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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及答案(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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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10-11-28 09: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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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培训班

 

9 Y* {$ N. ^6 I' r/ h) a5 O _

一、注意事项 

2 p1 J, Y6 r7 R: a# ]9 l1 U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 T8 f& W" W* S. ^) P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8 A1 t( j/ S) c/ a5 y6 k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 D7 D+ W$ H" w4 d; a+ ^

二、资料

4 l" u8 P" n2 `8 Z( m; }# X

1985年1月18日,河北省《秦皇岛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该文《人民日报》于1985年3月2日予以转载),对原抚宁县农机公司统计员王发英与不正之风斗争的事做了报道。之后,上诉人刘真根据一些人的反映,认为该文失实。刘真自称“为正视听,挽回《蔷薇怨》给抚宁带来的严重困难”,于1985年9月撰写了“及时纪实小说”——《特号产品王发英》。文章声称“要展览一下王发英”,并使用“小妖精”、“大妖怪”、“流氓”、“疯狗”、“政治骗子”、“扒手”、“造反派”、“江西出产的特号产品”、“一贯的恶霸”、“小辣椒”、“专门的营私者”、“南方怪味鸡”、“打斗演员”等语言,侮辱王发英的人格,并一稿多投,扩大不良影响,使王发英在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在经济上受到损失。

\( ]& K' ~) E5 [/ N


刘真将她的作品,投送几家杂志编辑部。《女子文学》以《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为题,发表在该刊1985年第12期上,发行50835册,付给刘真稿酬220元。《法制文学选刊》以《好一朵蔷薇花》为题,全文转载了上述作品,发行478000册,付给《女子文学》编辑部编辑费80元,付给刘真稿酬159元。《江河文学》编辑部将刘真作品原稿内容做了某些删节后,以《特号产品王发英》为题,发表在该刊1986年第1期上,发行1000册,付给刘真稿酬130元。《文汇月刊》编辑部将刘真原稿中王发英的姓名和地名做了更改,对部分侮辱性语言做了删节,以《黄桂英浮沉记》为题,发表在该刊1986年第1期上,发行12万余册,付给刘真稿酬192元。

% I x2 u4 V/ @; ?! m


为此,原告王发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刘真和发表、转载刘真作品的《女子文学》等四家杂志编辑部,侮辱了她的人格,侵害了名誉权,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要柬刘真及四家杂志编辑部承担法律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刘真答辩认为,她的作品内容系采访而来,如实报道了王发英的真实情况,并未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女子文学》编辑部答辩认为,他们在刊登刘真作品前,对作品内容进行了核实,根据文责自负精神,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文汇月刊》编辑部答辩认为,采用刘真作品时,已将原题改为《黄桂苹浮沉记》,对作品中的人名、地名、部分侮辱性语言、内容进行了删改,以艺术虚构的小说形式发表,没有侵害王发英的名誉权,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3 A& [. |6 _; b: H+ L9 |


《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均未作答辩,经两次合法传唤亦未到庭。 
根据上述事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刘真利用自己的作品侮辱原告王发英的人格,侵害她的名誉权;而且将作品投给几家杂志编辑部发表,进一步扩散侵害原告名誉权的影响。刘真的上述行为,给原告及其家属在精神、工作和生活上造成严重后果,在本案中应负主要责任。 
被告《女子文学》编辑部在发表刘真作品时,对文中侮辱性内容不仅未予删节,而且增配贬损原告名誉的标题和插图,扩大了不良影响,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后果,在本案中应负主要责任。
被告《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转载了刘真的上述作品,发行数量较大,影响面较广,侵害了原告王发英的名誉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被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所属的《江河文学》编辑部,发表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原告王发英的名誉权。但发行数量较小,并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应负一定责任。被告《文汇月刊》编辑部,发表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但发表时更改了作品的题目和原告的姓名,删去了部分侮辱性语言,影响较小,应负一定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各被告的责任,原告王发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是合理的,应予支持。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各被告应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 W6 L. j/ @( G# n- p9 D8 x


据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10月27日判决:

( \( V* D0 _1 x* _


被告刘真、《女子文学》、《法制文学选刊》、《文汇月刊》编辑部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应承担侵害原告王发英名誉权的责任,停止侵害,并在原发表侵害原告名誉权作品的刊物上,刊登道歉声明(道歉声明须经法院审核),为王发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鉴于《江河文学》已经停刊,可免除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此项责任。

9 S. @7 D* ?+ m( i& E3 ]5 p


被告刘真赔偿王发英1400元;被告《女子文学》编辑部赔偿1000元;被告《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赔偿500元;被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赔偿4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对真、《女子文学》编辑部不服一审判决,以他们没有侵害王发英的名誉权,不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为理由,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摘自《案例分 析》)

" x2 N* H. f0 J2 `+ F$ \# j

三、申论要求

, f8 E3 s! f/ c6 \9 {4 ^8 J

1.请用不超过1如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分)

1 d( o6 x. N; S

2.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宇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
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6 ~" q0 Q' t1 Q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似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四、参考答案

; N0 o8 ?% e' b3 Z* p& y2 w6 k

1.答案提示

' O" `3 u" O# N# \% h5 }( Z7 ]8 A

刘真、《女子文学》、《法制文学选刊》、《文汇月刊》编辑部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因侵害王发英名誉权,被起诉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各被告停止侵害,并 在原发表侵害原告名誉权作品的刊物上,刊登道歉声明(道歉声明须经法院审核),为王发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分别承担一定数量的经济赔偿。一审宣判后,被告刘真、《女子文学》编辑部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s

. d. J# q |# ?) Q( d2 ~

2.答案提示

+ b+ ^4 }( @& Z! w2 S) C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b+ h; P2 V8 q! _$ C; R

上诉人刘真撰写的《特号产品王发英》一文,多处使用侮辱性语言,侮辱王发英的人格,并一稿多投,在社会上扩大了不良影响,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上诉人《女子文学》编辑部和原审被告《江河文学》编辑部、《文汇月刊》编辑部、《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分别发表、转载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刘真及《女子文学》编辑部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v+ A4 m" X" C% e* V& j6 P T$ h, L

3.答案略 

% M) ^! e4 ?3 T+ ~' s, x; R" O5 ^' A



 

 

精彩评论4

正序浏览
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10-11-28 09: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 `; \8 G3 m" ?- s; D* P7 i" P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 B( S1 v- x$ P' ?; S9 A

