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根本目的。要把发展经济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统一起来,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形成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的良好局面。
第一节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力争新增城镇就业12万人以上。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制度环境。鼓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者以及有一定技能和资金的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增加就业总量。继续实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 2、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信息咨询、风险评估、创业融资、市场拓展、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择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制度,构建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免费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工在岗、轮岗培训,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帮扶。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社会养老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互助参与率。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打造城乡统筹、区域联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精确管理。 2、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对低收入和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把城镇务工的非户籍家庭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扶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待遇。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加强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健全灾害突发等临时救助制度。 3、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为重点,提高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福利服务体系。加快以市、县福利中心为主体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培育和规范慈善组织,健全慈善事业保障体系。
第三节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1、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健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及精神卫生等专业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实现全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和职业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完善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 2、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每个县办好一所综合性医院,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达3-4人。继续实施省上的“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项目,建立城市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的长效机制。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改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 3、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整合三明市区、永安、沙县卫生资源,做大做强三明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新建三明市台江医院,加快推进三明市眼科防治中心、烧伤救治中心、口腔医学诊疗中心、中西医骨科诊疗中心等专科和沙县医院、永安市立医院、中医院等项目建设,提升中心城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稳步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4、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方向,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拓展专科服务、老年护理等非基本医疗服务市场,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互相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重点开发有特色优势的中药复方药物及中药创新药。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提高报销比例,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使用,加强临床用药指导和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和基本药物使用监督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严格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监管。 6、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三明市体育中心、市少体校新校区建设,加强县级体育场馆、社区体育和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争取80%的县(市、区)建有体育场、综合体育馆和游泳池,100%的建制村建有公共体育场所。依托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服务,鼓励社会各种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业,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承办好福建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第四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统筹兼顾,综合施治,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性别公平制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强化综合服务意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加强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2、积极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产业,增加老年产品供给,壮大老龄服务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建立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调整医疗供给的结构,适应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卫生和健康保健的新需求。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加大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实现各县(市、区)有一个社会福利中心及老年护理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 3、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妇女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市、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4、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将残疾人纳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实施“肢残助行”工程,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托养、居家养护和“福乐家园”、“光明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实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积极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第五节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调节需求、增加供给、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1、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和管理。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加快以公共租赁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性住房的供应,建立健全满足多层次群体、多元化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和租赁补贴制度。推进城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好灾后重建、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等农村住房问题。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规范化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2、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住房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房地产监测分析。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建立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加强房地产用地、建设和销售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四章 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活力源泉。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社会功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一节 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传承弘扬特色文化,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1、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突出弘扬主旋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重视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和“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以及“敢拼敢上、爱拼会赢、争先发展”的创业精神,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好人建设活动,广泛宣传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坚决杜绝低俗、庸俗、媚俗等腐朽文化传播,推动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尚。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科学素质和科学思维能力。坚持和发展“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创建机制,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以“三明、三创、三促”为抓手,推进公共文明创建工作,着力养成文明习惯、推进文明服务、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文明管理。大力开展志愿服务,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2、传承弘扬特色文化。