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是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方法的综合,其核心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一切为人民群众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是人民群众实现利益的工具。坚持群众观点,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构建和谐交通,就是要充分调动广大交通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职工与单位、干部与群众、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并通过行政单位自身的和谐促进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和谐。
然而具体到行政管理实践,由于行政执法者对群众观点的片面理解,往往容易陷入群众观点的表面理解而不能自拔。特别是当今社会,人的主体性欠缺;人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狭隘的“人情关系”和权力意志;人们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往往缺乏人本理念和人的维度。行政管理者更应当避免走向与群众脱离的尴尬,因此,在这里有几个群众观点的误区必须加以澄清:
一是为群众办几件实事不等于群众观念强。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这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也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但是不能简单地把领导干部为群众办了几件实事,就说成是群众观念强,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首先,要看办事的动机。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还是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做给别人看的;是扎扎实实为基层办事,还是搞形式主义;是尽职尽责,还是企盼群众投桃报李。其次,要看办事的态度。是自觉主动办的,还是迫于上级或群众的压力才办的;是头脑发热而办的,还是经常办的,是一视同仁地办,还是凭个人感情有选择地办;是及时办的,还是拖到不能再拖了才办的;是杀鸡取卵,短期行为,还是授之以渔,谋长久之计。
二是群众关系好不等于工作上就有成就。而今有的干部批评上级怕得罪领导,批评同级怕影响关系,批评下级怕丢选票,奉行好人主义,明知不对也不敢管不敢抓,遇到矛盾绕道走,充当 “和事佬”,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在班子里搞一团和气,栽花不栽刺,甚至搞庸俗关系学,见面嘻嘻哈哈,你好我好,吃喝拉扯,称兄道弟。这些领导干部虽然工作四平八稳,没有多少建树,但群众反映有时却也不错。与此相反,那些敢说敢干、棱角分明、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在一线,和群众打交道多,处在矛盾的焦点之中,因而容易得罪人。群众关系好并不见得工作上就有成就,对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三是维护小团体利益不等于维护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干部考虑问题,不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而是为了维护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国家颁布的法规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自己或单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本单位出名挂号、职务升迁或单位职工多发奖金,大搞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或杀鸡取卵之类的短期行为。还有的搞地方保护主义,打着维护本地区、本部门利益的旗号,制定一些土政策,表面上看是维护群众利益,实际上是以牺牲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代价的。为什么近年来集体违规“闯红灯”的事情屡见不鲜,就是因为一些土政策常常是以维护群众利益的面目出现的。倘若谁站出来反对,就可能被扣上一顶没有群众观念的帽子。因此,切忌盲目地把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视为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说话有人听不等于在群众中有威信。群众是不是听招呼,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威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并不是全部。有的人听领导的话,是因为权力因素在起作用,你掌握着人家的前途命运,不得不听;有的人听话,因为你是他的上级,有纪律的约束,不能不听;有的人听话,是因为你独断专行,缺乏民主作风,听不进不同声音;有的人听话,是看你的脸色行事,讨好你;还有的人听话,是因为反正按领导说的办,错了与己无关,因此跟着感觉走。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决策明显错照样可以获得一致通过,乃至“顺利”实施。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说话有人听视为在群众中威信高。
五是个人经验不等于群众感知。不同人由于身份利益不同对问题的个人体验也不相同,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其个人体验同样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从而产生与民众体验感受之间的差距。如果看不到这种差异,就会曲解老百姓的需求,这样出台的惠民措施也会适得其反,出现与政策制定者初衷相反的结果。而群众的感知是群众自己表达的切身感受,是最真实的民意,执政党要准确把握民意,就要深入老百姓的普通生活中体验民情,掌握第一手的民情,听一听草根的意见,甚至是反对声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来,再到群众中去,这是最简单的工作方法,也是最为重要的工作方法。以个人体验代替群众感知,归根到底是官僚主义和官本位在作怪。
因此,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就必须避免对群众观点的误区,正确认识权力的群众性,在行政管理的岗位上践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一、树立群众观点, 坚持权力的“人民性”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政治观点。在我国, 作为政治基本要素的权力,归根到底是来自于人民群众,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而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这就是行政管理者应有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而这也决定了在我国坚持群众观点就必须坚持权力的“人民性”。早在 1956 年,邓小平在谈到党的性质时就说过, 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可见,谁是谁的工具问题是涉及党性原则的大问题。
二、树立群众观点, 认识权力的“两面性”
行政管理者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处在一定的位置,这是行政管理人区别于普通群众的重要标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各级行政管理人,手中的权力都是属于人民的,是人民赋予的;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事情。可以说,权力与义务、地位与责任,从来都是对立统一、密不可分的。有权力,就要尽义务;有地位,就要担责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作为行政执法者,手中的权力越大,担任的职位越高,肩上的责任也就越重。因此,作为行政执法人要深刻认识到权力的“两面性”,认识到不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所产生的危害,切实树立起权力的群众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增强“负责任”意识,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重托,做政治上靠得住的领导干部。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避免“危险性”,永葆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三、树立群众观点, 明确权力的“制约性”
按照马克思的“公仆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行政执法者不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赋予行政执法者的权力是神圣的,崇高的,但也是有限制的。行政执法者手中的权力要受到党内监督、自我监督,,更主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里所说的“权力运行机制”,实际上就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下,行政执法者的权力是受到监督、制约和规范的,是有限的。
综上,行政执法者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汲取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伟大创造,及时总结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集中民智,善用民力,把交通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