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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协理论创新推动政协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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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以政协理论创新推动政协工作创新

 

叶家松


一、以研究会成立为契机,推动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

  福建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这是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当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面临着很好的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共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2006年2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从理论、体制、机制以及指导思想、具体措施上阐明了人民政协一系列基本理论观点和基本政策,标志着人民政协理论科学体系的初步形成。这些都为我们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政协理论在社会科学体系中还是一个薄弱的领域,许多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很薄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不断推进。这次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和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的召开,为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开启了新的起点。我们要抓住当前面临的大好机遇,以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实践、新发展,注重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深化对人民政协基本理论的研究,正确回答人民政协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能力,不断推动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以政协工作实践为着眼点,推动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肩负着政协理论研究和建设的重任。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政协理论要研究的课题很多,如何运用好研究会这个平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贾庆林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一次理论研讨会上强调:“理论研究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这是理论工作能够有所建树的基本经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必须立足于人民政协实践,关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因此,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既要有别于纯学术性的研究,也要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工作探讨。必须着眼于政协工作的新实践、新发展,着眼于科学理论的运用,加强实践性、应用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通过理论的创新推动政协工作的创新。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开展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如,人民政协的历史经验,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定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理论等基础理论,需要我们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发展。二是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工作实践所面临的新的重大理论问题。比如,如何规范政治协商的程序;如何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如何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作用;如何加强人民政协“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等等,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探索研究,及时予以回答。三是认真研究和总结政协工作的实践经验,不断探索政协工作规律。比如,如何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性;如何形成市、县(区)政协联动工作机制;如何更好地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如何充分发挥界别的作用;如何提高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如何发挥福建对台“五缘”优势,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如何发挥人民政协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的作用等,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及时上升为理论和制度,规范和指导政协工作实践。这就要求我们要精心谋划研究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组织精干的研究队伍,集中力量搞好事关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在开展研究工作中,要坚持“双百”方针,倡导学术民主,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论坛等方式,开展学术研讨,集思广益,推陈出新,争取拿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不断推动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以研究会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努力开创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研究会的自身建设,是搞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内在要求。要本着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抓好研究会各项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协理论研究队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要取得成果,需要有一支政治素养高、研究能力强、热心人民政协事业的理论研究队伍。在座的各位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者和政协理论研究方面的专家,有着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是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中坚力量。研究会的成立,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和发表见解的平台。希望各位会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责任,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夯实人民政协理论基础和实践根基,努力提高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水平。

  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当前,研究会工作要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研究会工作特点、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要按照研究会的章程,制定和完善研究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明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的工作职责。要在研究方向的确立、重点课题的选择、活动方式的确定、研究成果的运用以及评优表彰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要依据研究会章程,妥善安排好每年的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研讨会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使研究会的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起来。

  三是要形成共同推进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合力。要整合政协系统的自身力量,密切与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兄弟省(市、区)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交流,建立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协系统的整体优势。要坚持以重大课题为纽带,密切与党政研究机构、社科院、社科联、高等院校的合作,精心策划研究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研究会成为我省“人民政协理论工作者之家”,不断产生有份量、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要把理论研究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协刊物、网站以及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提供理论研究宣传信息,积极宣传理论研究成果,形成有利于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同推进政协理论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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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积极拓展人民政协作为空间

 

陈扬富


  一、人民政协作为的空间、形式和内容

  人民政协的作为空间,可以从两方面加以理解:广义的作为空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政协《章程》的要求,立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面旗帜,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四项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关系的五个和谐。狭义的作为空间,是指各级政协组织围绕科学发展,立足构建和谐,服务小康建设,把握全局议大事,抓住关键献要策,深思熟虑出精品,在政治协商中展现作为,在民主监督中体现价值,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优势。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协作为空间决定于政治体制,依赖于社会发展,取决于自身素质。政协作为的生命在党委,作为的体现在政府,作为的土壤在社会,作为的本领在自身。党委的重视程度,政府的支持力度,群众的信任度,委员的响应度,决定了政协作为空间的宽窄和大小。

  人民政协的作为,从活动方式上看,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静态式。包括政治协商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委会会议;以及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二是动态式。包括以常委、委员和界别名义组织的各种考察、视察、调研活动。三是互动式。包括政协组织与委员之间、政协和委员一起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走访、协调、约谈以及咨询活动。四是文案式。包括建议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和文史资料。具体形式概括起来,就是看、听、想、写、说五种脑力活动。