二、资料 
郑州的馒头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打得不可开交,郑州市商贸委做
出决定:原郑州市馒头办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市馒头办主任由却州市人民政府商业贸易委员
会副主任邢新甫兼任。近日1馒头办邢新甫主任在他的办公室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 
时》记者陈大会的独家专访。

0 l/ s5 d9 c1 u% \% N1 o& G

记者陈大会(以下简称“陈”):为什么没有面条办、饺子办、窝头办?我知道郑州人也挺爱
吃那些东西的。
市馒头办主任邢新甫(以下简称“邢”):这个不清楚。
陈:不清楚?
邢:这个不清楚。 
陈:郑州市的馒头办,无论是市馒头办还是各区的馒头办,那么它主要是做什么的呢?
邢:市、区两级馒头办共同保护馒头品牌,打击劣质馒头。
陈:馒头生产厂家要拿到馒头生产的许可证,才能是合法的。那么你们已经颁发了多少许
可证 
邢: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整顿,一直到去年年底有100多家。
陈:在市馒头办,要拿到这么一个许可证需要花多少钱?
邢:1100元。 
陈:1100元 
邢:100元是办证,包括制牌、发证。10印元是这几个厂得到许可证以后,还要在报纸上进
行公告的费用。
陈:公告费?公告费是1删元吗?
邢:这个事由于具体工作我刚才讲了,具体由原来馒头办的负责同志运作这个事,现在已
经要纠正这个事情,这已经决定过了,已在党委会上研究的几条中,其中的一条就是原来的馒
头办负责人停职检查,包括市和区;第二就是没有经过物价局许可的,所有的公告费也好,宣传
费也好,立即停止收费。
陈:我们知道在过去3年里,各区的馒头办在办许可证时,每一个证件收费是1600元,然
后说有500元是交到你们市馒头办了,你们收到过这个钱吗?
邢:据原来的馒头办负责人讲,他们没有收过。
陈:但是那些馒头厂家,确实是交了1删元钱,那么那5凹元钱去哪儿了?
邢:肯定是碰见了,或者是不知道去哪个地方了。
陈:有的生产厂家,就要问这样的问题:在没有馒头办以前,他们可能办一个证件不需要交
这么多钱i为什么出现馒头办以后就要交这么多钱呢?
邢:这个问题你问得很好。因为这个事,也正是我们要加以整顿的理由之一。这个馒头办 
应该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为馒头厂办实事的一个机构,不应该也不能多收一分钱。
陈:如果是在区里边办证是1600元,在市里边办证是1100元,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那么这些钱都要退还回去吗? 
邢:进行审计,不合理的收费一定要退回。 
陈:我们知道在3月14日,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公开在白庙市场发生过一场冲突,就是因
为双方都存在罚款问题,大家都觉得有权力来罚这个厂家。那么大家罚多少钱呢?
邢:那个不清楚。
陈;不清楚?我们知道像您刚才讲到的那个名牌企业郑荣馒头,它被罚了一个是500元,
一个是1删元。您觉得作为馒头办,它有权力来罚款吗?
邢:它按照有关的条件,如果对不符合条件的有这样一个权力。
陈:不符合什么条件呢?
邢:这个条件,就是原来规定的那个条件。
陈:馒头办有权力来罚款吗?
邢:馒头办从目前看,如果不赋予执法权力,它就没有权罚款。
陈:那么赋予它执法权力了吗?
邢:这个执法权,要看整顿以后市里怎么说。
陈:在以前赋予了吗? 
邢:以前这事我不清楚,他们如果那样做,那就是认为有权吧,他们认为自己有权。 
陈;我们了解到一个情况,有的区.馒头办要求馒头厂必须在他们指定的面粉广进面粉,而
且有数章上的要求,每个月要进满枷袋面粉,然后这个馒头厂要交给区馒头办一袋面粉五毛
钱,然后面粉厂要再给馒头办五毛钱。 
邢:再给五毛? 
陈:就是一元钱。那么一个月下来,馒头办能挣600元钱。
邢:这样的馒头办,就应该取缔、整顿,对厂家没好处,对老百姓也没好处,就光加收钱,要
它有什么用! 
陈:郑州市一共有五个区的馒头办,你们取缔了多少家呢? 
邢:最近这五个区的馒头办,都是属于整顿之列的。 
陈:还没有取缔吗?
邢:还没有取缔。
陈:有没有打算要取缔一些馒头办?
邢:从目前看,还没有取缔的打算。我们首先要整顿,整顿不合格再说。
陈:我想知道,他们每个月多收600元钱,3年下来那么多家馒头厂,馒头办应该收了很多
钱,那么这些钱该如何处理呢? 
邢:这些钱要实事求是地由各区加以审计。审计以后,咱们市还要进行审计。
陈:各区进行审计?
邢:自己内部进行审计,包括合法的、不合法的,以及不合法的弄到哪去了。
陈:我们知道在过去3年当中,一直都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在3年当中,这种违法的情
况老百姓不知道呢?
邢:这个问题也问得好。这次整顿就有这样几条:第一就是原馒头办负贵人停职检查;第
二就是完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第三就是以前收了费的,因为整顿是两级馒头办整顿,要进行
内部审计。
陈:市馒头办的同志曾经在媒体上讲过,有些区的馒头办养着一些黑的馒头厂。我们想
问,如果没有这次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的冲突,我们是不是就不知道这个内幕了?
邢:会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估计这种可能继续的时间不会太久。因为这个事情,是违背老
百姓意愿的,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像这样的情况,存在为着个人利益谋私利的情况,迟早
要暴露。
陈:区馒头办在做这样违法的事情,市馒头办是知道的。那么市馒头办为什么不去举报
呢?
邢;和我刚才说的广样,以前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陈:因为它知道是自己手下的区馒头办。
邢:按道理应该举报。
陈:但是没有举报。 
邢:那这个事不是很清楚。 
陈:你们市馒头办曾经在媒体上讲过,就是市馒头办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那么谁是邪恶
的一方?
邢:指的是区馒头办。
陈:区馒头办? 
邢:它是这样指的。 
陈: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冲突。双方在报纸上、在媒体上指责对 
方,为什么?
邢:这个问题问得好!作为市馒头办,在统筹协调方面没有做好工作。
陈: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是不是因为权力的分配,而发生了斗争?
邢:这个问题我现在不好回答。
陈:可能有更多的人都相信,这个答案是正确的。您不相信吗?
邢:有一定道理,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因此我才介入这个事。
陈;我们有一个调查结果供您参考:有一个93号郑州市政府令就是要把区馒头办的权力
回收到市馒头办手里,区馒头办一下就不干了,有这样一个情况吗?
邢:有一定道理。
陈:为什么?
邢:这就从你刚才讲到的市、区两级的收费得到答案,我估计是因为这个造成的。
陈:利益!因为利益,办生产许可证有工商部门,卫生检查有卫生部门,质量有技术监督部
门。如果没有这个馒头办,这个市场会怎么样呢?
邢:这个问题也问.得非常好。问题就在于什么呢?我听他们说,原来没有馒头办,市场也
能够很正常运作,而后来有了馒头办,就有了一个挑头的人。
陈:挑头干什么的人呢?
邢:本来是应该挑头规范馒头市场运作的,但是如今的结果却很叫人痛心。
陈:那么有没有想过,馒头办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邢: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
陈:这个问题好在哪儿呀? 
邢:好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经济工作。
陈:您现在觉得馒头办,这种作法不是市场经济的办法?
邢:也是,也是。
陈:“也是”是什么意思? 
邢:“也是”就是说它在这一个时期,它的使命就是干这个事。现在整个国家,这个办、那个
办的太多。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产物。
陈:是谁提出来这个建议,或者是谁下的这个命令,让你们郑州市成立这么多的馒头办的?
能告诉我们吗?
邢:我接任这个馒头办主任,是商委任命我担任这个馒头办主任的。
陈:那是谁呢?
邢:商委的领导班子。
陈:您能不能用实话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呢?
邢:我感到馒头办去留问题,还需要考虑。
陈:至少需要考虑?
邢:对,尽管是新上任的主任,我还是希望是暂时的。
馒头虽小但关系千家万户,这位“馒头办”新任主任告诉记者,他决心扫除一切阻碍,清理
整顿各个馒头办,一定要让郑州市的老百姓彻底吃上放心馒头。(据中央电视台)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20分) 
2.以郑州市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宇的篇幅,提出
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30分)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印宇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
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四、参考答案 

