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征地信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为此,我市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处置突发性信访工作的机制,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做到层层负责,长效管理。同时,我市除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外,还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群众解决因征地拆迁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面引导群众用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的积累,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树立政府威信,使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增强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的信心,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真正做到工程的顺利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的“双赢”。
(五)及时修订完善政策,促进征地拆迁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细化政策。为便于相关政策的操作实施,我市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征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关于城区送审征地拆迁材料及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等文件,就征地工作的程序、补偿项目的认定、征地补偿协议书的报审、征地材料的归档、征地补偿款的转付等内容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建立严格 “城区征地办会审、市征地办审核、市国土局核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还制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方案两公告、结算单及报表格式范本,使征地补偿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补充完善政策。面对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市现行的法规和政策往往无法涵盖全部的情况。对于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被征地农民提出的新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对现行政策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例如,在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五象大道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收回沿线单位使用的国有用地,但由于原邕宁县在办理出让土地时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对收回土地如何补偿提出了新课题。为此,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又如,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郊区及原邕宁县农民建房多数未办理过规划、用地和建设等审批手续,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建筑的补偿、拆违及征地协商工作交织在一起,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此,我市于2005年制订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征地补偿过程对手续不全房屋的处理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六)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一是把征地拆迁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工作不得力的,严格按照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做好源头防腐、反腐,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征地过程公开、公正、合法,防止发生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一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征地拆迁补偿,明确由各城区征地办要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所在区片和级别严格把关,有关土地、房屋认定的书面材料作为征地拆迁协议书会审的必备材料,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实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但目前随着国家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复杂,我市一些政策措施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工作有时容易陷入被动局面。同时,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如不及时化解,也将对今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市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
在学习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
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拓宽安置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征地的方式方法,形成适合我市发展的征地拆迁政策。
(二)创新思路,进一步简化征地拆迁程序
重点是下放权力,简化程序。将改变以往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核准后再申请核拨补偿款的做法,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启动前,将征地补偿预算费用预拨付至城区财政专户,由城区政府根据签订补偿协议书的情况直接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不再由市国土局逐个核准补偿协议书后再申请拨转。通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供地时间,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及时足额领取补偿款,进一步充分调动城区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三)组织征地大会战,集中力量解决征地突出问题
为集中解决当前征地难的问题,我市将组织征地大会战,成立征地专项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项目业主组成,将一批久征不下的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列为工作重心,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征地工作任务,打开征地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实施征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对征地拆迁工作的一些探讨和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希望大家能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推进改革,完善举措,扎实工作,把征地拆迁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柳州市发言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征地拆迁顺利实施
在项目征地拆迁之前,我们要求重大项目资金做到两到位,一是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二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到位,从而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征地拆迁工作的新路子
(一)完善征地拆迁配套政策,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合法有依,有章可循。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作,必须依法依规,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柳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而使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更加规范。
(二)理顺管理体制,确定征地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落到实处。2005年我市对征地拆迁体制进行了改革,各城区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办,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具体事项工作。同时,市政府每年与各城区政府、各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也明确了奖惩的措施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实行包干制,所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必须缴纳拆迁工作风险抵押金,对年度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的进行处罚。为了解决在开展实施征地拆迁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市建立了协调机制,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两次例会,对征地拆迁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任务的重大改变,征地拆迁重大资金使用安排等政策及其它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及时解决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探索全体推进模式,破解征地拆迁的难题。过去在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以项目推进来进行,在具体开展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区位不同,导致补偿标准不一,给征地拆迁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为改变这种状况,从2008年开始,我们采取整体推进的模式,出了《柳州市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正在组织实施城中区等八个城中村的整体改造。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依法征地、文明征地、和谐征地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方式、渠道、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广播和电视报道等媒体进行正面报道,客观公正报道征地拆迁工作,给全社会对征地拆迁有客观公正的了解。二是结合普法教育,加强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互动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先进典型,对积极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给予表彰。
