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国家五部委联合通知:社会救助将挂钩物价上涨

[复制链接]
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1-3-4 08: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统计局五部委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按照要求,各地要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作为依据,制定启动机制的临界条件,这一条件可参考当地政府每年提出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自行确定。

  实施的对象则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CPI月度涨幅达到临界条件时,可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一定时期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定时期以上时,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关于具体的补贴标准,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发改委表示启动这项机制的目的在于继续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希望通过该机制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记者钟晶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24粉丝

2229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