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发以来,我市政协在中共南通市委的直接领导和省政协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履行职能的实效,各项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政协主要工作,将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的情况汇报一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的情况
2月8日,中央《意见》颁布后,全国政协、江苏省政协相继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决定,要求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我市政协按照全国政协、省政协的指示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深入宣讲、座谈交流以及举办委员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抓好中央《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深入广泛开展学习活动。中央《意见》颁布后,我们组织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以及机关干部开展了深入广泛的学习活动。政协党组及时组织学习,提出政协2006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和活动安排要把中央《意见》精神充分体现出来,吸收进去,在工作实践中加以落实。主席会议在学习中央《意见》精神的基础上,交流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市九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列入会议议程,组织各位常委进行了学习,并讨论通过了《政协南通市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决定》。市政协机关也利用周一下午的“学习日”时间,及时安排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中央《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意见》系统总结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集中体现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主题、任务、职能和工作原则,对搞好人民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政协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广阔空间,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举办委员培训班。为了推动广大委员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我们除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决定》外,还举办了一期委员培训班,请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施景钤同志讲课,重点介绍了中央《意见》出台的历史背景、现实意义以及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和新要求;请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彭镇秋结合自己学习中央《意见》精神的体会,作了如何当好政协委员的讲座。另外,在《学习材料》上我们还编印了学习中央《意见》专辑,收集了全国政协和省、市政协关于学习中央《意见》的决定和意见,《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的社论,贾庆林、王忠禹、郑万通等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文章以及理论界的一些理论文章,供全市政协委员学习,帮助广大政协委员理解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中央《意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从而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三是协助市委开好全市政协工作会议。8月9日,中共南通市委召开了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去年召开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部署。根据市委委托,为开好全市政协工作会议,我们协助市委做了以下三项工作:(1)提出了《关于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的建议方案》,就会议召开的时间、议程、日程以及参加对象等提出了建议。(2)协助市委开展了会前的调查研究。分别召开了6个座谈会,邀请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各党派团体、各县(市)区政协、机关各委室等负责同志参加,广泛听取了他们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和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3)代市委起草了中共南通市委书记的讲话和《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并协助市委组织和审定了11份书面发言材料,确保了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如期顺利召开。
二、关于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情况
近些年来,根据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指示要求,我们在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对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水平和实效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为了提高对“三化”建设的认识,增强“三化”建设的自觉性,去年我们以“三化”建设为专题召开了一次政协工作理论研讨会。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县(市)区政协、市政协各委室及机关干部踊跃参加,共收到交流论文29篇。大家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多侧面、多角度地研讨了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去年下半年,根据全国政协制定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等8项规章制度,我市政协参照省政协相关规章制度,借鉴兄弟市政协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和修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共计20项,使政协工作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结合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市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进“三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逐步完善政治协商的有效形式。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积极开展政治协商,逐步形成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格局,更好的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1)围绕大政方针开好全委会,搞好全面协商。为了使一年一度的全委会开得更有特色,更有实效,这些年来,我们除在全委会上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好小组讨论外,还重点组织好专题建言献策和大会发言两个重头戏。如今年全委会上,我们分别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南通”为题,组织了4个专题建言献策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与委员面对面交流沟通。委员参与热情极高,争先发言,党委政府领导感到收获很大,了解了不少具体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另外,全会期间还组织了大会发言,收到大会发言材料19份,内容涉及到“三农”工作、工业经济、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财政金融以及文教卫体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建议,收到很好的效果。(2)围绕中心工作开好常委会,搞好专题协商。近些年来,每次常委会我们都围绕一个专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议深议透,提出较有深度的建议案。今年二季度常委会,我们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分别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整体收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搞好新型合作医疗、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8个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形成8份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问题的建议案》。三季度常委会,我们针对市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相对薄弱的情况,在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对市区贯彻大会精神,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采取“小范围调研,大范围协商”的办法,组织部分常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小分队深入企业、科研院所了解情况,听取政府、部门情况介绍,并赴山东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先进市学习考察,经常委会协商讨论,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市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建议案》。开会前,我们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视察了市区部分自主创新先进典型,会上还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通报情况,为常委知情议政创造了条件,效果比较好。(3)围绕部门重点工作,开展对口协商。专委会坚持对口联系制度,围绕党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开展对口协商活动。先后就农田水利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精神疾病防治、农田土质污染状况、安全生产监督、中小建筑企业生存发展、企业“走出去”、发展南通民间工艺特色产品等课题,组织委员视察调研,与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推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还根据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配合进行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完成了《关于长江南通段水污染防治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长江南通段饮用水源地的调查报告》,并在9月份省政协组织召开的“加强长江水源地保护”专题协商座谈会上交流发言,获得省政协的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民主监督一直是我们在履行政协职能中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一些尝试,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在工作中,我们除了继续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利用例会、提案、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等形式,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监督以外,还选择党委政府重视、政协委员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专题性监督。近些年来,政府虽然加强了委员提案的办理力度,但仍有不少部门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委员对此意见较大。为此,我们对提案承办较多的部门开展了民主评议。去年,市规划局承办委员提案82件,为了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提案与改进部门工作和机关作风结合起来,经报市委同意,我们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部分政协委员对市规划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了民主评议。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们与规划局交换了情况,反映了委员的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并形成了《市政协关于民主评议市规划局办理提案情况的报告》,及时给市规划局进行反馈。