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培训领导干部、大幅度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以检验培训的效果,衡量素质提高的程度,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的表率作用。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意文
1. 有利于调动领导干部学习的积极性,解决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当前领导干部队伍理论学习上存在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学习的兴趣和自觉性不高,学习氛围不浓,玩风太盛。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某省对279名党政领导干部的问卷调查表明,47.31%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谁来检查学习情况,没有压力”。因而建立严格、科学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特别是实行必要的考试,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效果能比较充分、准确地反映出来,得到客观的评价,已经成为推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一个关键问题。
2. 有利于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素质。考核领导干部理论素质是考核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在领导干部考核中,往往“考学”比较抽象,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调查情况表明,目前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的考察普遍存在过于笼统和走形式的问题,有的简单用一两篇文章来说明一个领导干部理论水平的高低,没有把领导干部学习、运用理论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有的地方轻视甚至放弃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和理论素质的考核。由于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考评结果的表述,也往往是千人一面,不能反映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真实情况。
3. 有利于改进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地的调查表明,目前在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中,多头管“学”,管“考”不力的问题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主管部门对理论学习的计划、形式、内容、课时等方面都安排得具体周到,而对考核这一关键环节则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学习的效果怎样,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有多大的提高,缺乏认真研究。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就必须统一规划,确定规范的学习内容,采取科学的教学方法,就要有明晰的、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从而推动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 有利于推广已经形成的具体制度。近年来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切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如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校学员理论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情况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等。湖南、安徽、江苏、江西等地建立了学习情况通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学习成果交流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学习档案制度等等。山东、河北、浙江、武汉等省市进行了规模较大的规范化的理论学习考核,大大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这些具体制度,必须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推广。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脱产理论学习的考核制度。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凡是在党校、领导干部院校进修学习的,学习结束时,都要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做出写实性的书面鉴定。可实行理论学习百分考核制度,着重对领导干部学习中的学习纪律、学习内容、学习成效三方面情况量化考核,相应设立考核分。其中,学习纪律考核包括出勤情况考核和学习记录情况考核,要求机关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有原因不能到会,班子成员应向党委书记办好请假手续,一般领导干部应向办公室主任和负责组织学习的领导办好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持有如会议通知、病假证明等有效证明;要求学习记录齐全,纸面整洁。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学习记录不全的,相应扣除学习纪律考核分。学习一个月以上的,还应进行考试,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班次和课程内容的要求,可相应采取闭卷、开卷或撰写论文、学习总结等考试方式。鉴定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学员学习登记表。
2.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考核制度。该制度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职责的履行情况、中心组成员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际效果和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情况。上级党委(党组)根据需要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每年年底前,科级以上党委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上级组织、宣传部门备案。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要对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学习次数进行量化。每月一次以上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建立领导干部“讲学”制度,每位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分管工作的实际,轮流给全体机关领导干部讲一次理论课,自主选题、独立备课、脱稿讲课,促进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建立机关领导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每月一次以上开展学习活动,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要做到重大会议精神及时学,重大理论多次学、反复学,切实提高学习的有效性。
3.建立健全在职自学的考核制度。该制度主要了解领导干部对上级和党委(党组)规定的必读书目研读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所选其他书籍的学习情况,以及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学习内容的考核,包括理论文章或调研文章撰写情况、学习交流体会情况考核,要求机关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工作和岗位自身特点,开展调研活动,每人每年至少写好一篇调研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开展机关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谈体会、谈心得活动。对未完成调研文章的,扣除全部学习内容考核分。学习成效考核,就是定期不定期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测评考试,考试分数列入领导干部学习总成绩。
4.建立健全理沦学习考核成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的制度。可采用述学、评学、考学的方法进行。述学,即把本人参加理论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评学,即在群众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对其理论学习情况一并进行评议。考学,即领导干部主管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时,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各级党委(党组)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可结合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核进行。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次数及学习百分考核结果进行检查汇总。为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的落实,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学习优秀的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学习考核结果差的领导干部列入组织谈话、诫勉范围。
5.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三明市应进一步健全自2003年开始的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资格考试制度。2003年8月16日,三明市举行首次市管副处级后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全市688名经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上报、并符合条件的市管副处级后备领导干部建议人选参加了考试。考试内容以中组部编发的《全国领导干部学习读本》丛书为主,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公共行政概论、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部分法律和党内重要法规、时事政治等。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评分。此次任职资格考试是我市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激励约束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我市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若干意见(试行)》的重大举措。对该项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搞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建设的若干措施
1.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责任制,原则上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一级抓一级。省委负责市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市委负责县(市、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县(市、区)委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各级党委的“一把手”是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理论学习中,既要起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又要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的督促与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考核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2. 必须将理论学习与实际能力的考核相结合。既要重视通过考试了解领导干部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又要注重通过实践检验考察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主要包括对领导干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和对领导干部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理论修养的考核两方面。领导干部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主要通过考试来了解;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情况,则主要应坚持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实践中加以检验和考察。一个领导干部富有远见卓识,决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作风民主好,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清正廉洁,都是理论修养好的表现。通过这些方面的考察,就可以了解一个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 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题库。在考试大纲、考试、考核内容等方面应作出明确要求,使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考核有明确的可操作性标准,促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题库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试题的集中储存,建立题库,一是可以满足不同批次不同时间进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的需要;二是符合考试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三是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减少重复劳动。在建立健全题库时,必须兼顾一般性的理论题目和具有三明地方特色的特殊题目。
4. 必须加强理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1994年12月8日胡锦涛在党员专家理论研究班座谈会上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一如既往地抓好学习、研究、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经常检查和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理论研究是艰苦的劳动,各级党委要理解和爱护理论工作者,关心他们政治上、业务上的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加强理论队伍的建设,特别要注意发现、培养、使用中青年优秀理论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积极研究和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跨世纪的理论队伍。要鼓励广大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紧密联系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提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思想理论问题,作出及时的、正确的回答,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引向深入。
5. 必须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氛围。党的工作作风是整个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事业的成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永远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当前,转变工作作风必须在“高、沉、准、严、实”上下功夫,即工作着眼点要高;工作着手点要沉;工作着重点要准;工作着力点要严;工作着落点要实。要精兵减政,减少会议和文件,使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和频繁的应酬活动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保证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
6. 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规定,在领导干部考核时,应查阅拟使用干部的学习档案,并把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在领导干部考察材料中,要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呈报领导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未达到《条例》规定培训时间要求的,应视情况做出暂缓讨论或先培训后上岗的处理。
作者简介:黎莉,中共三明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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