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 推动慈善 促进和谐
陈芸
慈善,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两千多年前,孔子倡导“仁者爱人”,孟子宣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持”,墨子提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都体现了先贤对“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推崇和倡导。从村落家族的义社、义米、义塾到宗教寺院的扶弱济贫,从政府的开仓赈灾到普通百姓的互帮互济,中华慈善义举源远流长,世代传承。福建人民有着重情讲义、互助相携的高风亮节和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这种品格和美德把各行各业的人们及海内外八闽游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越是在灾难降临、民生困厄之际,它就越能展现出生生不息的永恒生命力,迸发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强大凝聚力。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日益深化,慈善事业也得到长足进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各类慈善组织日趋活跃,从事慈善服务的志愿者队伍逐步壮大,慈善活动领域不断拓展,在济贫、赈灾、扶老、救孤、助残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仅在去年我省的救助自然灾害行动中,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总值就达上亿元人民币,成为各级政府救灾解困的重要补充,为灾民生活和灾后重建提供了及时而有力的帮助。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闽籍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遍布九州的广大闽商一直是重要而积极的参与者。他们怀着爱国爱乡的赤子之心,慷慨捐资,多行善举,报效桑梓,造福乡亲,为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家乡的各项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更有许许多多、普普通通的群众,以实实在在的不同方式默默奉献爱心,向素昧平生的贫者弱者提供力所能及的照应、帮助。他们用点点滴滴的平凡之举、持之以恒的纯朴之心,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慈善乐章。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改革已进入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攻坚阶段。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和人口的结构性矛盾,如何协调好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如何解决好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等突出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积极倡导社会互助,大力推进慈善事业,有利于解决市场经济力量顾及不到、政府行政手段难以调控、公共财政投入难以满足的一些民生问题,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利于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营造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的人文氛围,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要“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都对发展慈善事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经常听取慈善工作汇报,关心慈善组织建设,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不久前,省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慈善工作。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慈善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公众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社会的爱心,共同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倡导和扶持慈善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慈善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政府领导要主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身体力行参与慈善活动,增强慈善活动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服务、引导和管理,为慈善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筹募善款和管好用好善款创造有利条件。要通过鼓励和引导,促进一批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公信度较高、效果较好的慈善组织加快发展,以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
加强慈善宣传,是培育慈善精神、弘扬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的重要手段,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活动,广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和国家对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增强慈善意识,激发参与热情,在社会各界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弘扬以平等友爱、团结互助为核心的现代慈善文化,把慈善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规划和部署,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要把利他主义、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中华民族仁爱美德与社会主义新道德、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机结合起来,使慈善公益价值观深入人心、扎根社会。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凝聚爱心的平台和传递爱心的纽带。衷心希望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慈善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发掘慈善资源,不断增强社会亲和力,提高募集善款的能力。注重慈善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拓展公益服务的功能和领域。注意加强与海内外有关团体、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扩大活动范围,形成整体效应。注重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慈善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慈善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要依法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内部议事决策制度和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量力而行,持之以恒,贵在持续,贵在有效。要严密防范财产风险,定期公布有关信息,接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资金使用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度。
慈善事业是人类爱心的生动展现,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充满人道关怀的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更应当积极探索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律,不断创新慈善事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又快又好发展。让我们携手慈善,共同呼唤和凝聚人间的亲情、友情和温暖,共同建设一个平等、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为促进海峡西岸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节选自陈芸副省长在福建省慈善大会上的致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