1 A7 l$ \* C8 Y1 F( k3 h7 w

1。答案提示 

; S; ]6 g! d. Z# {

3年前郑州市成立了“馒头办”,目的是让群众吃上所谓放心馒头。然而为了争夺利益,近
日,市、区两级馒头办明里暗里较起了劲,不但在报上公卉指责对方,甚至还在闹市区相互谩
骂。众媒体对这场荒唐的“馒头大战”进行了连续的报道,中央电视台记者进行了专访。

/ g2 b* C& V* l6 D+ C! {

2.答案提示
(1)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撤销市、区两级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公室,彻底
解决“馒头风波”中暴露出的政府职能错位问题。
(2)对“馒头风波”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重新规范政府和企业、政府
和市场的关系。
(3)由工商、卫生、质量监督等职能部门依法对馒头生产和销售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市
民吃上放心馒头。
(4)市“馒头办”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收取的每户企业1000元的公告宣传费,如数退还
企业。对区级”馒头办”收取的各项费用,市政府责成市内五区认真进行清退。
(5)从馒头风波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转变观念,查找纠正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做
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不懈的努力,切
实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3.参考例文
话说“馒头办”
头一回听说,郑州有个“馒头办”,不仅市里有,区里也有。3月14日,市区两级“馒头办”
人员为争夺对一家“黑馒头厂”的处罚权,当街对骂,闹出了“馒头风波”。
不知啥理由成立“馒头办”。也许馒头是“进口”产品,事关百姓健康大事,也许是郑州的馒
头假冒伪劣太多,不整治不行。这就非得成立“馒头办”不可?现在,吃的东西成千上万,哪一
样不人命关天,也有不少假冒伪劣,加强管理就得成立办公室,我们不仅要有“馒头办”,还得有
“酱油办”、“咸菜办”、“猪头肉办”……“办”还不得多如牛毛?政府本来已有不少管理市场秩序
的机构,管理市场就是他们的天职。馒头再重要,有这些部门也就够了。工商局发营业执照、
查假冒伪劣,质量技术监督局管产品质量、也查假冒伪劣,卫生局管卫生条件……这些部门切
实履行职责,馒头就能让百姓放心。
’“馒头办”咋个管法?首要的是发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就是“黑厂”,“馒头办”就要去罚
款。馒头生产需要‘定的卫生条件,卫生部门发卫生许可证还是必要的。如果是为了限制厂
家数量而发生产许可证,就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了。馒头生产本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 
蒸馒头本钱小、技术含量也不高,只要符合卫生条件,谁都可以进入,用不着由政府决定谁能蒸
馒头谁不能蒸馒头。这样会不会馒头厂家太多?郑州就有人提出全市只保留20家左右。其
实,多不多由市场说了算。优胜劣汰,市场自己会平衡。馒头又不是国民经济命脉,多少家合
适,不应由政府操心。市场千变万化,你也计划不好。
“馒头风波”的背后是利益之争。据新华社3月21日报道:在市“馒头办”办一个许可证一
般要交rloo元,区里办个证,要交1600元左右。一位馒头老板说,在区“馒头办”办了证的生
产厂家,必须在其指定的几家面粉厂买面粉,一袋要比市价贵0.5元,并且要拿着“馒头办”开
出的三联单去买,自己多掏0.5元,面粉厂再掏0.5元,上交“馒头办”。加强管理已经成了一
些部门谋取利益的借口,管理就是发证,管理就是收费,有好处的抢着管,没油水的都不管。管
理与利益搅和在一起,只能是越管越乱。
有消息说郑州处理“馒头风波”的一条措施是:“为确保今后执法有序,决定市商委主管副
主任、区商贸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市、区馒头办主任(见3月28日中国青年报)。这岂不是“馒头
办”越打规格越高。其实解决问题的思路很简单:市场经济不需要“馒头办”。(见《人民日报》





 
 楼主| 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10-11-28 09: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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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 d2 d1 k$ [( d; f