  人民政协作为空间的最大化,体现为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其工作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以会议议事为平台,开展政治协商,参与国是讨论,了解国家大事。二是以调研视察为契机,推动中心工作。三是以建议批评为手段,实施政治监督。四是以文字议案为媒介,关注国计民生。五是以沟通协调为形式,营造工作环境。六是以团结联谊为纽带,壮大统一战线。七是以文史资料为载体,服务文化建设。八是以自身建设为基础,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适应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人民政协作为的特色

  在我国政治格局中,由于政协在性质、职能、分工、作用上与党政机关不同,它的作为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色。

  1、在方式上,政协的作为以建言献策为主。政协履职的手段主要靠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即以献计为主,用智为主,不直接从事具体工作。这一特点要求:一要把握献计方向——说得准。重点选择党政中心工作中关系全局、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政领导十分重视,一时无暇顾及,或者希望社会各界帮助而政协又力所能及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中已经出现但尚未引起党政重视的潜在性、苗头性问题。二要追求献计质量——说得精。注重建言的超前性,论据的科学性,建议的可行性。使建言献策既有鲜明的主张,创新的观点,可靠的依据,翔实的内容,又有实际的操作办法和措施。三要抓好关键环节——说得进。丰富的积累,细致的观察,周密的思考,深入的研究,准确的表达,对提高建言献策贡献率和作用度缺一不可。

  2、在手段上,政协的作为以做人的思想工作为主。政协相对地位高,了解情况全面,时间充裕,有权力、有条件、有义务当好联络员、宣传员、协调员。以联络结人缘,广泛联系,不分亲疏,热情主动,持之以恒。以宣传聚人心,突出优势,彰显成就,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以协调集民智,倾听呼声,关注民生,多方沟通,上下求索。

  3、在途径上,政协的作为以运用媒介为主。政协作为的主体是委员,作为的效果要作用于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政协机关只是组织者和指导者。对委员要掌握其高层次、广覆盖、非专职、短任期特点,加强服务,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发挥专长,提高履职质量。对各部门要掌握其工作忙、情况熟、非隶属、无考核特点,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主动作为,讲究方法,追求工作实际效果。

  三、人民政协作为的评价

  人民政协作为的评价有两个体系,即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自我评价体现的是作为的自身价值;社会评价体现的是作为的使用价值。自我评价衡量的是作为的效率,社会评价追求的是作为的贡献率和作用度。这种评价体系不像经济建设那样有明确的数字指标,也有别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有直观的形象。它是一种软指标,是其工作的价值体现。

  自我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自身建设状况和履行职能情况。

  ——自身建设的“三化”指标。主要考核政协组织的内部运作。工作流程的规范化。要求提案的提交、审议、办理、答复,委员调研、视察的组织、协调,政协内外部行文的草拟、会稿、审核、签批,要按照既定的规则规范操作。运行过程的程序化。要求工作的每个阶段必须循序渐进,按部就班;每道工序之间必须相互衔接,承前启后;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把握好自己的工作环节,环环相扣,形成工作链。绩效考核的制度化。要求对各项工作作出制度化的规定,明确责任与分工,权利与义务,根据完成任务的情况,工作的质量,给予鼓励或提出批评。

  ——履行职能的质量指标。主要考核政协组织的主动作为。作为的“量”,包括每年的提案数,建议案数,调研和视察次数,专委会活动次数,信息专报和社情民意报送件数,等等。作为的“质”,体现在意见建议的深度,信息专报和社情民意的广度,建议案的高度,调研与视察的精度。

  社会评价主要来源于社会各方的反映。它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政策与决策的影响力。主要表现为党委、政府对政协参政议政的回应度,对政协协助、推动政策与决策制定落实的满意度,对建议案、调研报告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采纳度。以及人大立法中对政协建议的吸收程度。

  ——对行政职能的影响力。主要表现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视程度,对政协报送的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等的办理和反馈力度,对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的协作力度。

  ——对社会群体的影响力。主要表现为社会各阶层对政协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用的认可程度,对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关注程度,对政协宣传、联络、团结等工作的响应程度。

