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统筹建设步伐的加快,投入农业、农村、农民的资金不断加大,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今年4-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托新成立的42个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整合力量,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检查,发现由于制度机制设计以及县乡财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2008年以来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新农合、农村五保、低保及到户各类补助补贴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以市纪委监察局督导、区县纪委监察局业务指导、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整个检查从2010年4月下旬起至8月下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各区县作好动员、人员组织,政策法规培训,相关情况摸排等工作。二是检查治理阶段: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牵头的各工作组,开展对辖区内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三是整改提高阶段:各区县及相关涉农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此次检查突出了四个特点:一是创新检查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全市以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主体,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为督导,区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成立42个工作组开展检查工作。二是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突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对2008年以来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前期已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耕还林、救灾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区县针对本地实际情况,选取一两个专项,加强重点检查。三是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利用5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集中检查,保证各检查组有充分时间,走村入户,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开展工作,逗硬检查。四是注重综合效果:注重在检查中宣传党委政府政策;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利用纪检监察的优势,迅速组织调查了解,确有违纪情况的,立案调查,迅速处理;注重经验总结,通过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检查,各检查组共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建议150余条,形成调研文章10余篇,并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到户补贴“一折通”当中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专报信息、情况参阅报相关领导决策参考。全市共查处涉农政策、资金案件34件,挽回经济损失156.76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检查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农民群众反映良好。省纠风办两次发专报通报全省要求学习推广宜宾的做法,市委冬生书记也对此项工作做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投入资金总量不足,投入主体过于多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农民普遍存在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要办的事很多,尽管政府一直在不断加大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尤其在农田水利、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为突出。此外,支农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涉及发改、财政、扶贫、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民政等多个部门,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投资渠道过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少数项目限制条件过多,基层工作较难开展。一些惠农项目的限制条件过多,资金安排不足,实施难度较大。如:粮食直补种粮面积难以核实,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易引发矛盾;“能繁母猪”数量和界定核实困难;农村低保对象界定缺乏适用性强的评定标准等等。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未及时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导致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二是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由于部分项目实施时间长、进度慢、验收结算不及时或未实施,导致资金拨付慢。三是未严格执行专账专户核算。个别单位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造成专项资金与单位正常工作经费混列混支,账目反映不清。
(四)项目管理未形成合力,项目效益发挥较差。一是由于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部门多,部门的条条框框多,“越位”与“缺位”同时存在,影响项目建成的管护。二是一些项目在前期申报时,未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造成管护责任、管护措施不到位;三是乡镇和部门在意识上“重建轻管”,没能很好地引导群众建立管护的长效机制,这种现象突出反映在农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后期维护不到位,项目效益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五)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金土地项目与农综土地治理、高产稳产农田、旱山村等项目引用定额就标准不一,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六)地方配套资金过多,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强农惠农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投资配套或只有政策无资金,由于西部地区相当比例的县级财力困难,一些项目配套资金很难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受到影响。
(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县乡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相应增加政府行政运行成本,而这部分经费按项目要求,均完全由县、乡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三、对策与措施
(一)理顺强农惠农的关系。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设计,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从条条上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避免投入主体多元,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二)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需要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需要工业的反哺,需要城市的帮扶,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要探索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效果,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益。要引导带动各方面的投入形成强农惠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直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代补等多元投入激励格局,形成新型工农、城乡互补关系。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及时纠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针对滞留、资金拨付进度较慢问题,要督促各项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过程的跟踪检查和完工后的验收管理,严格按合同履约,及时做好资金拨付。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户储存、专账核算、账务核算混乱的情况,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乡镇和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鉴于西部多数县级政府财政比较困难,省、市政府应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县级配套的政策,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县(区)财力等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减轻县级安排配套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完善项目建管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自下而上”的竞争申报机制,坚持工程规划“民评”、工程方案“民选”、工程内容“民晓”的工作运行机制,激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热情。认真落实建设责任和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农村公益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强农资金投入效益。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监督管理,提高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简化工作程序,改变补贴方式。充分利用乡镇便民服务站,在不改变主管部门政策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资金确定权、补贴程序审核权的前提下,将各类强农惠农补贴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一册明”通知到户,以 “一卡通”发放到户,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七)建议财政支农项目归口申报和投资计划早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