二、资料
据了解,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水果和蔬菜生产的第一大国。目
前,中国蔬菜、水果的总产值已达三千五百亿元。蔬菜、水果已分别成为中国种植业中仅次于
粮食的第二和第三大产品。中国蔬菜的出口量已占世界总出口量的三分之一。
种惯了小田地的日本农民到中国华北大平原考察,惊讶得不知道地平线有多长多宽。日
本的大葱种子、日本的种植技术,连农业机械都是那里提供的。山东农民出手1公斤大葱合
14日元,运抵、本上市1公斤卖103日元,而同样的产品在日本生产,每公斤低于2印日元就
是赔本的生意。
山东寿光市莱果进出口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本限制三种中国农产品对寿光的
蔬菜市场影响不大,因为寿光主要生产胡萝卜、菠菜、洋葱等,大葱等农产品的种植量不是很
大。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有关部门不尽快采取措施的话,说不定很快就会殃
及到寿光。最后,他告诉记者,相对来讲山东安丘等地所受的影响较大。 :: ··
于是记者又与安丘的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安丘市三芝食品蔬菜公司的张副经理说,他
们的产品销量一直是以日本市场为主,日本的限制措施对其影响自然不小。他告诉记者,他们
以生产销售大葱、生姜为主,以往每年要向日本出口几千吨,可一传出日本要出台限制措施的
消。良后,出口量已大大减少了。他忧虑地说,现在真不知如何办才好,只能寄希望于尽快结束
这次贸易摩擦。
对于日本的这一举措,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贾金思教授认为,日本是打着自我保
护的幌子来掩盖其国内经济不景气的现状。近几年,随着美国经济增长的放慢,使美国最大的
贸易伙伴日本的经济更加雪上加霜。此外,这也是日本自民党为了拉拢农民而打出的一张牌。
贾教授说,中国出F蔬菜比日本自产的蔬菜便宜,主要是因为劳动力成本低,土地成本低
且运输畅通,这本无可挑剔。而日本此举不仅损害了中国农民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日本一些
商社的利益,因为有不少日本商社在中国投资农业,这也说明日本自己内部大商社与小农户之
间的矛盾和竞争。
日本农林水产省承认,日本几乎所有的大型商社都卷入了开发和进口中国蔬菜的活动中,
尤其是日本各大超级市场集团,为保证有价廉物美的蔬菜源源不断地进入日本市场,纷纷在中 
国建立合作农场,并派遣日本农业专家到中国指导生产。日本《朝日新闻》在4月7日的社论
中指出:中国农副产品大量进入日本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日本的“国内问题”,因为生产者和
进口者都是日本人。 
对于此次贸易摩擦,业界还认为,对农产品市场的保护就等于把农民送进温室,经不住风
吹雨打,温室里保护的农民还能有多大的承受力和开拓精神呢?“延命措施’’也难以真正给日
本农民带来利益。
日本消费者是进口增加的最大受益者。近两年,日本服装价格下跌,广大消费者享受到了
国。际化的恩惠。去年冬天以来,寒流多次袭击日本,日本蔬菜价格一涨再涨,节民们也是靠进
蔬菜水果保障餐桌莱肴的。贸易壁垒中吃亏的将是广大消费者。那么政府是去保护几家救
助无望的企业,还是更应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道理应是不言自明的。
贸易统计报告显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农副产品,二是纺织品,三是小型机械。严格来
讲,中国给予日本的,依然是资源类的产品。
不久前,朝日电视台为制作日中贸易问题的特别节目,在东京年轻人聚集的商业街涉谷拦
下几位日本少女,检查她们所穿时装的产地,结果发现,外衣是“中国制造”,内衣也是“中国制 
造”,高跟鞋也是“中国制造”,不用说,她们头上戴的绢花也是从中国小商品市场买来的。9DS
电视台则奔向东京的各大超市,结果发现货架上的萝卜、大白菜、大葱、花菜、菠菜、花生、大豆
都是从中国进,的。日本首相官邸食堂的一位采购员说:“首相吃的大葱也是中国产的。”
其实许多日本的主流媒体也担心,一向棋高日本一筹的中国可能会对日本采取重大的报
复措施,日本斩的是价值低廉的大葱鲜菇,弄不好中国会斩日本最响亮的名牌高档商品。不久
前中国禁止三菱越野车进口,并禁止三个品种的资生堂化妆品在中国市场销售,已经给日本敲
响了警钟。.看来好戏还在后头。需要注意的是:日中之间的这第一次贸易战,其产生的背景及
两国政府采取的对应措施,以及幕后的操作手段,应该成为两国经济学家研究的重大课题。因
为日中之间的贸易摩擦这才刚刚拉开序幕。(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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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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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国家外经贸部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宇的篇幅,提
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30分)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宇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
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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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日本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葱鲜菇采取贸易措施,严重损害了日本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
中国农民的利益。很可能将引发中日两国之间异常大的贸易战。
2.答案提示
(1)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扩大国外市场,使我们的农产品不仅在价格
上有较大的竞争优势,而且在质量上也要加大竞争力,提高农产晶的附加值,进行深加工的开
发,提高包装技术。 ,
(2)国家应建立蔬菜贸易中心或协会之类的机构,增加预警系统,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市场
指导和规划,避免贸易战的出现。此外,还应尽快树立蔬菜品牌形象,用优良的晶牌形象去占
领市场。最后,国家要对外商在农业方面的投资给予必要的规划,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投资。 
3.答案略





 
 楼主| 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10-11-28 09: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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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 O1 M& w+ n, K* Z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 @' A$ n2 Z/ F5 s0 M' K0 c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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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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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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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腐败的表现多种多样,其中以下现象最为明显:

2 @/ G3 T; D0 t* D% T2 k

   第一,低水平重复。其中以高校教材、教参为最显著。据《中华读书报》报道,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版的各种版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已超过300种。这数百种教材,出自不同的编者之手,由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书名也不尽相同,有的叫概论,有的叫新论,有的叫教程,有的叫纲要,有的叫新编、简编,等等,但编写内容、体系设计、章节顺序、原理以及具体的例子,都大同小异,其中至少有2/3是抄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钱乘旦教授在《中国书评》发表过一篇从社会科学规范化的视角评论国内不同版本、但相差无几的几十种世界近代史教科书的书评,也尖锐地批评了这种“鸡生蛋、蛋生鸡”、从教材到教材的编写模式的弊病。其实,类似的甚至更严重的情况,还不仅仅止于上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世界近代史教材,其他如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近代史、法学概论、中共党史、大学语文、中国文学史、毛泽东思想概论等高校基础课教材,往往异曲同工。有一位中国政法大学的学者实在看不惯这种不负责任的胡编乱造行为,开诚布公地评论说:“什么主编、副主编、新编、合编,还不如称‘主骗’‘副主骗’‘新骗’‘合骗’,用这样的书去教学生,简直是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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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粗制滥造。这以形形色色的辞书最有代表性。本来,编字典、词典等工具书,都是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们靠长期、大量的劳动才能做的一种苦差事,既艰辛备尝,又严肃认真,因为“辞书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但最近20年来,和编教材一样,编辞书却一下子成为许多人所谓“快速成才”“发家致富”的捷径。而且,无论水平高低、懂还是不懂,似乎什么人都可以编,而且事实上也确实是什么人都在编辞书。如同有“教材专业户”一样,也有大量的辞书编纂专业户,其中最大的辞书专业户就是一度誉满全国、大名鼎鼎的王同亿先生,十几年间编了25部辞典,字数达1.7亿字。可以不客气地说,现在的大多数辞书,内容上粗制滥造,种类上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但差不多都是捞名捞利的投机性勾当。