通过这次民主评议,不仅探索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新途径,而且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了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较好地推动了承办单位的工作和作风建设。今年,我们将对市建设局办理提案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三是努力拓展参政议政的有效渠道。为了拓宽委员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近些年来,我们采取“委员论坛”的形式,组织委员围绕一些重大问题,从理论和实际结合上,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论坛;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了“为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的论坛,收到很好效果。最近,在我市港口经济洽谈会期间,我们又举办了“企业海外发展论坛”,同样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一直关注我市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情况,在视察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企业“走出去”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许多企业家也有这些愿望,但对外部投资环境不太了解,对如何运作不太熟悉,担心有投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举办了“企业海外发展论坛”,邀请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省贸易促进会的领导以及台湾鑫系财务顾问公司、上海鹿得集团、南通东方巨龙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到会讲解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有关政策环境、投融资操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各县(市)区政府、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以及150多家较有影响的企业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发言和介绍,取得良好的反响,受到应邀参加会议的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平时,我们还注重发挥政协组织与港澳台侨各界人士联系广泛的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联络联谊工作。除积极为我市招商引资以外,还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今年来,先后组织经济界委员和企业界人士分别组团赴南美、北欧、澳新进行经贸考察,帮助他们了解国外经济发展情况,开阔他们的视野,为他们向外发展创造条件。
三、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
在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方面,我们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建设,以提高政协委员队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政协组织的整体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在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把积极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团结合作,作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各种会议上,坚持“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充分听取和反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以党派的名义在大会发言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倡以党派的名义提出集体提案;支持专委会与有关民主党派共同组织视察调研、节日慰问、送医(技)下乡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民主党派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为了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经常性联系,我们制定了党内主席走访民主党派制度、专委会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政协秘书长与各民主党派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我们要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举行两次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研究相关工作。市政协机关干部与党派机关的同志也适时开展联谊座谈,促进交流,加深感情。
二是充分发挥政协的界别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去年底,我们根据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市委研究同意,增补了78名政协委员,吸收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的代表人士加入政协,委员规模从480名增加到540名,扩大了团结面,增强了包容性。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界别的作用,我们改变过去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委员活动日活动的方式,采取以界别为单位,组织一个或相近界别委员围绕相关课题开展学习考察、视察调研活动。目前已组织民建、农工界委员围绕城市建设和开发区建设课题进行视察调查,赴外地学习考察。通过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委员活动日活动,有利于集中发挥委员的智力资源,充分调动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参政议政质量。
在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方面,我们坚持不懈地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帮助委员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委员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委员活动日、委员论坛、专题讲座、编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委员搞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情况通报制度,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帮助委员知情知政。鼓励委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密切联系本界别的群众,如实反映社情民意,踊跃参政议政。制定市政协委员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委员的动态管理。开发政协会议电子实时签到系统,做好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考核工作,定期向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委员所在单位通报委员履行职能的情况,并作为换届时人事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内部建设。根据《意见》要求,我们注意抓好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开展了“八荣八耻”、新《党章》学习交流活动,在机关大力弘扬团结、奉献、创新、服务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提高为党的中心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制订和完善了机关各委室工作职责和机关学习、党建、秘书事务、行政管理、廉洁自律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机关内部的各项工作。重视和加强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为年轻优秀干部的发展创造条件。去年下半年,我们向编办积极争取,各专门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解决了7个科级干部职数。去年底,机关内部实施了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整合充实了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力量,同时还选拔了一些年轻优秀干部到新的岗位上进行锻炼。今年,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在机关内部开展了处室职能建设,以建设“关系顺、人心齐、工作实、业务精、服务好”处室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处室同志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意识和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也相继换届改选,充实了一批中青年干部,活跃了机关各项工作。
四、几点意见、建议
一年来,我市政协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切实贯彻好中央《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作用,还需要方方面面进一步共同努力。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程序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成效的重要保障,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制度回答了“做什么”,规范回答了“做到什么标准”,程序回答了“按照什么次序来做”的问题。制度化是前提,提供了规范和程序的基础;规范化是手段,体现了制度的有章可循和程序的有条不紊;程序化是保证,保证了制度、规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但是,目前对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内容、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但具体以什么程序来操作,如何操作的问题要求得还比较原则、笼统,这样容易造成制度的空置,给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带来可能性。因此,在今后的“三化”建设中,应将程序化建设作为重点,加强研究和探索,为各项制度的落实提供保证,使“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要健全政协秘书长会议协商层次。中央的《意见》中,明确了政协秘书长会议是一个协商层次,但目前我市政协副秘书长中只有两名是来自民主党派的兼职副秘书长,从秘书长会议作为一个协商层次来说,还不健全和完善。建议省政协拿出具体的操作办法。
三是要切实加大政协机关干部对外交流的力度。中央《意见》对人民政协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配好工作班子,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和任用,加大干部培训工作、挂职锻炼的力度。省委2000年和2005年召开的政协工作会议,对政协干部培养、交流问题也有过明确要求,但我市政协机关干部基本上没有对外交流过,存在着“进得来,出不去”的单向流动现象,导致机关干部年龄普遍较大,缺乏生气和活力。这种状况不利于政协机关干部的锻炼培养和全面发展,势必影响政协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议组织部门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四是党委有关规定有时很难落实。省委《意见》中的第23条指出,“政协委员任职期间,在原单位的政治、生活待遇不变。”这句话的含义不是很清楚,我们也将这条意见写在南通市委《意见》中,但市委组织部提出了一些异议,目前很难操作。我们建议,省政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有个明确的意见,可以参照全国政协郑万通秘书长的讲话来写,明确“政协委员在任期内,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在职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这样便于贯彻执行。
五是建议省政协制定一个政协建议案的办理条例。政协建议案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协商、讨论、通过而形成的代表政协集体的意见建议。花的时间比较长,精力比较多,集中了政协领导、常委、委员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但因缺乏明确的办理机制,报上去以后,往往不了了之。有的委员反映,还不如办理委员个人提案那么认真负责。建议省政协制定一个政协建议案办理条例,为我们提供一个蓝本,为市、县政协制订政协建议案办理条例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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