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至海
(2009年5月12)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和要求,确保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动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由此可见,对集体土地进行所有权登记发证,不仅仅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认定工作,同时,还是推进集体土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徐绍史部长的重要指示。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我县挂点期间,给了很多政策、提了很多要求、交了很多任务,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所以我们的这项工作进展、工作成果必将受到国土部、以及省市各级的关注。
3、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农民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范围,保障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调解、确权,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 4、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解决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通过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国家、集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义务,将有助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保证各项管理手段的落实,这也是国土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
5、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1992年,我县根据当时赣州地区行署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对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登记发证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登记发证工作不但没有成功,而且档案全部遗失,这种情况,或多或少的会在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民大众中产生一些不理解、不配合的因素。因此,对待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纠纷调处与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工作的主体,既要做好领导协调工作,又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因此,首先要成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组,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宣传发动、权属调查、争议调处等工作,组织土地权利人(各村)提供土地权属材料、履行指界签章、申报登记等法律手续。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本辖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前,要认真研究《赣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赣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操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本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国土资源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指导组,在赣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登记发证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同时,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硬的人员组成专业队伍。负责对确权登记发证队伍的培训、确权登记发证的全程指导及督查、土地登记资料的检查验收及归档建库等。 4、县监察局依法对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进行监督,对不负责任的,对有意造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县法制办负责对有关工作规程、措施、方案等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审查监督工作。县司法局对涉及的权属材料做好鉴别、认定工作,并负责做好权属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农村户籍管理工作,并提供各村民小组各户户籍登记资料。县建设局负责审查是否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出具审查证明。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各乡(镇)村行政区划界址图以及相关界址协议书,并出具有关界址证明材料。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权证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以及林地权属认定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做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和土地经营权属认定工作。其它相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配合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具体工作要求 1、宣传要求。
一是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要在16日前开好乡(镇)、村、组三级动员大会,要通过会议的形式统一乡(镇)、村、组三级干部的思想,同时,利用乡(镇)、村、组三级,开辟宣传渠道,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广泛宣传。
二是要通过会议、简报、有线电视、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把这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操作规程、政策要求等宣传到位,使这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内容家喻户晓。
2、时间要求。
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在10月份全面完成。各个阶段环环相扣,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跟不上,就将导致全盘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时间紧、任务重,
5月份要做好启动工作;
6月至7月底要完成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工作;
8月初要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8月底要完成公告发证工作;
10月份要把证件发放到农户,同时,县国土局要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资料的归档建库工作。
3、人员要求。
一要把好人员职数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从每村抽调2-3人组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队伍;
二要把好素质关。抽调的人员首先必须文化水平较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身体状况适应工作需要,要认真细致。因为,这项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发证工作,证发出去了,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具有特殊的严肃性,要改是非常难的事情。所以,切忌把那些工作马虎、处事不认真的人抽调进队伍中来。各乡镇的工作队伍必须在5月20日前组成,并把名单上报到县国土资源局。
