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纠风工作的本质内涵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问题,它主要是指一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纠风工作是积极有效地的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个基础平台,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际工作中内在地要求教育、制度、监督三者间的良性互动,从而避免力量分散和功效缺失,有效整合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资源和力量,真正构筑惩防体系的全面性、严密性。纠风工作主要是以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它处在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党的工作与政府工作、政府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结合点上,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可以构筑一个较好的基础工作平台,它为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进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各地先后开展的多项专项治理,以及近年来纠风工作中突显出来的“四个坚决纠正”、深化“三项治理”、巩固“三项成果”等其它专项治理工作都在以往以纠为主,着重治标的基础上逐步转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上来。我市还结合纠风、效能建设多年的实践,于前年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效能告诫的暂行规定》,各县(市、区)还结合纠风工作的本质内涵和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若干深化措施,这为促进经济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认识纠风工作的本质内涵及要求,这是有效搞好纠风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性前提,是当前及今后必须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纠风工作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从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拒腐防变,就是要抵制腐蚀诱惑,清廉为民,保持党的肌体充满生机和活力;就是要防范蜕化变质,牢记宗旨,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解决这些问题,非一日之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它要求必须做坚持不懈的长期工作。为此,从纠风的角度做到关口前移,重视过程性,及时发现苗头,寻找内在联系并研究对策,不啻为明智之举,而当前首要的,必须深刻分析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寻找积极的发展对策。
(一)从形势背景看:强化纠风工作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必然要求。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当前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有制度和体制性的因素,也有其它历史和社会的深刻原因,但就纠风工作而言,它注重抓平时,抓过程,抓关键,无疑顺应了这一形势任务的要求。中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指出,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列入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由此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思路的新变化,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纠风工作在新形势下所面对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二)从内容范畴看:纠风工作是坚持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格局的组成之一。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办案件是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廉洁自律,主要是对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是一个教育和预防的过程,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德治国关键在为官者以德正身,抓好政德建设,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如果放松要求,不以身作则,必然产生不正之风,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身正气,敢抓敢管是搞好纠风工作的重要保证。查处大案要案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有的虽然不起眼,看似小事,如任其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实际生活中,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往往掩盖违法违纪,违法乱纪分子又往往利用不正之风以权谋私或以职谋私。因此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既可以惩治顶风作案的害群之马,又可以把相当多的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从宗旨目标看:纠风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粘合剂”。
纠风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主要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切期望,是社会主体的心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粘合剂”。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纪委明确指出,要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我市根据多年来纠风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加大查纠力度,注重纠建并举,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和解决“办事难、落实政策难”等“四乱”、“两难”的整治做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开展了万人评机关和社会各界评机关活动。沙县还结合全市开展的这项活动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热点问题,要求各医疗单位每个月对本单位专科用药前10名的药品和前10名的医生进行分析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拉袖子、打招呼”,对一年内受到3次不合格用药通报的医生记入其医德考核档案,并认真开展“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对经群众举报并经查属实收受患者红包的给予待岗一年处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县纠风办还在全县开展了狠刹“三股歪风”专项工作,即狠刹“公款吃喝风”、“公车私用风”、“请客敛财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从效果要求看:纠风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防腐剂”。
当前不正之风渗透力和辐射面及其对合理规则的践踏和背弃不可小视,不正之风成为一种“规则”渗透进社会生活,必然使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规则执行效果大打折扣。这种所谓“规则”是法治社会的“强力腐蚀剂”,如果听任其泛滥成灾,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宰,就会从根本上掏空依法治国的基础,社会公平公正的理想将被腐蚀殆尽。去年,中央新闻媒体报道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人员向广西一名考生索要10万元巨款的事件,当事人庞宏冰受到党政纪处分。值得警觉的是竟有些人认为“花钱买分上学”是业内“规则”,并对这种明显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背离教育宗旨的“规则”表现出习以为常、安之若素,这种情形很令人担忧。国务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上任之初,就把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纠风”的工作重点之一。温家宝总理还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先就是要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其它纠风工作的专项整治也同样必须正视社会公平公正问题,这也是纠风工作的本质要求。
三、强化纠风工作,严把拒腐防变关口
纠风工作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具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营造勤政尚廉之风,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当前纠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纠风工作,被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志,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四个方面都包含着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为此当前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纠建结合,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及职业腐败行为已成为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抉择。
(一)抓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思想观念的先导作用尤为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两个环节入手:一方面,必须强化舆论宣传。 近年来,各地在纠风工作宣传上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市也结合外地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尝试,如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开辟的“纠风热线”、“纠风之窗”及有关媒体上的纠风专栏等,以最大的层面贴近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心声,部分县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联动或滚动式的宣传,进一步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深化政策和知识教育。纠风各专项治理工作因涉及许多的政策和相关知识,对于纠风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服务相对人来说,掌握相关的政策知识都很重要,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政策知识,纠风工作的深入才能保持良性互动。我市近年来围绕纠风专项治理,结合软环境专项整治开展了宗旨教育、党纪法规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人文精神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沙县还将近年来查处或处理的一些典型案例编辑制作成白皮书,发放到全县领导干部手中,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爱岗敬业、依法行政、文明诚信、廉洁高效。这些通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大格局的行风政风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辐射了社会各类群体,有力促成党风带政风与民风良好互动格局的形成。