重点挖掘、保护发展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红土地文化、抗战文化、古人类文化,加强对三明土堡群、泰宁尚书第古建筑群、清流赖坊古村落、永安大腔戏、泰宁梅林戏、大田板灯龙等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争创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依托泰宁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优势,巩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品牌;办好第25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打造世界客家寻根朝圣祖地品牌;挖掘与开发朱熹诞生地和朱熹理学文化,打造尤溪中国朱子文化城品牌;加快三明万寿岩、三明中村回瑶文物园、明溪南山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古文化品牌;依托永安吉山、复兴堡抗战文化旧址保护开发,打造永安抗战名城品牌;发挥三明老区苏区资源优势,打造三明老区苏区品牌。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 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提升文化软实力。 1、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新建三明市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青少年宫、革命历史纪念馆,改扩建三明市档案馆,加快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和县级档案馆建设,实现“电视户户通”和“有线广播村村响”, 继续建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实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加强地方志编纂。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推动文化创新,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 2、增强文化产业实力。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推进计划,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出版印刷、教育培训、演艺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产业。加快建设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海峡(泰宁)旅游文化产业园、世界(宁化)客家始祖文化园、清流灵台山客家文化城、尤溪朱子文化城、大田高山茶文化创意产业园、城市多功能电影城(院)、海峡闽中文化创意中心、三明国际影视城、沙县小吃文化城、建宁金铙山创意产业示范园等文化产业项目,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第三节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适应群众文化新变化新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为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三明市歌舞团改革创新经验,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鼓励文化创新,支持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扩大文化的多元化供给。 2、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文化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遏制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有害信息传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第十五章 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向提供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强化窗口审批授权,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项目联审联办,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行政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责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稳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2、完善政府民主决策和绩效管理。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将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民生和公共服务指标作为重要考核事项,引导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投资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和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投资资金的统筹协调,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行政府投资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完善投资体制和机制,健全投资调控体系。
第二节 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1、推进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进步、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财税制度。大力培植财源,优化税源结构,强化税收征管,增强财政实力。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新增财力优先保障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向薄弱环节和农村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管理试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努力防范地方财政风险。有效整合各个领域的专项财政资金,统筹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加快地方性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步伐,支持三明农村商业银行夯实发展基础,壮大资本实力,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创造条件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创新和拓展金融产品,延伸金融服务链,引入区域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产权交易、金融租赁,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保持信贷稳定较快增长,着力提高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企业多元化融资,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大力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及债券市场融资。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完善金融机构外汇服务功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征信工程、农村信用工程和小城镇信用工程等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第三节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反映资源要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1、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按照保基本、促节约的原则,大力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建立价、税、费、租联动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继续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推进公共资源进入统一的配置平台交易。健全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限制改革试点,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机制。整合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完善技术市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3、建立健全环保收费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将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能够补偿环境治理成本的水平,根据国家排污费征收方式改革试点要求,提高征缴率。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条件的县(市)适度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第四节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和打破垄断为重点,进一步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1、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逐项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大力实施民资“回归工程”,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发展壮大商会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支持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实物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模式、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平台,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服务。 2、推进国有经济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大对全市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战略资源收储开发项目、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减排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加快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和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开展与央企、外资、民营资本的对接,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建设专业化的出资人代表机构。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提高上缴比例,扩大支出范围,更多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进一步完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支持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总部企业,发展壮大总部经济。
