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农村面源污染显得尤为严重。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农村环境质量能否得到根本改善,关系到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笔者就筠连县农村面源污染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
一、筠连县农村面源污染现状
筠连县位于四川省南缘,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全县幅员面积1256.3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全县总人口39.98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034万人,农业人口35.1816万人,是典型的农业大县。
(一)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源主要包括农村村民生活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废水及废物)及散养型畜禽养殖等产生的污染。我县是一个农业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7.98%,全年农业散养畜禽数为63万头猪(综合折算)。按照农村人均用水量80—160L/人·天计算,全年农村排放生活污水1520万吨,排放COD15731吨、排放NH3—N 2734吨。筠连县境内宋江河、巡司河及镇舟河三大河流经各镇乡后流入南广河,生活污水也最终流入南广河,影响流域环境质量。
(二)农村集约化养殖污染。随着国家鼓励规模化养殖业的发展,全县农村集约化养殖场(站)逐步增加。目前全县规模以上养殖场有148个,其中养猪5000头,牛100头,蛋鸡16万支。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折合每头猪的COD排放量为17.99克/头·天;氨氮排放量为3.6克/头·天。根据2007年统计数据,全县COD排放量为70.15吨,氨氮排放量 14.03吨。由此可见,农村集约化养殖将对农村环境地表水源及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
(三)农田径流污染。农田径流污染是指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及农药施用不当而污染农田及河流。我县属山区县,土地坡度较大,水土流失相对严重。据调查,全县化肥使用量为4000吨,全县农田25度坡以上的11.22万亩,25度坡以下的18.4万亩,降雨量大于800mm/年;按照标准农田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进行计算,全年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CODCr为3573.5吨/年;NH3—N为714.7吨/年。大量化肥的流失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对水体、土壤、大气、生物及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表现为:一是造成河流及地下水源污染,使水体产生富营养化,同时造成地下水污染。二是长期大量使用氮肥特别是大量施用铵肥,土壤逐渐酸化,表土PH值降低,土壤板结普遍严重,破坏土壤结构,最终丧失了农业耕种价值。三是施氮过多的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是正常的20—40倍,人或牲畜用后,转化为亚硝酸胺类致癌物,危及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此外,我县每年农药使用量约120吨,农药一旦进入环境,其毒性、高残留特性便会发生效应
(四)矿山径流污染。我县矿产资源丰富,除了国家矿井外,全县有小煤矿53个,非煤矿山62个。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矿井废水,矿井废水PH值呈酸性,矿山径流污染物排放量CODCr为21.9吨/年;NH3—N为1.14吨/年。矿山开采的同时,还伴有大量固体废物的产生,侵占土地,污染环境。
(五)农村白色污染。农膜及其他塑料制品的大量、广泛使用,也是造成农村白色污染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我县农村面源污染主要污染源为农村生活污染源(占COD排放总量的81.08%)和农田径流污染源(占COD排放总量的 18.44 %)。
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对策
(一)发展生态农业,减轻面源污染。
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推广利用沼气工程,畜禽废物无害化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农田回归水循环利用等。将养殖业和种植业以沼气为纽带连接起来,既治理畜禽场的污染,又给种植业提供了有机肥料沼液、沼渣,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优化农业生态模式,改善和种养方式。推广发展立体农业,延长生物链,使生物物种之间相互合理利用。通过开发有机绿色农业,实现整个农业生产过程规范化操作,控制化肥和农药的用量。
(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修建良好排灌系统,做到排水有沟、蓄水有池、沉沙有函、护林有坎、护坡有草,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实施坡改梯、水改旱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三)控制农药施用量,减少残毒污染。
实行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办法,综合防治病虫草害,安全合理地使用现有的农药,限制高毒低效高残留农药销售、使用;加大生物农药、生物制剂和新型广谱高效低毒低残农药的推广和使用。
(四)积极发展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减轻农村生活污染。
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工程,是控制农村生活污染和畜禽散养污染的有效途径。通过发展“猪—沼—果”等生态农业,综合利用沼气资源;沼气池建设结合“三改”(改圈、改厨、改厕),使农村人畜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不仅治理了污染,也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农村生活污水采用修建氧化塘(沟)、小型人工湿地、微动力处理工艺等简易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后,用于农作物浇灌或排放,既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实现水资源的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
(五)规范集约化养殖,从源头切断畜禽污染。
结合实际,划定专门的区域用于养殖业发展,加强监管,禁止在地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及居民集中区进行养殖;建立废水和废物处理设施。固体部分高温好氧发酵处理后还田,液体部分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小型沼气工程,将沼气生产和粪便处理有机结合,用于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
(六)强化矿山开发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评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地区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3%的煤矿,对生产高硫、高灰粉的煤矿,逐步建设配套洗选设施,对高硫、高灰分煤进行洗选;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矿山污染治理,减少形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
(七)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白色污染。
按照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白色污染”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