  ——对政协委员的影响力。主要表现为政协组织对各界别人士的吸引力,社会各界争当政协委员的踊跃程度,政协委员履行三项职能的参与程度,政协委员与政协组织的互动呼应程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进程为人民政协的作为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在政协的履职过程中,一些问题还有待于解决,诸如:如何完善政协工作的法理依据,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政协章程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柔性要求变成刚性条款;如何进一步将政治协商提上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真正纳入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协党组作用和尊重政协各项工作意见;如何切实保障政协独立自主开展各项工作的条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办公条件等方面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如何加强政协组织建设,对政协领导班子及主要内设机构与其他三套班子统筹考虑,统一标准,少搞一些照顾性和过渡性安排;如何坚持委员标准和合理划定界别等等。这一切都有待我们继续去完善和发展。          

 
 楼主|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秘网虚拟稿费

从“法律机制与协调机制

相结合”看政协的作用


厦门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一、法律“刚性”与利益协调“柔性”相结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视角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理解和谐社会,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关系的紧张与不和谐往往由强势一方损害弱势一方的利益造成,构建和谐社会,强势一方的责任是主要的,保护弱势一方合法权益成为问题的关键。但是当前我们对“弱势群体”的理解从其所占有的经济资源上考虑居多,而实际上,“弱势群体”的含义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也是社会上的和政治上的。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资源占有的角度,可以划分为特殊获利者集团、普通获益者集团、利益相对受损集团和社会底层集团四大社会群体,每一集团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利益相对受损阶层和社会低层阶层的人们,在现有的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贫富差距的拉大,“话语权”的缺失使得他们在扩大政治参与方面的诉求与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同样迫切。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各利益阶层在利益表达上既追求法律的“刚性”,也需要利益协调机制的“柔性”。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法律”平台与“利益协调机制”平台相结合,为解决社会矛盾和许多问题提供了更加恰当和有效的途径。

  二、人民政协在促进法律机制与利益协调机制结合中的价值和作用

  1、人民政协突出的政治特征,便于满足社会各阶层和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通过财政支付转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解决社会分配公平的问题,也需要通过政治参与方式的创新和利益诉求机制的拓展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人民政协按党派、团体和界别协商产生,与社会各阶层,与“经济弱势群体”、“政治弱势群体”的代表有着广泛的联系,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的包容性,为平衡各方利益、表达各种诉求提供畅通有序的平台。政协各界别及其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最大限度地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融合起来,能够努力通过政协的平台满足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要求。

  2、人民政协突出的协商特征,便于搭建各阶层利益表达平台、拓展利益表达渠道。人民政协可以帮助政府在法律平台的基础上为市场主体开辟和建立不同利益阶层表达其诉求的通道,同时构建一套有政协特色的矛盾与冲突的解决和化解机制。通过这一平台和机制,政府可以有效地引导各种利益主体以更加理性、合法的方式,将诉求有效地反馈到党和政府的决策层,从而影响政策的制定。在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使社会矛盾和冲突得以缓解,减少各阶层在法律层面的冲突,化解各阶层的摩擦和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3、人民政协的党派和界别特征,便于实现和谐社会的政治实质,即多元和谐。这里说的多元,包括国家与民间分权划界,经济主体多元,文化多元,利益集团和政治集团多元。在多元分立的社会之中,国家可以通过强制性来执行法律,但不能用强制性来统一思想,而是通过发挥利益协调机制的作用,通过充分辩论、意见协商、力量博弈和利益妥协,来达到存异求同、和而不同、和谐相处,这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无疑是很有意义的。

  4、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发挥,便于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公平正义。行政管理行为的对象是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内涵之一就是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和谐相处,达到“行政和谐”。行政和谐既对法律“刚性”与利益协调“柔性”的结合提出了要求,也为促进两者结合,调整利益分配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通过履行政协职能,特别是发挥民主监督功能,促进政府工作,改进作风,减少和化解行政冲突和矛盾,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实现行政和谐。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政协的战略取向