(二)抓制度完善,构建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反腐体现在纠风工作中就是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纠风要走向制度化,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巩固,正在开展的工作才能推进,才能深入,才能不断向前发展。围绕纠风制度建设和完善,我市多年进行了不懈探索,根据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并全面推行了纠风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通报制度、行风状况及投诉办理记录制度、纠风情况报备制度、专项治理重点监控等纠风工作五项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问题。年初,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特别市去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纠风工作“五项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并重新行文在全市特别是纠风各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推行。比如,对纠风工作重点监控制度,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被监控单位在监控期内,能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问题,健全防范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给予提前半年解除重点监控,力求使这一制度在促进整改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地为确立制度建设的核心地位,用健全的制度作保证,把纠风工作寓于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着力从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上研究提出标本兼治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近年来教育乱收费纠而复生、屡禁不止的现象,各县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着力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我市多数县教育局与全县各中小学校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深化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市县两级在清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近年来强化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出具银行交售资信证明,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规定施工单位预留合同款5%,工程竣工付清农民工工资后,由规划建设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方可支付,同时,还建立信誉档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记入从业不良档案,并限制业务承接。其它各专项治理工作中,都严格执行并落实好五项制度,通过这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纠风工作必将进入更加良性的制度化轨道。
(三)抓力量整合,发挥群体优势。
根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关键在于转变机关作风,而机关效能建设对促进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具有关键性的先导作用。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三明市委、市政府决定把纠风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合资源、减少环节、避免重复、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和市软环境建设办进行整合,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整合后人员编制、行政关系不变)。整合后设立综合组、督查考评组和投诉组,做到“五统一”,即:领导统一指挥、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检查统一进行、考评统一部署,纠风室主任兼效能办副主任,具体负责整合后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将纠风专项治理、机关效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统筹起来考虑,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四乱、两难”(“四乱”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两难”即办事难、落实政策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四乱、两难”问题专项工作的方案》,提出了10项工作举措,分阶段组织实施。通过整合力量、明确重点,更好地发挥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在服务大局上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作更快更好落实。这一点上,建议各地从实际出发,在条件成熟和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力量整合的工作,真正发挥群体优势。
(四)抓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目标。
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离不开有效的督促检查,监督检查是落实纠风工作任务措施的重要环节,只有积极探索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使监督的运行方式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监督渠道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转变,纠风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市实践运作来看,多年来特别市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一是主动加强与纠风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二是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如项目竞赛活动、年初开展的“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等,深入一些部门和行业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在工作作风及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三是以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做到查纠结合,纠建并举。如针对农民建房收费比较混乱的情况,会同市减负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及农民建房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规范对村民建房收费行为,制止农村建房乱收费问题,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抓督促检查,有力促进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当前建议:一要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网络。构筑信访投诉监督、工作报备监督、民评监督、党纪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提高纠风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要落实监督检查的通报整改制度。许多监督检查往往一开始声势浩大,大有草木皆兵的态势,老百姓也报以很大的期望,但我们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的个别部门,虽然在监督检查的前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在落实通报和整改上囿于某种人情因素和权势的压力,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草草收兵,不了了之。这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而加以改进。
(五)抓责任追究,做到赏罚分明。
要确保纠风工作的质量,真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抓责任追究至为重要。多年来,我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地建立了较为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明确到人的责任机制。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纠风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的活动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奖惩到位的考评机制。制定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办法,把纠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把考评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与干部年度考核及提拔任用相挂钩,做到考核到位,奖惩兑现。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领导干部,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诫勉、组织处理、政纪处分等。前年,三明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效能告诫的暂行规定》,表明了我市在整顿机关作风方面迈上了制度化的轨道。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行风责任书,同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行风建设考评办法,采取双评方式,将考评结果按期公开,并与奖金、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相挂钩,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科学严密的责任落实体系,这在实际中进一步扩大了纠风工作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使之不断完善和提高。
总之,纠风工作的本质内涵及其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关系,客观上要求当前及今后必须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理论研究,切实从实际出发,在内容方法上、制度机制上作进一步有力的探索,积极主动地融入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之中,以实际的成效做到更加取信于民。
课题指导:袁德俊(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柳忠武(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
课题负责:林明芳(三明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课题成员:许家旺 郑善灿 林名端 黄晓彬
执 笔: 许家旺(三明市效能办督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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