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
. d6 W: w! V7 Z& d! r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0 F: T+ t$ n- R) Y5 ]: ~' f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 C( ~8 n$ s0 M2 t# P# 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N% c8 w, c5 D7 m% O: h# X8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P, S4 Q, A& Z! X; X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P* n; }6 N* N! e/ a/ j+ t) _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 |+ @$ s& q o$ S5 c# Q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0 l% s& G$ @! \; K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Q" k& R/ Y, h" c5 o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2 \+ c M* @$ p( B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5 k* O9 J0 H/ `# l2 \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n* ^+ j8 e" Q7 y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1 o3 i) O: [. i& k+ o 国务院办公厅
, h, g+ S( a& l' {, ^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