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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20日刊文《“仇官情绪”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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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0-8-22 2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近日,泸州市一名公务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死亡,被认定“因公牺牲”引起争议。香港《大公报》20日刊文《“仇官情绪”当引起重视》说,他本应得到同情和惋惜,焦点在于其公务员身份及事件牵扯到的公众利益等问题触动公众神经。 这种“仇官情绪”值得重视。

文章摘编如下:

在契诃夫笔下,唾沫不慎溅到将军头上的小公务员,惶惶终日惴惴不安,最终竟丧命于自己的喷嚏,读罢令人可怜又可叹。近日,内地一名小公务员之死同样引发诸多关注。四川泸州市黄舣镇党政办普通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时间如厕摔伤,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年仅29岁的青年意外身亡,本应得到人们的同情和惋惜。然而,朱继宏的早逝,却在网络上遭遇口诛笔伐不断、冷嘲热讽连连,其根源就在于他的“公务员”身份以及被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认定为“因公牺牲”的死后待遇。

网民们的“口水”大多集中于一点,指称厕所并非工作岗位,个人进厕所不是职务行为,而上厕所的起因是生理需求,并非工作需要,摔伤纯属个人不慎,与公务无关,事件并未反映出牺牲者的伟大和高尚,相反却暴露了权力的自我加封。

他们并称,假如朱继宏的“因公牺牲”可以成立,某些公务员存在的肥胖症、脂肪肝、脾胃虚弱、失眠等等疾病,均可定性为“职业病”,所有“因病医治无效”的公职人员均可按“牺牲”予以抚恤。

更有人刻薄挖苦,挪揄说朱继宏“生是公家的人”,“死”理当是“公家的鬼”,并建议今后公务员们如果感到不舒服,千万不要去私家厕所,一定要憋着劲儿往公厕跑,即使出现不测也能捞个因“恭”牺牲回来。

事实上,作为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公务员,朱继宏个人并未引起公众的反感。事件引起争议的焦点,在于他的“公务员”身份及事件牵扯到的“正义公平”、“公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触动了公众的神经,最终成了一个公共话题。

值得反思的是,“公务员”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了足以激发网络成千上万“口水”、“板砖”的一个敏感词,公众往往将其与特权、腐败、专横等负面印象天然联系在一起。

这种“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其实有源可溯。在“如厕牺牲”之前,公众已经见识过了“因公裸死”、“因公醉死”。

当然,朱继宏是不幸的。他的不幸不仅在于过早挥别人世,还在于无意中成了社会情绪宣泄的牺牲品。没有人在意他是怎样一个人,人们只看到他的“公务员”身份,并借此发泄不满。这种一触即发的“仇官情绪”,着实值得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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