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环境的扮靓工程,也是惠民的民心工程,更是塑造城市形象的素质工程。近年来,我县紧扣建设“全省丘区科学发展先进县”为目标,切实把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实现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文明、生态、和谐的美好新南溪。
一、立足当前,高点规划,确保“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全域达标
我县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要求,以创建“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县为契机,坚持“生态宜居、优美宜业、文化宜游、富民强县”的工作理念,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建设“西部食品之城、川南休闲之城、现代贸易之城”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各项治理工作。
(一)强化投入抓建设,确保达标。2010年,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全面完成宜南快速通道、滨江堤和新城三纵五横道路建设、桂溪改道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乡镇垃圾中转站等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功能;完善城市设计,加快推进滨江景观带建设、商业古街建设,完成滨江广场至大南门仿古一条街建设,确保全面实现“全域达标”,率先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二)巩固提高建机制,规范长效。2011年,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进一步创新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充分释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人居环境更加生态,创业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文化更加繁荣,富民强县更加快速。
二、细化措施,真抓实干,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全域达标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县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以措施为抓手,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城乡“五乱”治理。一是在治理“摊位乱摆”方面。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街大道的占道经营进行重点规范和整治,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游商归位,保持市场秩序良好。二是在治理“车辆乱停”方面。从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行为着手,杜绝人行道“车辆乱停”现象。加强临时停车点的规范管理,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尽快完善各类交通标识、标线、标牌等基础设施,加快临时停车点的规划建设。三是在治理“垃圾乱扔”方面。县城管局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保洁责任,加大保洁力度。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县级各部门抓好本单位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各乡镇负责抓好辖区范围内场镇、村组的清扫保洁。四是在治理“广告乱贴”方面。坚持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对雇用、指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定期不定期地发动群众开展全民性的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各乡镇、各社区在相对集中的位置统一设置广告栏,引导广告规范发布。五是在治理“工地乱象”方面。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工地不硬化、车辆不冲洗、装运不遮盖、工地不围栏、堆放不规范等行为。尽快建立“五个不开工”标准。即手续不全不准开工、不签订管理协议不准开工、保洁员不到位不准开工、施工出口不硬化或未铺设防污材料不准开工、不设围墙不准开工。
(二)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3500万元,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全域达标17项城区项目、3个重点乡镇项目、12个一般乡镇项目、15个重点村项目建设。一是以城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停车场和公厕等建设为重点,狠抓城乡公用设施建设。二是以城市重点街路配套建设、乡镇场镇道路改造、乡村道路硬化,完善道路护栏、路灯、绿化等为重点,狠抓城乡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三是以治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厨、改厕”为重点,狠抓规划建设和规范管理。四是以开展社区及庭院绿化、广场绿化等为重点,狠抓城乡公共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风貌景观塑造。按照川南民居特色的总体风貌风格,加强城乡风貌塑造,着力打造五粮液南溪公园、滨江堤、桂溪河沿江景观带和罗龙—县城—裴石沿线等亮点工程。一是严格审查城乡风貌塑造项目,并按照特事特办缩短项目审批时限。二是及时查漏补缺,加大风貌塑造的精细化力度,全面清除公路沿线各类过期、废旧、残缺的标志碑和标识(广告)牌。三是迅速拓展延伸风貌塑造范围,在抓好主要节点的同时,启动对城镇的背街小巷、边远乡镇和村庄的风貌改造,逐步实现风貌塑造的“全覆盖”。
三、健全机制,锐意创新,破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瓶颈
既立足当前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更注重长远发展,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突破治理工作的瓶颈,贯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全过程。
(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锤炼“南溪铁军”,以铁的团结、铁的作风,强势推动“全域达标”。一是财政投入机制。坚持面向市场、用好市场,采取财政加大投入、以奖代补的形式,最大限度的吸纳社会资金,广泛利用招商引资、BT投资、群众集资等方式,确保多方筹资保障“全域达标”工作。二是责任落实机制。分层次落实县级领导、科级领导、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城镇各商户的责任,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包干”乡镇制,县级机关牵头分片包街的“街长”负责制及乡镇干部包村包户制等工作制度,逐级细化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组建了县城区“全域达标”综合执法大队,彻底清除“五乱”现象,明确S206公路黄沙至大观段农房风貌塑造、县城区滨江广场至大南门进行仿古改造,改造县城区两个城中村,目前相关项目实施已经启动规划、摸底等工作。三是督查问责机制。实行纪检问责、组织问责、舆论问责和社会问责。对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1次实行纪检问责、诫勉谈话;被省市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2次,单位分管领导自动辞职;被省市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3次,单位主要领导自动辞职。四是奖惩激励机制。深化保证金制度,各部门、乡镇相关人员缴纳保证金,达标后以保证金的1-2倍进行奖励,未达标没收保证金;环卫工人每月单独增加100元作为考核金,对环卫工人的清扫保洁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二)注重创新,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建设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和常态化保洁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和规范的完善创新,建立健全清扫保洁、车辆停放、摊点摆设、广告张贴、垃圾处理、检查评比、文明卫生公约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坚持“督查暗访、媒体曝光、追效问责”的原则,对重点乡镇、部门加大督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对一”点球式,限期整改到位,不定期跟踪回访。对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不力的,按照《南溪县干部不在状态不作为问责办法》办法严肃处理,逗硬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