(五)畅通信访渠道,满足被征地农民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社会体制,构建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一)切实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被征地家民就业保障等有关文件的精神。
(二)多种方式结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土地问题。针对被拆迁群众的不同情况,采取了灵活措施,既考虑货币补偿,又采取回建安置。
(三)统一规划,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发展问题。
(四)拓宽就业渠道,努力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会议议程三: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龙生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非常重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等一会李今早副主席还要作重要讲话,就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刚才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维稳办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地本部门开展和抓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情况或经验,讲得很好,对全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我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区经济运行困难增多,今年1、2月份,多项经济指标下滑明显。在关键时刻,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指示,对我区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已加深的情况下,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广西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我们积极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势关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意味着今年我区的投资规模、建设项目数量进一步扩大,意味着我们在各方面的工作要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应该看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做法将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创新补偿安置的方式方法,多渠道补偿安置被拆迁户和失地农民;坚持在征地拆迁同时,治理整顿征地拆迁突出问题和土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土地补偿款的清欠力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重视上访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了文明征地、和谐拆迁,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的来看,在前一时期,我区征地拆迁工作形势是好的,人民群众是认可的,对促进我区和谐、跨越发展、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要保持清楚的头脑,还要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有的还没有落实好补偿安置的政策,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有的违反征地拆迁审批程序,擅自更改用途,采取以租代征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搞非农建设;甚者以土地收储为名,低价圈地,然后高价转让;个别县以经营为名滥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二是有的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权循私舞弊,贪污受贿,包括补偿费。三是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四是有关措施不配套,安置方法不科学,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征地拆迁安置方式较简单,一些地方安置房建设不够,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等等。产生以上这些问题,与政策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客观原因有一定关系,但是也因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主观原因也有一定关系。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也常常发生一些因为征地拆迁问题到北京、南宁上访事件。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情绪,畏难怕难,回避矛盾,行动缓慢,项目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全区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观的内在要求,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关系到我区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具体实施。中央纪委、党中央对正确处理好拆迁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高度重视,在刚结束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切实改善征地拆迁管理,指出:今年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增多,征地拆迁量也会相应增加,要特别注意维护群众利益,各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要依法规范征地拆迁管理,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从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地拆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我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征地拆迁工作总体上要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的严峻形势。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里强调以下几点:
(一)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我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时向群众公开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征地范围、补偿款的发放等各个环节,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必须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依时兑现补偿,妥善进行安置。
(二)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施改善征地拆迁管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大力协助党委政府,积极会同国土资源、建设、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要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查新开工的项目是否符合中央规定的方向、政策规定,坚决制止盲目投资、胡乱拆迁等政绩工程。二查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对已经批准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要进行重点督查,防止出现不能按计划投产的情况。三查补偿安置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切实纠正和查处在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对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中损害群众的利益问题。四查征地拆迁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违法法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五查征地拆迁是否滥用强制手段,坚决杜绝非法使用警力等暴力拆迁的行为。六查征地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针对暴露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阻塞漏洞。
(三)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控制征地拆迁规模、保证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遵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征地拆迁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我区区情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征地拆迁长效机制。一是不断完善征地法律、法规和具体的配套设施,建立征地价格的听证制度,合理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社会保障措施,改进补偿费的分配方法,完善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的群众。二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的临管体系。以保证权力行使为目标,找准征地拆迁中违纪违法多发易发的环节和关键部位,坚决履行征地拆迁工作的必行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乱用和滥用。三是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纠纷调处结合,针对征地拆迁等方面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步健全农村民族自治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的集体财产、资金、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布公开的民主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我区征地拆迁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不断适应征地拆迁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求,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改进作风,为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对全区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实行登记规则,明确各市县、乡镇拆迁责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要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征地拆迁;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情况,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遗留问题。
