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六十周年华诞。三明作为新中国自己建设的新城市,也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回顾三明建市五十多年的奋斗进取、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的沧桑巨变,总结以三钢改革开放的成功之路、永安林业体制的改革创新、泰宁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为代表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刻的启示。
一、“福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功典范”三明钢铁之路的开拓与启示。福建闽光三明钢铁集团股份公司(简称三钢),主体是建于1958年的三明钢铁厂,原设计生产能力铁20万吨、钢12万吨、15万吨钢材;但是,直到1995年、建厂三十七八年钢产量仍然徘徊在50万吨左右。1996年以来三钢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钢产量连续突破100万吨、200万吨、300万吨,现在已经跃上500万吨规模,成为福建省最大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冶金企业集团,拥有全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十一家、紧密型企业二家、委托管理企业二家、商贸公司一家,具有年产钢500万吨规模、45万吨尿素生产能力,是福建省最大的钢铁、化肥生产基地,现有职工1.8万人,2007年总资产157亿元,年营业收入160亿元、利润11.19亿元,并成功上市。2008年3月公布全国300万吨级以上钢铁企业经营指标排序显示:三钢产钢量为全国第25位、资产总额为第30位,但三钢的总资产贡献率却是全国第一,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吨钢综合能耗全国第五,资本保值增值率全国第七;1997年至今,三钢的资产规模增长了4.79倍、净资产增值了4.18倍。
五十年创业历程、三十年改革开放尤其是十二年再次创业创新的历程,三钢人表现出了卓越的精神和追求。2007年8月10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三钢考察调研时高度评价“三钢是福建国有企业的典型”,要求系统总结“三钢的发展之路、发展之策、发展之力、发展之魂”就生动而精彩地体现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精髓,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全国林业改革小岗村———永安洪田”的创新实践与启示。“全国林改始于福建,福建林改始于洪田。”继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大幕,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纪元之后;又一场伟大的农村改革,肇始于永安市小陶洪田村,正在向全国推广———这就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称其伟大,因为它得民心、顺民意,调动了千千万万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新时期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因为它切实可行,卓有成效,为广大林农的增收开辟了一条金光大道;因为它符合科学发展的战略要求,是为当代以及子孙后代提供、储备丰富的物质资源,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这场改革,是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和体现,是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线的创举。永安洪田村被誉为林改“小岗村”,牵动了亿万人,但洪田村和全国山里的许多村庄一样山多田少:23218亩土地总面积中,耕地只有1017亩,山地却占了18908亩!其中商品林12812亩,生态公益林6053亩,全村森林覆盖率高达81.4%。“靠山吃山”一直是山里人谋生致富的梦想,然而对于10年前的800多名洪田村村民来说,满目青山却难以变成“金饭碗”。早在1984年,包括洪田村在内的永安山区农村就率先开展了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能者投标承包、按股份分红原则,把集体山林按人口折股到户,以股份形式调动林农发展和保护林业的积极性。然而这一制度却越来越让老百姓感到不满:产权不明晰———山林虽折股给个人,但不知道股份具体落在哪块山场,林农对山林缺乏真正的处置权。由此在收益分配中造成“上交税费多、林农得利少;村镇建设提留多、股份分红少;间接分配多、直接得利少”的怪现象。怎么办?洪田村敢为人先,勇于探索,1998年村民自发进行了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冒着风险完成了“分山到户”的创举,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山区林区特点的发展路子,为后来的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榜样。不仅于此,早在10年前,他们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产权的核心价值,巧妙地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并在抵押贷款、资源管护、产业发展、科技支持等配套改革方面摸索出了很多办法,为后来深化配套改革也作出了贡献,洪田是真正意义上的林改“小岗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在进程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是不全面、不彻底、不完善的。洪田从明晰产权入手改革林权制度,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这是一次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是一次对中国林业、中国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都有深远影响的深刻变革,其作用、意义和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30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在“包产到户”协议上按下了历史性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20年后,洪田村26位汉子写下了中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开端曲,其作用与价值更加不可低估。2007年5月下旬,由国家林业局、中央农业办公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六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在洪田村考察后认为:洪田村的改革路径和成就堪比当年的“小岗村”,洪田村作为典型代表村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历史贡献。尤为可贵的是洪田人敢为天下先的冒险精神、勇于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和抓住产权核心的科学精神,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三、沙县打造“中国小吃文化名城”、地方小吃成为大产业大品牌的实践与启示。中国人会吃、敢吃、能吃,因而全国各个地方的各种特色小吃很多,但是打造大市场、成为大品牌、形成大产业的不多;而且,很多人是先知道沙县小吃,然后才认识沙县、了解沙县的。沙县小吃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在民间具有浓厚的文化基础,尤以品种繁多、风味独特和经济实惠著称,是中华饮食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早已享誉大江南北。因此,人们将沙县誉为“小吃城”、“美食城”。上世纪90年代,沙县为解决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下岗职工就业增收难题,采取一系列扶持措施引导群众走出山门,把小吃制作的传统工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开拓大市场、打造大名牌、成为大产业,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翡翠饺、水果塔、菊花酥、双色马蹄糕”等六十三个“沙县小吃”品种被认定为“福建名小吃”,而扁肉、烧麦、芋包、包心豆腐丸等四十三个闻名遐迩的品种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2003年,沙县被中国饭店协会授予“中国小吃之乡”称号;2006年11月14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沙县为“中国小吃文化名城”。沙县小吃的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不仅破解了“三农”难题并以此带动沙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成效显著,得到中央、省、市领导及专家们的肯定与支持。
沙县小吃,从一个山区小县的地方小吃到成为走向八方、闻名全国的市场化、产业化的经营过程,尤其是沙县人在经营小吃中所体现出来的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的思想,打造全国名牌、小吃精品的品牌意识,培育产业化、取向市场化、服务时代化的经营理念等文化精华,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