  1、发挥精英聚集的人才优势,为政府建立健全科学应急机制提供服务。政府建立健全科学应急机制,有利于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事先有一套科学应急机制,方可做到突发事件和风险面前处变不惊、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科学应急机制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等。政协可以发挥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畅通的优势帮助政府开展社会舆情反映和分析工作。帮助政府在完善法律机制的同时建立社会利益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实现法治解决途径与协调机制解决途径“两条腿走路”,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冲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2、发挥界别和党派优势,为建立顺畅的利益诉求渠道,形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制和环境做贡献。在营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建立顺畅的社情民意反馈和处理渠道,形成有利于舆情反映、利益诉求表达和化解矛盾冲突的利益协调机制,使社会具有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和“缓冲器”。有了这样的“调节缓冲器”,当社会各阶层、不同的利益群体及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具体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会有人过问、出面调解,使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化解。这样,才能防止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个体事件转变成群体事件,个别冲突发展为社会动荡。由于可以发挥党派和界别的优势,政协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形成中,拥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有更大的作为。

  3、创新机制,拓展政治参与渠道,提高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开发现有政治资源,是拓宽政治参与渠道,推动现有制度有效运作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尽可能使广泛的社会阶层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政协同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比如,根据现实发展,换届时对委员构成、界别设置作出适当调整,为新社会阶层人士提供政治舞台,进一步提升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和水平。

  4、适当介入社会协商,通过社会协商途径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协商是大量的。和谐社会应发挥社会协商的作用。能用社会协商解决的,不必提到政治协商的高度。社会协商是政治协商的前提。运用社会协商更有利于腾出手来提高政治协商的水平。社会协商就是通过对话、谈判、咨询、听证等形式,沟通情况,消弥误会,彼此理解。政协和委员适当介入社会协商,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群体心平气和,经过协商采取大家都基本认可的更为透明更为公平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实现心理和利益的平衡,这样的方式,不仅有利于促进法律机制刚性管理与利益协调机制柔性管理的相互结合,而且有利于培育真正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促进政治文明建设。

  5、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有效途径,推进“法律机制”与“利益协调机制”的结合。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在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刚性”和“柔性”的两方面,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楼主|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关于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一、正确认识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

  民主监督的政治性是由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政协章程》和《意见》都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民主监督的特点,即民主监督是建立在政治联盟、政治协商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进行的,有很强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

  (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1.切实开展民主监督,能够充分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问题的解决。人民政协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因此,民主监督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特点,能够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了解到其他渠道难以掌握的社情民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把各界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充分反映出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2.切实开展民主监督,能够促进党政机关改进工作,预防和消除不正之风。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因此,民主监督具有鲜明党派性的特点,这种监督视角独特、视野宽阔,能够发现党政机关自身所不易发现的问题和失误,提供党政机关自身所不易提供的监督,更好地促进党政机关改进工作,预防工作失误和消除不正之风。

  3.切实开展民主监督,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方面的情况,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人民政协位置超脱,因此,民主监督具有客观公正性的特点,可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相对客观地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减少监督的“盲点”和“空白点”,起到其他监督不容易起到的监督作用。

  此外,民主监督是有组织的监督。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同于一般群众的分散监督,它是在政协组织中,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的。因此,民主监督要比一般群众监督更具有影响和权威、更具有力度和成效。

  二、当前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某些监督主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要么认为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说话不管用,民主监督没有力度;要么怕监督惹事,持着回避问题、息事宁人的态度;要么抱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履行职能的责任感,不愿意开展民主监督。

  (二)某些监督客体的被监督意识不够强。客观地讲,极个别的部门领导同志对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缺乏深刻理解,片面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可有可无,听不听都行,对意见、批评和建议采取应付态度,表面上很重视,实际上不去认真研究、吸纳、整改。还有个别同志对民主监督有抵触情绪,认为是没事找事,是挑毛病、出难题,拒绝接受监督,甚至个别的还会多加责难。

  (三)民主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缺乏法律机制。关于政协工作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涉及民主监督的政策文件基本上是原则性、政策性的,缺乏具体的程序保障和制度约束,操作起来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政务公开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是参政议政的基本前提,也是民主监督的基本条件。由于现阶段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有限性,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局限,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无法知情明政,民主监督难以有效开展。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自觉性

  一方面,作为民主监督主体的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要在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反映群众利益和要求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意识,尽职尽责地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使作为民主监督客体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重视和支持民主监督工作,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及时采纳正确的批评建议,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切实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从长期来看,民主监督的深入开展必然要表现为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不断加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民主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因此,必须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以文件或制度的方式提出支持和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探索完善并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方法,持续推进民主监督工作。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好现有的民主监督形式,使之健全完善起来。对于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如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组织委员开展无陪同视察、考评监督委员履行职能情况等等,应当加以认真研究总结,归纳、上升为制度机制,并因地制宜地加以总结推广。另一方面,要继续探索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创新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力量源泉,也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对照《意见》中提出的各种监督形式,过去我们侧重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至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如何在政协组织中互相监督,还缺乏探索。又如,目前有关部门邀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为数不少,但有时出现了相关部门与监督员直接“对口”、与政协组织事前无报告、事中无研究、事后无反馈的情况。如何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员工作机制,亟待研究探讨。

