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2004年参与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与2005年工作职责任务
2004年,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社法委)在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综委[2004]6号关于《2004年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民主监督力度,组织政协委员对影响我省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4年工作回顾
一、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律保护问题”的专题调研。省政协社法委与杭州市青少年研究所联合,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律保护专题调研的实施方案》,拟定了调研提纲,发放了《未成年人判刑人员情况的调查问卷》,组织部分委员先后赴温州、金华等地就“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律保护问题”进行调研,与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共青团(少工委)、公安、法院、司法、教育、文化、关工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中、小学、社区、少年法庭、文化市场、青少年活动场地等,向省委报送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律保护的调研报告》。10月,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开展“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问题”专题调研。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关系社会稳定,也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确定的2004年重点调研课题。为了把这项专题调研做好,我们会同省总工会组织调研组,对“工人工资怎样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问题,赴有关市、县进行调研,走访机关、街道、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召开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座谈会,撰写了《完善职工分配机制抑制过大贫富差距》的调研报告。报告对我省收入分配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工资标准等五条建议,调研报告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发挥自身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言献策
(一)参与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有关问题的民主监督。2004年,省委把“关于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有关问题的专项民主监督”交给了省政协,社法委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在省政协统一部署下,吴国华副主席带领社法委部分成员赴杭州、丽水等地就我省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问题参加了省政协民主监督组的调研。11月,社法委参与组织省政协召开的关于加快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听证会。12月,组织部分委员赴嘉兴专题视察有关社会保障工作。邬兴华主任代表第二民主监督组在省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议上作了“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我省养老保险全覆盖”的专题发言。
(二)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浙江”视察。4月,在龙安定副主席的带领下,部分社法委委员赴宁波视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听取宁波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信访工作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海署区创建平安大区和余姚市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成果。6月,省政协以“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浙江”为主题,召开了省政协九届七次常委会议。社法委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就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言献策。方法全、陶君毅、陈剩勇、严维鹏等委员在会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12月,省政协副主席龙安定率领社法委视察组,先后视察了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收容教育所、看守所,了解了市公安监管工作情况。
(三)撰写提案,参与讨论地方性法律、法规的修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劳动力供需结构的严重失衡,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不规范运作,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其劳动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社法委写了《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浙江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两件立法提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此作了“在适当时候,制定出台《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和“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到浙江进行工会法执法检查,我们将在配合此次检查中把有关职工权益保障的内容结合进去”的提案答复。
同时,社法委参与讨论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送来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草案)》及说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的决定(草案)》、《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赵光育副主任等委员对有关法律条款提出了较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社法委将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书面材料后及时报给了省人大。
(四)参加综合治理、行风建设等活动,做好信访工作。
应有关单位的要求,有7名委员被聘为行风监督员。在行风监督、执法专项检查中,范匡夫副主任等委员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了解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促进了被监督行业的行风建设,得到了省政府纠风办、省统计局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肯定。社法委作为省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林招娣常务副主任参加了第二次联席会议,就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与联席会成员进行了勾通交流,参与了对“如何做好妇权益保障工作”的研讨。6月,赴衢州参加了省妇联组织召开的“全省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研讨会”,与省妇联和11个地市分管权益部工作的副主席就我省“农嫁女”权益保障问题交流了调研成果。7月,参与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建议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一年来,社法委重视信访工作。与省政法委就如何对待涉法重复上访问题进行了座谈。并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每一个上访案件,仔细察看和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意见,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与服务。
2005年工作职责任务
2005年,省政协社法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分工,紧紧围绕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等重要决策,认真确定调研、视察课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建言献策;参与立法协商,促进法制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