8 R0 u3 R c! l, U

   第三,泡沫学术。目前我们中国的文章是越发越多,而且是越来越长;书越出越多,而且越来越厚;刊物也越办越多,而且还不断出增刊。但在这些表面上是数量大跃进式恶性膨胀的同时,学术质量、学术水准非但没有呈正比例提升,反倒有的还在严重滑坡。有的中青年人动不动就号称出了三四十种书、发了二三百篇甚至三四百篇论文,有的人写简历动不动就说自己有上千万字的著述。这种情况,理科有,文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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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假冒伪劣。假冒他人名义,搞所谓的“著书立说”。山东某大学科社系有一位想评博导的人.,拿别人在《光明日报》上发的文章,换上自己的大名,反复复印,差一点儿弄假成真,后因知情人的揭发而漏馅。许多地方院校的人,为了评高级职称,托人情,拉关系,甚至花钱雇人写文章,然后以他的名义发表,作为他的所谓“成果”。在北京,一度有人自甘堕落,公开在电线杆子上贴“告示”明码标价,公开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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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抄袭剽窃。这已经成为一大学术公害。《方法》杂志编辑部的文章称之为“学术蝗祸”,“这场蝗祸近年来正在学界蔓延并严重蚕食着学术界的人格规范和学术规范”,不少正直的专家学者对此痛心疾首。在《“博士论文”与“文抄公”——一种值得注意的非学术现象》一文发表后,我曾陆续收到一些朋友的来信,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先生的来信最让我感动。这位学富五车的老先生感慨:“现在学术界的假冒伪劣现象已经相当严重。不仅有剽窃国人著作的土匪,而且有剽窃外人论著的海盗;不仅在年轻人当中有这类现象,而且有极少数博士生导师和学位委员会委员也是这么做的;这类假冒伪劣作品不仅能出版,而且可以获得规格甚高的优秀成果奖。你想提出批评吗?……真是困难重重!我在这方面曾经做过努力,但收效甚微;因为你有你的理,他有他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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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沽名钓誉。有不少非学术界的人,在当了大官或发了大财以后,利用手中的权力关系或金钱关系,以利益作交换,堂而皇之地当上了一些名牌大学的客座教授、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这些名号一旦到手后,即去掉客座、名誉、顾问、兼职字样,以“教授”的名分招摇过市,捞取更大的学术荣誉、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当读到伍铁平教授的《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一文以后,不少学者开诚布公地表示,现在学术界不是有没有骗子的问题,而是有多少骗子的问题。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我们中国还是一个高等教育相当落后的国家,但20多年来真真假假的教授的数量增长之快、人数之多,却是许多发达国家望尘莫及的。1997年9月19日,李岚清副总理给原国家教委作过这样一个批示:“教授是一项崇高的称谓,有的国家甚至一个系只能有一位教授。兼职教授不是不可以,但一是本人得够资格;二是要有需要;三是要名副其实,要上课、讲学、搞科研。否则教授贬值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教育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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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比如,在北京,在全国,到处是公开制造贩卖假文凭。究竟有多少张假文凭已经散落和正在流人民间?究竟有多少人过去、现在和将来靠假文凭在谋取权力、职称、地位、名誉和利益?也许,谁也说不清、道不明。《光明日报》2000年2月19日发表的该报记者朱振国的报道说,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学位证书认证工作以来,从该中心为国内一些用人单位、接受升学单位及国外有关机构所进行的认证情况看,假冒学位、学历证书大约占申请总数的20%。这篇报道还披露说:“甚至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后到国外使用的学位证书也有假的,有的假冒证书连授学位的学校本身都不存在。公安部门在北京、南京、深圳、武汉等地陆续破获了伪造、贩卖假证书的犯罪团伙。他们使用的制假工具先进,伪造的证书逼真,假冒证书的数量和扩散范围相当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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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学术评审深度腐败。在学术职称评聘、学术奖项评审、科研基金与项目评定等环节中,一直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最主要的是,利用权力关系,垄断学术资源。以正在走向异化的学术评奖为例,如果说它原本具有奖励机制的话,那么,现在的学术评奖正在越来越名不副实,正在急剧地退化为它的反面。更可怕的是,这还正在成为学风不正、学术腐败的一个新的源头和生长点。由于体制使然,学术评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退化为某些学界特权人士维护学术权力、学术地位和既得利益的工具与手段,由此而出现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获奖专业户”。2000年,以《读书》杂志和香港李嘉诚基金会的名义举办的首届“长江《读书》奖”,尽管据称曾“取经诺贝尔”“想把这一奖项办成最权威、最公正、最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奖项”,其评奖过程也曾被认为是“学术民主动人的一幕”“前所未有的认真”,但终因其评奖委员会名誉主席获荣誉奖、《读书》执行主编兼学术委员会召集人获著作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获文章奖而在学界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有众多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的学术评奖问题大讨论。再如,武汉大学哲学系邓晓芒、赵林、彭富春三位教授最近著文痛陈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1994-1998年)优秀成果评奖中的学术腐败现象,称之为“学术腐败在政府评价体制中的一次公开的粉墨亮相。在本次评奖过程中,评奖主持人和个别评委利用职权,在哲学社会学组把一场严肃的评奖活动变成了一场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丑剧,在湖北省哲学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可思议的是,“从评审的结果来看,评委们相互之间的心照不宣、彼此关照、利益均沾、互投关系票,已达到了出神人化的程度。在一次评奖的高级别奖项中票数如此集中在评委和某个身居高位的评委的弟子们身上,即使在目前腐败成风的学术界也是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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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  对学术腐败的危害性,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首先,它严重侵蚀学术文化界,不仅是学术、文化公害,而且也可以说是全社会的公害。这些学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病毒式传染,对全社会造成恶性循环的严重后果。其次,败坏学风文风,导致学术道德沦丧,贻误人才培养。目前我们国家正在致力于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世界高水平大学”,还在搞“211工程”,那么,在当今学风文风败坏、学术腐败盛行的情况下,这些“世界一流大学”“世界高水平大学”将如何“建设”?“211工程”,又将“搞”成怎样?叫人尴尬的是,其中大多数更是名牌学府,既有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所谓“世界一流大学”,也有国家倾斜投资建设的所谓“世界高水平大学”。面对这个花名册中的“国家队”性质的名牌学府业已暴露出来的严重学风问题,我们怎么还好意思厚着脸皮声称去“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再次,严重损害中国整体的学术声誉特别是不利于建树中国良好的国际学术形象。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学界中人,都将是学术腐败的受害者,因为我们同时都是中国学术共同体的一分子。换一句话说,不管情愿与否,我们事实上都在中国学术界这同一艘“泰坦尼克号”上。我们在经济上的造假贩假已使得中国的形象大受影响,同理,假如在学术上的假冒伪劣也得不到遏制的话,那么,中国的学术界将以何种颜面去面对国际学术界?又将如何向我们的子孙后代交待?最后,学术腐败对国家的科教兴国战略将造成致命的威胁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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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了学术腐败的危害性。华南师范大学王守昌教授指出:“目前学术界也被‘污染’了,开始出现令人恶心的‘学术腐败’,这种现象如不及时遏制,势必导致我国的学术水平大滑坡!”北京大学陈平原教授指出:“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领域,都存在着‘假冒伪劣’……这话没错,但不应当喊为中国学界自我开脱的理由。因为一般人眼中的‘大学教授’,知书达理,清高廉洁,其人格与操守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的楷模。可惜的是,如此‘美好的想像’正在逐渐瓦解。”尤其是,学术腐败已经溢出可控范围,难以遏制,“学术的正面形象没有得到真正确立”。中国人民大学袁济喜教授痛定思痛道:“在我们目前的社会,对于学术腐败还处在麻木不仁的地步,防范措施还未跟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呼吁全社会对于这种腐败的深切关怀。”这些肺腑之言,发人深省,难道不正是一切学术良心未泯、忧国忧民忧学的学界中人应有的共同立场吗?能简单地指责这是“对知识界的整体的批评”而“显得浅薄和无聊”吗?“我们不必将学术说成是不食人间烟火、高不可攀,但学术神圣却是一个社会对文明的向往与认同。”也正是与此相关,袁济喜教授的忧虑不能不让人引起强烈的共鸣:“学术腐败的结果,等于号召人们放弃一切道德良知,蔑视科学与文化,而一窝蜂地向能够捞取各种好处的当官发财去努力,学界尚且如此,则何以通过学界影响去风化社会?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科教兴国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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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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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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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提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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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界开始出现令人恶心的“学术腐败”,这种现象如不及时遏制,势必导致我国的学术水平大滑坡!学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高不可攀的仙界净土,但学术神圣却是一个社会对文明的向往与认同。学术道德的败坏,等于号召人们放弃一切道德良知,蔑视科学与文化,将何以通过学界影响去风化社会?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科教兴国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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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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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提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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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院学术委员会、教育部、新闻出版署等国家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尽职尽责,要切实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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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风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真正把“提倡精品,拒绝赝品”切实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的教育,特别是应把好研究生和学位教育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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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术界应众志成城,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清理学术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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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确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估、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严格推行匿名评审制,改变重量不重质的量化取向,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要重视和开展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新闻媒体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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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善待学术批评,大力开展学术批评。学术批评的健康开展与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民主的学术环境、宽松的舆论氛围;就主观上来说,尤其需要学术至上、求真求实、与人为善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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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 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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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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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自律  科学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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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对“学术腐败”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学风师德问题、不规范的学术行为,确实是目前面临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为根治学术腐败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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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学术自律,无疑是根治学术腐败的基础。由于高校教师肩负科研与育人的双重任务,他们的学术道德对青年学生、对整个社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相当多的学术问题只有少量的专家才能辨别其价值所在、质量优劣;对是否有抄袭、剽窃等腐败行为的判定也多由该领域的专家认定。因此,学者们道德自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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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躁”是目前学术界的主要病症所在。用“短路”可以来形容目前的一些“学术研究”:拿到课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获得奖励都要大张旗鼓地宣扬一番,好像某些人对这些课题一研究就注定会成功,注定能得奖,而且还是大奖。科研成功必定建立在失败的基础上,大量的科研是失败的,但却是有价值的。可是,目前搞科研的人,包括研究生们,有几个说自己的研究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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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别学者在学术活动中的不道德行为,行政干预的效果很有限,必须加强自律,改变学术界一部分人“道德意识淡漠,片面追求效益优先”的工具理性,代之以“是非优先”的价值理性,这是一个“重建神圣”的过程。学者的自律关乎社会风尚,关乎后辈学子。一个人,没有学术道德就没有资格作教师,一个大学,没有学术道德就谈不上一流大学。