  (三)选好角度,找准位置,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优势和作用

  实践告诉我们,选好角度,找准位置,这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关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应注意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结合。既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异性,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侧重于反映问题、提出批评,致力于建立完善专门工作形式来进行监督;又要注意运用好履行职能的一般形式,如各种会议、调研、视察、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开展监督。二是政协委员个人监督与人民政协有组织的监督相结合。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民主监督工作一般要通过广大委员的建议来加以体现。但民主监督又是一种有组织的监督,不能视作委员的个人行为。因此,既要注重发挥委员个人的积极性,又要注重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性,使二者有机结合。三是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民主监督所涉及的内容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层面的。宏观层面的监督,关键是发挥民主监督作为高层次政治监督特有的影响力,有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微观层面的监督,关键是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出、及时解决。四是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也有局限和不足。与其他方面的监督如党纪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能够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既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和渠道,又扩大了民主监督的影响力,从而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力,强化民主监督的效果。

 
 楼主|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理论建设  指导履职实践

省政协理论研究会首次理论研讨会论文观点综述

 

省政协研究室


  6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并举行首次理论研讨会。省政协主席梁绮萍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在十届省政协履行职能的起始之年,成立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对于推动全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她要求要加强学习,明确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要求真务实,坚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科学方法;要加强领导,大力推进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队伍建设。

  会议期间,来自全省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160多名代表,深入研讨了人民政协理论的有关问题。会议收到论文101篇,主要理论观点综述如下:

      人民政协的基础理论

  一、关于人民政协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的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的同志认为,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各种政治资源,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的同志认为,加强这项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二、关于人民政协的作为空间。有同志认为,人民政协作为空间决定于政治体制,依赖于社会发展,取决于自身素质。政协作为的生命在党委,作为的体现在政府,作为的土壤在社会,作为的本领在自身。党委的重视程度,政府的支持力度,群众的信任度,委员的响应度,决定了政协作为空间的宽窄和大小。作为的依据在法理、历史、现实和趋势四个方面。作为的内容,体现在以会议议事为平台,参与协商国是;以调研视察为契机,推动中心工作;以建议批评为手段,实施政治监督;以文字议案为媒介,关注国计民生;以沟通协调为形式,营造工作环境;以团结联谊为纽带,壮大统一战线;以文史资料为载体,服务文化建设;以自身建设为基础,提高队伍素质等8个方面。作为的特色,在方式上,以建言献策为主;在手段上,以做人的思想工作为主;在途径上,以运用媒介为主。作为的评价,在于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自我评价衡量作为的效率,社会评价追求作为的贡献率和作用度。

  三、关于协商民主。许多同志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述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些同志认为,人民政协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广泛参与性、程序性和包容性等特点协商民主的特征至少体现在平等、真诚、事前、互动、让步等方面。

  也有同志指出,20世纪80年代,西方理论界提出的协商民主理论,是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及其缺陷的回应,是弥补选举民主及其多数决定原则的不足。尽管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方兴未艾,但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观念形态,没有制度化的机制和程序,也缺少实践的经验基础。而我国50多年的实践表明,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中国的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同等并列,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人民政协是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关键是制度创新。要加强人民政协组织法建设,政治协商的原则应当在党政及其部门的制度上得到体现;要完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程序化建设,不断创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十六字”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并重。

  四、关于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数同志认为,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联系广泛、位置超脱、人才荟萃、渠道畅通的独特优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重要渠道和重要力量。人民政协应通过完善政治协商机制,健全决策咨询和舆论汇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拓展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化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一、关于政治协商。有的同志认为,十七大报告“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具有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地方政治协商面临一些矛盾,如政治协商的“软法”特性与基层认识的模糊性、政治协商的严肃性与实际运作中的随意性、基层政协组织愿望上的紧迫性与行动中的犹豫性等。因此,解决这些矛盾要加强政治协商的保障程序,完善运作程序,强化落实程序等方面的建设。一些同志结合政协工作实践,对各种政治协商形式进行理论思考,认为党政重视和支持,是开展政治协商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积极主动,是开展政治协商的重要保障;加强“三化”建设,是开展政治协商的关键环节;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是开展政治协商的本质要求。

