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统一执法思想,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以及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提出的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农村、企业调查研究,走访干部群众483人(次),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座谈39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服务三明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和期盼。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继续执行《三明检察机关为加快海西建设服务的意见》和“六个界限”、“五个不轻易”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三明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关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切实把海西先行先试政策和加快三明发展的部署要求,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全市两级院和广大干警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法律与政策的衔接和协调,更加注意在正确把握政策的前提下依照法律的本质办案,更加注意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罚与挽救的关系,做到办案不忘公正、不忘稳定、不忘发展、不忘和谐,做经济发展的保护者和促进者,确保经济转型顺利推进。 二、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直接有效和最重要的手段,在依法履行职责中促进社会和谐。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批准逮捕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86人,提起公诉3436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43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103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26人,起诉850人。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网络赌博、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依法稳妥办理群体性事件中引发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在加强打击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 239人,不起诉105人,不捕直诉1640人。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9件121人,渎职侵权案件18件2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人,科级干部26人,大案57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查办基础设施建设、林权改革和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1件64人;介入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21起,从中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4起,有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市检察院反渎局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坚持打防并举,与林业、税务、金融、工商、交通、移动、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82件,案例剖析255件,发出检察建议121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63次。沙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就高铁沙县段质量监管及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到检察院研究整改意见,修改公司原有的制度,下发全国各分公司执行,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 健全防范和化解矛盾机制。一是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对叙述式文书,直接增加说理内容;对填充式文书另附文页,详细阐明案件处理的理由和依据,使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有清楚的了解。二是注重当面说服。对208起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说理答疑,对仍有异议的回访跟踪,动员多方力量进一步教育疏导,消除新的矛盾隐患;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耐心阐明法理情理,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客观认识,共有174 件轻微刑事案件和4件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加强息诉服判工作,全年共息诉案件83件,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建立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案件和来访件,在作出处理前,逐案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对374件可能引发信访风险的案件制定息诉工作预案,专人负责,确保源头治理。 三、拓展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立足职能,拓宽领域,延伸触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平安建设。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发挥法制宣传舆论工作在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正面引导作用,凝聚多方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预防犯罪联席会活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法治新闻专题节目《法治在线》,每天半小时在三明电视台播放,已坚持数年从不间断。市检察院结合发生在本市的案例制作的《检察在线》栏目,也定期在电视台播放。全市干警在各种宣传报刊发表法制宣传教育文章402篇,编印 4种法制宣传册,再版《来自身边的警示》等法制宣传丛书2500册,分发基层。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既依靠法律和监督保障群众利益,又做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群众工作。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努力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继续办好统一举报电话,建好检察门户网站,多方听取群众呼声。在一些乡镇和下派检察干警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村设立检察联络点,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办理,及时答复,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69人(次),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955件。 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选派干警到我市大中专院校举办“侵权责任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 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等讲座8场,提高在校生的法治观念。筹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文资料库,成立在校生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小组,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对全市五年来在校生犯罪案件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和调研,提出预防的制度构想和司法建议,供上级院和有关部门参考。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得到相关学校的高度重视。加强与学校、社区的联系,对43名不捕、不诉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采取帮教措施。有7个检察院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正廉洁司法 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努力争取新作为。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01人,同比上升21.7%;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2人,同比上升14.3%;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17人,追加起诉21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33人,同比上升33%,已改判2件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或提出抗诉15件,已改判15件(含上年度抗诉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13件。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执行案件23件。全面落实监管场所同级对应派驻检察制度,加强刑罚执行场所的监督,对监管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1件(次),纠正呈报减刑、假释不当60人(次)。检察技术部门开展文证审查643件,纠正50件,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奠定了基础。 拓展诉讼监督领域。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在法院、公安、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对2009年以来全市刑拘未移诉人员处理情况、看守所刑罚变更执行情况、删减事实改变定性案件情况、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情况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五个专项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两级院提出整改意见97份,发出《检察建议书》52份,立案监督案件2件,建议再审案件1件,与政法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规范执法意见20份,《检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 规范诉讼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两个证据规定”,牢固树立证据合法性、人格化和甄别补强的意识。全面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制定《关于规范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施细则》,规范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完善向上级院报告、备案、线索移送和工作衔接等制度。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判委员会41次。与侦查部门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执法联席会制度,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案件及时审结,不超诉讼期限。 五、致力素质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李彬同志为榜样,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是“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年,李彬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学李彬事迹、向李彬看齐,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检察职业道德的最生动实践。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李彬的先进事迹,重温入党誓言、检察官誓词,广泛开展以争创“名院、名人、名品”为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学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全市检察机关有27个集体、5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名院候选单位6个,名人候选人39名,名品候选项目56项,该活动获得“2010年三明市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 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持把加强自身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抓好班子成员的自律和监督,严格落实以“班子、案子、杯子、车子、机子”为具体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严肃整治冷、硬、横、推等不良执法作风和机关慵懒现象。在业务部门设立公正廉洁执法督导员,组织干警查找公正廉洁执法的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158条,防患未然,此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座谈会上交流。通过网上办案,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管。执法业绩档案工作的开展,为干警执法办案、政务工作的考核提供了直接、科学、规范、完善的依据。 加强队伍专业化培训。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机关、争当学习型检察人员”活动,从8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和应知应会素质演练活动。在全市158场(次)培训的基础上,市院组织14个项目竞赛,有19个集体、83人(次)在比赛中获奖。注重理论指导检察工作,有189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选送32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和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作用。去年有33名检察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41.3%。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人才遴选考试中,我市干警夺得第一、第二和第九名的优异成绩。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和决定,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后,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政法各家的配合,查找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市检察院认真收集、整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分解立项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等专题调研活动。两级院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2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获得宝贵的意见和动力。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制定《检察院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50余人(次),发出各种征求意见函1500份。 各位代表,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薄弱环节,主要是: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本领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亟待加强;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全力服务保障加快转变跨越发展。坚 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围绕市委提出的“两个翻番、两个突破”的发展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发展的措施,处理好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充分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完善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延伸,拓宽工作领域,完善机制措施。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形成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合力。 三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监督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坚决打击和查办各种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加强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促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 四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突出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依法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增强监督效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要强化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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