( I$ N4 ?# B& q2 V3 b

  淡泊名利一直是中国学人的传统,如今,学术道德何以成为“全社会都关注的问题”?不科学的评判机制、指标体系是引发重症的重要因素之一。量化管理曾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但对学术、教育领域而言,量化管理并不是科学的,它更看重的是数字而非质量,追求数字更容易造成学术的浮躁。由于成果、著述的数量与学者的职称、待遇紧密相关,致使学术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的“学术垃圾”很多。有的教师,3年内教了8门课;有些条文明确规定,5000字以下不算学术论文;有些博导忙得连学生论文通读一遍的时间都没有;有的教师、研究生甚至直接为书商服务,在电脑上复制、粘贴、拼凑各种名目的“学术作品”;有的书商明确告诉这些师生,抄袭多少字以下可以回避法律的追究,于是“大干快上”成为一些师生的致富手段。人们对抄袭、剽窃、以权谋私是容易愤怒的,但对其他形式的学术腐败却见怪不怪。这种思想更为危险,长期下去,谈何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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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数字评价个人之风也扩大成为了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评价坐标。很多高校负责人对所谓的高校排名感到莫名其妙。一所高校、一个专业的好坏,往往被某些人以有没有教学大楼、有多少博导、多少论文等一系列的数字排序。有些学校的博导都由自己评聘,他们严把博导质量,控制博导数量,却往往在排名上落后于别人。这种导向对学术界起的负面作用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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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判体系,对学者、学术机构进行客观的评价。  目前,一些高校提出培养“孤独的思考者”,就是为了在学术上提倡冷板凳精神,十年磨一剑,抑制学术泡沫,提高学术质量。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有适当的机制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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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腐败问题,实质上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不良风气在大学校园、科研机构的反映。因为学术界、科学界本是社会公认的一方净土,当这方净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的时候,受到关注是必然的。一些学者指出,传统上,中国人曾“君子不商”,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却出现了“无人不商”的局面。由于部分人曲解了“商”的涵义,利字当先,诚信淡漠,导致道德底线下滑。这个问题表现在学术上,就是学生作弊、教师作假。特别是当这种行为被发现时,一些人不以为耻,只以为不幸。这种“道德秩序”必须纠正。

O7 C& X& M& f! l

  对学者,社会应保持宽容与公正的态度。没有这种环境,没有正确的导向,出现造假就是必然的。当前,绝大多数的学者埋头学术,扎扎实实,只重名利者是少数。科学容不得半点含糊,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踏实发展才是学术正路。一些高校负责人们指出,学术道德问题表现不一,有些是学风、道德问题,有些则确实是腐败问题。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官员到高校来要文凭,一些人花钱买文凭,权、钱、学的置换,使高校的交易色彩越来越浓厚,这对学风、校风的影响是至为恶劣的。搞学术的“窍门”越来越多,这比剽窃、抄袭更严重,这才是不折不扣的学术腐败。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由整个社会来共同努力。



 
 楼主| 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10-11-28 09: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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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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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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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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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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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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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24个年轻鲜活的生命被熊熊的大火所吞噬。市公安局随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综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结果,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生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本市某中学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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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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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杜心(化名),这个身高1.77米、体重180多斤的小伙子,在面临中考时不得不天天躺在床上。因为他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倒,握笔的手写字时不停抖动,书看不到一小时就头晕、恶心。导致杜心如此“惨”状的“凶手”竟是同龄的5个学生,而他们疯狂地殴打杜心的原因则是由于他没将自行车借给其中一位“并不很熟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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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6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受理了一起盗窃现金31万余元的特大案件。但谁也不会想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开始作案时,还是一名不满16周岁的花季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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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一举打掉一个儿童盗窃团伙,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2岁。6月22日下午,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副所长阎福成带领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6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形迹可疑,并发现其包内装有储蓄所专用的“狼牙棒”2个、中英文电话本1个、手机卡2张。这些与他们身份不符的物品,引起了民警们的重视,民警们将这6个孩子带到派出所。经讯问得知,2000年5月,6人纠合到一起,先后在密山市、虎林市等地盗窃作案20多起,盗窃现金1万多元,盗窃照相机等物总价值6万余元。6月22日他们来到杨岗镇,正准备晚上盗窃时被抓获。

0 O! T/ |, N# s' H

   武汉市洪山区警方曾破获一起强奸案:17岁无业女孩,为报复女友,指使3个男高中生对其施暴。这名17岁的女孩外号叫“狼”,初中辍学后到处游荡。“狼”与某中学17岁的李某拜了干姐妹。由于李某说了“狼”的坏话,“狼”很记恨。一天晚上,“狼”伙同李某学校的3个17岁男生,把李某拉到旅社,开了房间,“狼”命令3个男生轮奸李某,并殴打她。

) Y3 z) B: d2 Z2 C

   2001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甲、黄乙和丁某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某,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当晚10时许,姜某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某等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致其惨死。3个少年在一个多星期后被抓捕归案。