第十六章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要创造良好的对外服务环境,更加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强明港澳和东盟自贸区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扩大对外交流,深化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层次。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规模与水平 立足产业资源,依托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策划一批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节能环保项目招商推介,锁定一批境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大集团和大财团,突出产业化招商、定向招商,推进现有外资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端项目、龙头项目和配套项目,健全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及服务机制,增强招商引资实效。要做好新一轮开发区调整、扩区、升格和增设工作,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相关项目到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落户,把开发区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阵地、主载体,提高开发区的产业集聚度和外资项目比重。 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和渠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坚持引进产业资本与引进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外资投向我市现代物流、商业零售、中介服务、旅游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引进境外银行、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地方金融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项目融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与国际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我市企业境外上市,引导境外上市企业筹集资金在明投资,支持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吸引更多的区外公司来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更好地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促进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鼓励引导农业、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和中小企业等利用各类国外优惠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第二节 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 培育出口基地与龙头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依托我市的产业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生产型企业出口比重,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进以农林产品为主的出口基地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一步提高纺织、农业、林产、矿产、化工、建材等传统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延伸产业链。鼓励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创立出口品牌、开展各类产品认证等,以品牌战略提高我市出口产品附加值。重点培育一批超亿美元的大宗商品出口和出口千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加快市场多元化进程和口岸建设。要做好市场细分工作,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找准市场定位,重点突破。有针对性地拓展东欧、非洲、拉美、独联体、中东、南亚等新兴市场。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贸易合作。引导企业做好自贸区市场研究与布局,设立贸易网点,综合运用自贸区资源、通关等优势,扩大对东盟市场进出口份额。积极组织参会参展,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会展活动,依托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口岸和通关建设服务,特别是加快“陆地港”电子口岸建设,实现海关查验检验等方面的规范化和国际化。注意研究国际贸易壁垒、汇率等动向,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引导和服务。用足用好各项外贸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改善贸易环境。
第三节 深入推进跨区域合作 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全国发展大局,立足自身的实力与特色,推动跨区域经济与社会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海西沿海中心城市的联动互动,围绕山海协作示范园区建设,主动承接沿海地区工程机械、轻纺、农林产品加工等产业转移,呼应海峡西岸临港工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依托海西通道优势,发挥三明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加强与内陆地区在基础设施、战略资源、产业、旅游、物流等领域的合作力度,逐步建立统一有序的跨区域市场网络,建设沿海拓展腹地的桥头堡。主动对接两大三角洲,以林产工业、生物医药、金属制品加工等产业为重点,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的产业转移和产业链延伸,进一步加大向两个三角洲的“招才引智”力度。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对口帮扶,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意识,参与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区域协作平台,促进区域协作向领域更加宽泛、层次更加深化、合作更加紧密的方向推进,促进省内的闽东北和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跨省的闽浙赣皖和闽粤赣两个经济协作区交流合作。构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互利共赢的区域协作体系,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深化明港澳侨合作和实施 “走出去”战略 加强与港澳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构建互动招商平台,积极吸引港澳企业来明投资,推进明港澳经贸、旅游、物流、金融等领域合作。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做好侨胞侨眷的服务工作,积极引进侨智侨力,鼓励归国人员自主创业,大力推动海外侨胞来明投资兴业。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地参与境外资源开发类项目,以重点产业为基础,加快成熟、优势产业链向境外延伸,带动我市技术、产品、设备等出口和劳务输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设立贸易网点,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对外工程承包和投资兴业。加强国际投资环境研究,收集整理境外投资方面的信息,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有序输出劳务。
第十七章 构建明台交流合作重要平台 推进明台交流合作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战略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海西战略赋予的机遇,以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为契机,以林为桥,沟通两岸,积极先行先试,大力推进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充分发挥三明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依托现有台资企业和渠道,努力构建明台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合作领域和空间。
第一节 建设海西三明台商投资区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位开发、高效率运作”的要求,加快推进规划控制面积为130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为68平方公里的台商投资区建设,推动吉口新兴产业园高新技术、机械装备、特色资源深加工等产业发展,推进贡川产业园汽车零部件、纺织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推进城南产业园金属深加工、新型复合建材等产业发展,逐步建成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区,力争工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台商投资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项目策划、生成、推介、对接工作,争取在引进好项目、大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开发建设管理体制,强化管委会的开发责任和管理职能,高效有序推进海西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
第二节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示范平台 依托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办好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及投资贸易洽谈会。规划建设三明林博园、永安闽台现代竹业合作示范园和闽台(泰宁)科技园。促进对台农业和林业资金、技术、良种和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构建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明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示范推广基地和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加强明台农民合作组织交流,借鉴台湾经验,推动三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更好的发展。以引进台湾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林业、现代服务业和动漫产业等为重点,加大台资引进力度,推动明台产业深度对接,力争合同利用台资翻一番。加强与台湾机电、农机等协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壮大三明机电、农机产业。加强明台现代林业和农业合作,建设全国对台林业合作和林业改革示范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闽台合作高山生态茶业示范区。推进明台物流产业合作,加快海西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园开发建设,鼓励台湾大型物流企业到我市拓展物流业务。推进明台金融合作,引进台湾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在明设立分支机构,推进三明辖区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和新台币兑换业务,积极推动开办对台离岸金融业务,促进开展明台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
第三节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特色平台 围绕建设海西重要的对台文化交流基地,以两岸客家文化、朱子文化交流为重点,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精心组织石壁客家祖地祭祖大典、朱子文化节等活动;以永安复兴堡闽台文化街区建设为重点,挖掘提升两岸抗战文化;以明台寻根谒祖、族谱对接活动为重点,弘扬两岸宗亲文化;以泰宁峨嵋峰慈航祖庭、慈航故里建宁报国寺曹洞宗福建祖庭开发为重点,推动两岸宗教文化交流;以沙县小吃为重点,推动两岸小吃文化交流;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开展明台高校合作办学,推进校企合作;鼓励台商在明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机制;拓宽闽台红十字会和慈善事业交流合作,深化新闻媒体、动漫产业和体育事业交流合作,密切明台青少年交流交往。 加强明台旅游合作,围绕构建海峡旅游,建立健全明台旅游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湾旅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打造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生态和文化旅游胜地。加大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等旅游品牌入岛宣传推介力度,以泰宁大金湖与日月潭、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与台湾野柳地质公园对接为重点,共推双向旅游精品线路,提升三明旅游在海峡旅游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台湾入明游客明显上升,力争台湾游客年均增长20%以上。
第四节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高效平台 建立对台快速通道,依托海西三明综合交通枢纽,通过三明“陆地港”,将沿海港口的功能延伸到三明,采取海铁联运、公路水路联运等运输方式,拓宽三明对台开放通道。建立明台两地便捷通关机制,建立健全外经、台办、口岸、海关、商检、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创新通关管理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建立对口交流平台,推动明台城市和乡镇(街道)对口交流,深化海峡两岸乡镇对口交流活动,积极探索明台乡镇交流合作的互动机制,促进明台地方与民间交流更加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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