三要把好培训关。县国土局要全面负责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培训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
4、收费要求。
本次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只能收取每宗地的工本费10元,这10元工本费主要用于测量队伍的人员工资和伙食补贴等,超出不补,节约归己。工本费的收取由村收取还是由乡镇收取,由各乡镇确定。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不得有任何借口搭车收费,更不得巧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如果在这次工作中,出现由于收取其它费用引发的问题,县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
5、其它要求。
一是各相关单位要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为基础,做好各行政村的权属界线的资料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在开展发证工作时,要按照“便民、护民”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办证速度。既要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促进稳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农村大局稳定,对调解不成的,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土地详查时的权属调查协议书进行裁决;又要对于在权属界址指界时,出现违约缺席或指界人无正当理由不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情况的,各乡镇政府人民和国土分局要按照违约缺席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三是严防部分指界人借登记发证之机制造事端,聚众闹事,引发新的经济纠纷。对借机制造矛盾、干扰登记工作正常进行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要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到10月底,对于验收合格的乡镇,县政府将根据实绩,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经济奖励。
二、关于“增减挂”工作
(一)“增减挂”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既能缓解我县“三化”建设工作的用地压力,又能破解土地制约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徐绍史部长在我县挂点,国土部在这项工作上已经对我县实行了倾斜,第一期给了我县1650亩的“增减挂”指标。如果我们今年在农村完成了1650亩的老宅基、废弃砖瓦窑和工矿用地等地类的复垦工作,就意味着,全县今年可以在城乡新增1650亩的建设用地,并且,这1650亩的建设用地,不但不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还可以节省近5千万元的报批规费。
因此,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县委李书记多次批示要求尽快实施,县政府温县长多次过问并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项工作已经布置下去有一个多月时间了,目前只有吉埠、长洛、白鹭、王母渡等乡镇行动较快,大部分乡镇都在应付了事,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度。究其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增减挂”的实质,意义不甚了解,认为拆除空心房工作难度大,群众工作难做,工作阻力大,对布置的工作应付了事,报上来的数据水分大;
二是缺乏大局意识。部分乡镇总认为增减挂钩工作是国土部门的事,与乡镇关系不大,所以也没有召开班子会对本乡镇的增减挂工作进行研究,更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队伍负责此项工作,只是叫土管所工作人员操作;
三是大部分乡镇都在等待观望。大部分对乡镇增减挂工作还不知从何着手,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各乡镇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减挂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将对增减挂工作完成得好、复垦面积较大的乡镇提高奖励标准,并把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考评内容。
(三)做好当前的几项工作
各乡镇当务之急是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进一步摸清家底,收集有关资料
前一阶段,各乡镇经过初步调查,上报的增减挂项目点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数据不准,有的实际面积小于上报面积;二是情况不准,有的点根本不可能搬迁复垦;三是统计不全,大多数乡镇没有把符合增减挂条件的地块报上来;四是不符合条件,有的乡镇报上来的拆旧复垦点本身就是集体农用地。
为此,各乡镇
一要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县政府分配给各乡镇的拆旧任务数进一步摸清家底。召开班子会充分研究,组织专门人员把任务数分解到每一个地块、图斑,要求空心村、分散居民点、废弃工矿(砖瓦窑)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
二要在做好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念,充分调查民情民意。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对增减挂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增减挂工作的内容实质,让群众对此项工作由了解、到理解、到支持、再到主动,在全县形成增减挂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搞好权属调查,对拆旧区房屋、土地的权属予以造册登记,列出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名册,列出需建新农户名册,每个项目点的安置位置等;
四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好有关表格,提供有关资料,为增减挂规划工作打好基础。县政府正在落实规划技术单位,对我县的增减挂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希望各乡镇一定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各种表格,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不拖后腿。各种资料表格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国土局用地股。
2、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分配的任务,在选好点的基础上制定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规划方案,经费测算(建筑物搬迁费用、土地复垦整理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效益分析,资金运作等。
3、多方联动、协调配合,顺利完成增减挂工作任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的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乡镇实施的原则。国土部门要发挥主动作用,在项目的规划、评审、实施的督导,复垦的验收等方面要起主导作用,乡镇在具体实施中起主体作用,有关部门对增减挂项目的实施,要积极配合。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和“增减挂”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增减挂”工作。
三、关于失地农民证明书发放工作
《关于印发赣县失地农民证明书发放办法的通知》赣政办发【2009】21号文件已经于4月3日印发,根据5月11日政府常务会的精神,各乡镇要成立失地农民证明书办证办公室,要积极、稳妥、有序地办理失地农民证明书,可先在整村或整组失地的村或村民小组进行调查摸底,基本认定后,再发放填写统一印制的表格,失地农民证明书发放申请表由农业局统一印制。
1、要把好公示关。村委会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失地农民所在的村民小组进行公示,时间在7天以上。
2、要把好审核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在对失地农民失地情况审核后,要提供征地的依据和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必须由乡镇长别人签字。
3、要把好申报关。在申报办理失地农民证明书时,必须以村小组为单位,集体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