  二、关于民主监督。有的同志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相对的公正性、广泛的代表性、较强的科学性、一定的权威性、较大的影响力等,这是有别于其他监督形式的地方。但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比较而言,民主监督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表现在民主监督的机制不够健全、民主监督的措施不够有力、民主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鉴于此,民主监督要在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结合,委员个人监督与政协有组织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上下功夫,将民主评议行风纳入政协民主监督体系,不断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关于参政议政。有的同志指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职能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要通过强化委员主体意识和创新工作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人民政协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一、关于提案工作。有的同志认为,提案具有政治价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具体体现,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一种主要载体,是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还具有实用价值,体现在参考价值、社会信息价值和历史资料价值上。还有的同志认为,提案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质量意识;要把握正确方向,树立大局意识;要发挥优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坚持立案标准,正确处理提案质量与数量的关系。

  二、关于调研工作。有的同志认为,调研要求深,深入实践,深入群众;要求精,选题精,成果精;要务实,说实话、真话,求实效。调研工作要注重成果的转化,要在建立相应的跟踪反馈机制等环节上抓好成果的转化。

  三、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的同志认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对党政的决策有纠偏作用,对党政阶段性中心工作起助推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起参谋、化瘀、关爱、救急、理顺和警示作用等。

  四、关于文史资料工作。有的同志认为,政协文史工作具有统战性、“三亲性”、史料性的特点,其作用表现在存史、团结、资政、教育方面。有的同志把文史工作的特点概括为历史性、文学性、群众性、抢救性、艰巨性、严肃性等六个方面,把作用归结为会友、传播史料、资政、搭建平台、传承文化等方面。

  五、关于宣传工作。有的同志认为,政协宣传工作要体现宣传主题、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的时代性,把握政协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注重工作内容的广泛性,突出政协组织履职的实效性。

      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一、关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有的同志从协商民主的视角来看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为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中,就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体现在民主监督中,就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体现在参政议政中,就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积极发挥作用。

  二、关于发挥政协界别作用。有的同志认为,专委会是界别发挥作用的基础平台,专委会要增强界别意识,努力为界别开展活动搭建平台。有的同志认为,目前农业界委员比例偏低、代表性不强,其构成未反映农业劳动者社会结构的最新变化。从长远看,可逐步增加农民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适时增设农民界别。

  三、关于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有的同志认为,《意见》对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要求。政治坚定,就是要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上;作风优良,就是要求干部队伍树立大局意识、团结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学识丰富,就是要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人民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广泛涉猎各领域知识,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养;业务熟练,就是机关干部必须具备调研、协调、组织、办事等多种能力。

 
 楼主|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7-16 15: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论选萃

 

全国各地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观点摘登


基本理论篇

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石

  北京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廖继红在文章中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奠定了人民政协组织的理论之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理论的中国化使人民政协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马克思列宁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依据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为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中国国情和革命发展规律的本质提供了科学方法,也为人民政协的创建提供了一般原理和政策基础。重视从中国革命实践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文化中吸收营养,并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形成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理论模式,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的贡献所在。

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有三个重要标志

  中共中央党校中央党史教研部教授李瑗在文章中认为,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主要有三个重要标志。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通过。修订后的政协章程对有关人民政协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表述更加完善、准确、清晰,无论是从理论的深度,还是对实践的指导上,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表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已真正进入“三化”阶段。三是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的成立和召开,使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新的思路。

人民政协的发展与完善反映中国政治文明进步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讲师牟广东在文章中认为,人民政协是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协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符合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因此,它的发展与完善同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是密切联系的,从理论上明确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在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对于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适应时代潮流,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选择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陈立明在文章中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选择上要做到:(一)培育公民社会,拓展公共领域。特别是当前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阶段,合法有序地表达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权利和要求,是我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使命。(二)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发挥人民政协各协商主体平等参与的特点和作用,在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平等参与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维护和发展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坚持沟通协商,注重达成共识。即使有人对政治协商事项有不同意见,在不违反章程规定的各项原则前提下,也允许保留。(四)重视社区工作,发展基层民主。要积极培育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履行职能篇