(二)严格责任追究,保证政令畅通。要在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对因工作推诿敷衍、相互址皮、措施不力、没有近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影响有关项目推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循私舞弊、贪污受贿、截留、拖欠和挪用征地补偿款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表现突出,进展迅速,工作做得好的,要通报表扬。
(三)改进工作做法,提高执行能力。对征地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而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增强“三个能力”:一是要增强对责任认识,不断提高破解征地拆迁、促进发展难题的能力。今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为保持良好的经济势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了6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涉及公路、地产等重大基础设施,涉及民生、教育、文化,等等,可以说投资规模前所未有,新开工项目数量前所未有,征地拆迁的工作量前所未有。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矛盾错综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困难中、压力大的时候,我们越要强化责任意识,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守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要全力解决征地拆迁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征地拆迁工作的有效体制机制,不断研究、提出创新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兢兢业业地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要交付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职责。二要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要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思想。做好征地拆迁是促进项目建设,要以项目建设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要以发展成果来惠及包括征地拆迁的人民群众。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问政于民、问心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征地拆迁工作各个环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具体措施融入到征地拆迁工作各个环节,要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具体行动融入到征地拆迁的各个环节,解民意,解民忧,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被征地拆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方面利益相互交织,各种矛盾不断涌现,有的时候,有的地区,有的部门问题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实情,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力争把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苗头、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越是难办的事情,越是难啃的环节,越是敏感的问题,越是要慎重考虑、慎重处理,决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更不能非法动用警力武械等强制措施来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坚决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小事情燃成大事情,燃成了大事件。
同志们,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成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议程四: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讲话
同志们,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会议旨在切实加强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为实现全区今年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任务,其中技改投资1500亿元,提供有利的物质保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马飚主席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刚才,各个单位做了很好的发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石龙生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林念修副主席研究部署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
一、今年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我区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到去年,全区完成征地拆迁2142宗,共计5.182亿公顷,正在实施征地拆迁的有335宗,面积5414公顷。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地积极了不少成功经验,刚才三个市做了很好的发言,有几条:第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二是结合实际,制订准则。各地从本市有效的实际出发,落实中央的精神,制订针对性的措施和精神;三是依法征地,合理安置。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特别防城港市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增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我区要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其中技改投资1500亿元这个目标,这个目标对广西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对我们的征地拆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进一步认清形势,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今年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要达到1.22万公顷,超过了18万亩,严格意义来讲创纪录,工作量大,难度大,涉及被征地拆迁农民人员多,补偿安置压力大。今年全区征地拆迁农民要达到15万,被征地拆迁农民达30%,将会有45000人完全失去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保民生、稳定的工作任务比较难。
我们要清醒看到,我区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地有发生;二是被征地农民利益尚未得到切实保障,一些补偿、回建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三是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如长期拖下去,有可能激发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努力实现征地拆迁维护权益的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征地拆迁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经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依法认真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做了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研究,我们要切实加以贯彻。一要依法依规征地拆迁。二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市县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三费标准进行补偿,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有些项目要求急,应该根据情况适应提高补偿标准。三要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思想工作,向农民讲清征地拆迁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解释清楚征地拆迁的政策,让农民真正掌握政策、了解自身维护合法权益。要引导广大农民支持征地拆迁工作,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要创新征地拆迁的方式方法,不要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甚至警力来强力推动,要广泛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引导征地拆迁工作,切忌简单粗暴。
四、正确解决征地拆迁的难点问题
根据当前征地拆迁精神,要本着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解决。要创新安置的方式,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帮扶、就业及生活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降低,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关键。刚才介绍经验的几个市,在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上有一些成功做法,对各地具有借鉴意义。要积极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各级政府对农民的承诺,要千方百计兑现,增强政府信誉。要尽快建立征地补偿、征地拆迁体制,尽快出台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上新台阶。
五、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经济责任重,2009年是我区超常规加快项目建设的一年,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18万亩,涉及农民15万,完全失地的农民将有45000人。这么大的规模,一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解决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要把征地拆迁工作列入政府重大议事日程,认真总结征地拆迁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二)要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引导,营造征地拆迁工作上良好氛围。要多些正面报道。
(三)加强联动推进,协调配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调配结合,促进市县、乡镇四级联动,国土、建设、规划、财务、劳动保障、交通、水利、公安、法院、检查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征地拆迁工作事关我区建设发展的大局,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全区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