# \) C. ?1 r7 r

   2000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开始不停地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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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打你”到“我杀了你”,青少年暴力倾向在升级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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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教授认为,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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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砍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勒毙这些血腥的字眼随处可见。人们不禁要问,能够制造这些场景的孩子,都有着什么样的人格基础?皮艺军教授说,其实,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一个社会或一类人群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他认为,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最简单的例证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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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宣传正义的暴力文化,也会带来负面效应  皮艺军教授认为造成这种暴力倾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大众媒体对暴力限制太少,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限制色情暴力内容的传播,但在实际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的场面。特别是我国对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没有分类,更没有因为其中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就能充分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为。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因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说明他对暴力已经非常习惯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还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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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美国这几年不断发生校园枪击事件,皮艺军教授说他个人相信那些枪击同学和老师的青少年在自己射击时,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游戏机上射击时差不多。因为他平时已习惯游戏机上的射杀,在真实的射击中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还是在做游戏。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用枪更残忍。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皮艺军教授说,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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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生命的冷漠,是十分可怕和令人恐怖的  2000年8月2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五十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某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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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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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轰动一时的徐力杀母案中,徐杀死母亲后移尸灭迹,还写字条欺骗父亲说妈妈去杭州“看病”了,并居然照常参加了考试。抚顺11岁的男孩王某在杀害自己的母亲以后的11个小时里,他的父亲没有发现儿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举动。当这个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询问时,一边不慌不忙地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各个屋里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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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春晨博士说,在上面的案件中,这些未成年人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价值的漠然令我们感到吃惊。仅仅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置一个人于死地,我们可以将这样的行为理解为未成年人缺少法律意识和理性自控能力,为了一时之快,才做出了这样的犯法行为。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这些未成年人的内心状态,也许会对这一现象有更深的认识。生命对人的可贵性在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因此,对生命的敬畏应该成为我们基本的道德素质。而对这些犯法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敬畏生命的道德感是缺乏的。在他们的眼里,他人的生命就如同一件东西,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如果我们排除这些未成年人中可能存在的精神障碍问题而把他们看成是精神正常的人,那么,这种对生命的非道德态度是非常可怕和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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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教不当,成为“最易感染的部位”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情况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重要的原因。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80%和家庭教育不当有关。广州市某中学心理咨询室的老师说,到该室咨询“心事”的学生,反映的问题90%和家庭不和有关。据广东、山东、河北、四川、重庆五省市对四百多名女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对女中学生成长影响最大的是父母。一些从事了十几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法官也认为,家庭教育最关键。少年犯罪与单亲家庭、家教差、父母法律意识薄弱很有关系,家庭教育成了“易感染部位”,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了隐患。有的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将越来越多。有的孩子因父母离异,家庭破裂,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心灵上受到严重创伤,有的还因此引起父子和母子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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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极速”网吧遭中学生报复纵火事件及轰动一时的刘海洋“泼熊事件”同样出自离异家庭。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许燕教授认为,离异家庭比正常家庭更容易出现教育问题,更易引发孩子的不良心理与问题行为。这是因为,其一,忽视教育的离异家庭易使孩子产生偏差行为。离异父母常常无力或疏忽对孩子的教育,甚至将他们推到学校或社会。纵火的两少年合伙在外居住并逃学,他们的偏差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的调整与节制,逐渐由小的偏差行为发展至违法犯罪行为。其二,缺少适度关爱的离异家庭易使孩子形成冷漠无情的性格。离异家庭给孩子带来一种残缺的爱,或使孩子完全失去了父母的爱,或父母怕孩子受委屈而给予孩子过度宠爱,无论缺少爱或是过度爱对孩子的作用是异曲同工的。在缺少爱和过度宠爱的家庭环境中,孩子都会缺乏爱心,容易形成冷漠无情的性格,他们易采取极端的行为来实施报复,甚至不惜殃及无辜者。其三,软弱无力的离异家庭易对“青春期”少年产生失控局面。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处于心理发展的“急风暴雨”时期,这时的孩子心理冲突加剧,行为爆发力强,容易用狂躁的行为释放出他们心理的能量与不满。这一时期也是他们寻求心理独立的阶段,他们力图摆脱家庭及学校的管教,行为的隐蔽性增强,加之自身的是非不清及自控力差,很容易作出偏差行为。其四,成长环境不良的离异家庭使孩子形成反社会人格。这种人格特征表现出对社会的仇视与敌对,常作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犯错误后无悔恨之心,也不能吸取教训,不承担责任,无罪责感。形成这种人格障碍的家庭原因多是孩子童年所体验的创伤经历,如父母离异,缺少温暖等,孩子将对家庭的不满转移到社会中,认为家庭和社会都愧对于他,稍有不满意的地方,就采用冷酷的行为加以反抗,最终成为社会中的危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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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燕教授指出,家庭离异并非与子女不良行为有必然的关系,然而不当的家庭教育却是子女不良行为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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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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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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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是主观题您自己看答案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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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提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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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现在的青少年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往往期望过高,孩子们从小就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心理扭曲;而现在社会上凶杀、暴力、色情等读物,影视作品泛滥,一些青少年经过不良文化的耳濡目染,又在幼稚中平添了几分“早熟”,他们出于好奇,盲从、逆反、攀比虚荣、寻求刺激等等心理,导致花季迷失,酿出了一起起令人震惊的恶性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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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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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提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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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社会各界都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逐渐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预防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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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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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全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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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 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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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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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羊补牢,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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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怎样避免青少年犯罪成为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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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做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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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中,应该重视道德的引导作用。法律和道德都是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和要求,其目的都是为了限制个人的行为不损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利益。从区别上看,法律对行为的约束是强制性的,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而道德对行为的约束则没有强制性,它依赖的是个人自觉。联系到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之所以说要重视道德的引导作用,是因为在人的整个成长历程中,未成年时期是个人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与发展的基础阶段。在这个时期,一味地强制要求未成年人不能做什么,显然是不利于他们身心的自然发展的。对未成年人来说,法律的保护意义远大于惩罚作用,而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这就要求成人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引导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使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是善的,是值得去做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恶的,是不应当做的。如果未成年人能够知道分辨基本的善行与恶行,那么,就可以在未成年人的内心形成基本的行为规范,长此以往,也能够推进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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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学校和家庭是两个重要的场所。但是,学校的道德教育存在一个如何进行的问题。如果学校的道德教育只停留在进行道德灌输的水平上,只是对学生讲空洞的大道理,或者不考虑学生道德养成的发展规律,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未成年人的道德问题,对学生提出不切实际的道德要求,那么,这样的道德教育是很难获得学生认可的,而缺少学生心灵呼应的道德教育是注定不会有很好效果的。怎样使得学校的道德教育渗透到学生的内心深处,是摆在学校道德教育面前的重大课题。

3 C, e' ?# u- T& n* J. X

  与学校教育同样重要的另一个因素是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在我国,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现象使得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更具有了它的特殊性。当我们不得不面对整个家庭围着独生子女这个“小太阳”而运转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就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自认为对孩子关怀备至,并尽可能满足了孩子的物质需求,但为什么还有孩子会出现像案件中的犯法行为呢?在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一是家庭对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家长们更重视孩子的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道德教育就被放到了次要的位置。但家长们需要考虑的是,即便某个孩子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如果在道德上是个“低能儿”,那么这样的孩子对社会、家庭又有怎样的作用呢?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又能获得怎样的发展呢?二是成人的道德示范作用。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是潜移默化的,其身边成人的行为对他们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善还是恶起着很大的标尺作用。家长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孩子道德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培养一个道德上合格的孩子,家庭成员首先应该是合格的好公民。遗憾的是,不少成年人的道德水准之低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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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道德环境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影响巨大。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要接触这个社会,并受到社会上各种价值观念的影响。社会提倡什么,流行什么,未成年人很容易就能够感知到,并且喜欢学习和模仿。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做有道德的人就意味着“吃亏”,讲道德就是“傻”,成为一种相当有影响力的观念时,未成年人对道德的感情能有多深就可想而知了。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社会道德现状在其心理上形成的印象是深刻的和直接的。我们国家树立的道德典范人物很多,隔一段时间就可以在各种媒体上发现一个新推出的道德典范人物。但是,效果怎样呢,经常像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这些道德典范人物不能与未成年人的道德,心理发展过程相吻合,离孩子们太远,甚至是高不可攀的。实际上,一个社会的道德典范人物不在于多少,关键是向道德典范人物学习要有可操作性,必须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学习过程,不能要求其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很快就能达到典范人物的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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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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