  坚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坚持四个原则

  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副主任张献生和研究室干部吴茜撰文指出,坚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充分尊重协商各方,在广纳博采、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实现决策的优化和高效;既要立足本国国情,又要积极借鉴西方的有益经验,在学习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成果中更好地完善和发展自己;既要与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相协调,又要与选举民主相衔接,使二者相互支持、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统一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既要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又要发展其他类型的协商形式,使协商的范围更加广泛,使民主的讨论更加充分。

正确处理政协工作中的十个关系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满运来撰文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所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政协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也要学习运用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和对待诸多矛盾,处理好十个对立统一关系。即务虚与求实的关系;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谋划全局与专题意见、建议的关系;党政重视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与党政暂时没有想到或没有精力顾及到的边缘问题的关系;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关系;调查与研究的关系;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政协组织内部与组织外部互补的关系;中共党员委员与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委员的关系;“为”与“位”的关系等。

处理好政协委员履职的三个基本问题

  民盟成都市委研究室副主任何立新撰文指出,做好政协委员履职的促进与管理应了解和处理好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充分认识保持界别代表性是政协委员最大的履职,基于这样的认识,政协对委员的履职考核,一定要处理好“到位”与“到会”的关系。二是充分认识尊重分歧是对政协委员履职最大的帮助,基于这样的认识,政协对委员的履职管理一定要处理好“和谐”与“和气”的关系。三是充分认识坚持自律是政协委员履职最大的动力,基于这样的认识,委员履职要处理好“自律”和“他律”的关系。管理不能简单依靠制度奖惩,一定要创造条件调动委员的自律。

在知情、沟通、反馈环节上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

  上海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杰在文章中认为,当前政协民主监督环节的完善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主监督各环节在促进民主监督机制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民主监督环节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和机构对民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加快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主动性,进而导致民主监督的各环节在实践和运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操作中的问题。因此,要实现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首先应以增进知情权为抓手,政府部门要积极提供监督信息和情况,政协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推动政府部门扩大信息发布。其次要加强沟通,通过政协不断畅通沟通渠道、扩大沟通范围,增强政府部门对于民主监督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第三是相关政府部门对政协委员的监督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反馈,有助于促进广大政协委员增强民主监督的信心。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应注意把握好度

来自民盟杭州市委员会的文章中指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创新不能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必须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创新不能丢掉务实的作风。要做到工作开展有章有法,有理有序,有质量,有水平,这样才不失参政党的本色。三是创新要有评价机制。这样可以防止在创新中走弯路。            

自身建设篇

从三个方面加强界别作用的发挥

    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在文章中认为,基于人民政协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界别作用。一是合理设置界别,并依据人口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和补充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代表等因素作调整补充。二是拓宽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重点从参政议政形式中突出界别声音、协商会议形式中突出界别的整体性、搭建委员与界别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等几个方面突破。三是建立健全界别工作机制,包括建立界别群众推荐委员的选拔机制、建立健全界别召集人制度、建立服务界别的专门机构、加强对界别活动的领导、建立界别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制订出台发挥界别作用的规章制度等。

民主党派和谐机关建设的六点思考

  致公党中央秘书长、山东农业大学教授曹鸿鸣撰文提出从六个方面加强民主党派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大力营造学以致用的氛围,从而使民主党派机关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二是坚持教育为先,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使干部职工遵守规章制度,人人依法办事,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心无杂念、一尘不染。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氛围,有利于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使机关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四是坚持以绩为重,大力营造竞争共进的氛围,通过激发昂扬向上的精神,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从而营造竞争共进的氛围。五是加强班子建设,大力营造民主集中的氛围。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大力营造按章办事的氛围。

四个必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新形势下的主体作用

  青岛市政协主席孙德汉撰文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应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必须切实增强对委员在履行职能中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二是必须认真抓好委员的学习教育培训,通过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和现代科学知识的掌握、认真抓好各种学习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对委员的管理教育等形式和方法,使委员真正成为本界别群众的名副其实的代表。三是必须不断创新委员活动方式,通过努力创新办会形式和提高会议质量、创新调研视察活动方式、创新委员履职新方法等,切实使委员履行职责的活动积极而富有成效。四是必须积极为委员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通过建立政协机关为委员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为委员知情创造条件、着力维护委员的民主权利等,进一步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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