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课题组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维护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后,积极探索并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半年,我市社会治安保持平稳的态势,刑事案件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其中重大刑事案件下降14.8%,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本委就这一问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综合如下:
一、当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尖锐复杂,成为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今年上半年我市到省上访批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但到市上访的批数和人数却有较大增幅。上访类型:一是反映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社保医保、房改待遇问题;二是反映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环境保护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问题;三是反映村财管理、土地山林承包纠纷问题;四是反映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及租赁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问题;五是反映治安、安全、就业等问题。
(二)“两抢”、“两盗”等暴力性、侵财性犯罪多发,成为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虽然今年来我市暴力犯罪呈下降趋势,全市八类暴力性犯罪立案数比降39.2%,但恶性案件仍时有发生,呈现下列特点:(1)从暴力犯罪的类型看,主要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抢夺等4类,占同期暴力型案件的83%。(2)从暴力犯罪的主体看,绝大部分系青少年,未成年人占17.2%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占75.8%(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看暴力犯罪呈团伙化发展趋势共同犯罪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4)从暴力犯罪的手段看与其他类型犯罪相比更具残忍性。上半年尤溪连续发生2起持枪抢劫案,影响十分恶劣;(5)从暴力犯罪的起因看,预谋性和突发性并存。
(三)交通、生产、施工等重大事故和枪、爆物品等管理漏洞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治安问题。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8%、13.1%、5.3%、8.5%。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略有上升。工伤事故、违反枪支、民爆物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案件时有发生。上半年,我市公安机关已查处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案件58起97人,查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案件16起22人。
(四)“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活动,以及非法宗教地下活动也是影响社会政治安定稳定的因素之一。特别是“法轮功”反动宣传活动猖獗,形式变幻多端,并由原先以政府机关、政法部门为主,逐步扩大到各级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普通居民,甚至发展到向在校中学生渗透。
二、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源及维护稳定工作存在的困难
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既有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有经济、文化发展滞后,社会防控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问题:一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文化意识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利益观、价值观、伦理观正受到越来越强烈的冲击与碰撞,新旧观念交织,矛盾错综复杂。极少数不法分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二是当前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继续显露,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总体上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企业改制也带来一部分职工下岗,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带来就业压力。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和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运行受国际经济影响加大,风险增加,由此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对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的能力产生新的挑战。三是随着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农民工大量进城,一方面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也给治安管理带来挑战,旧有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四是由公安机关作为“严打”斗争主力军,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人民群众密切配合为强大支撑的综治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五是法制、综治宣传力度不够,法制综治宣传形式单一,警示作用不强,以致有些群众遇到困难问题,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能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往往采取报复、伤害、闹事等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六是一些基层干部素质、工作作风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严格依法行政,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集体上访。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思考
(一)把正确对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摆上重要的位置
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在于发展经济,全面提升经济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与此同时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健全劳动力市场和各种社会保障机制,广辟就业门路。当前要特别注意关爱、帮扶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三无对象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法机关对贫、弱、残、幼等社会困难群体要给予法律援助,让其有机会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利益协调和矛盾缓冲机制。建立健全各级人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接访制度,畅通接访渠道,保证接访人员层次,做到能当场解决的问题不拖延,不能当场解决的属主管范围的问题限期解决。属群众认识问题的要耐心解释,加强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接访受理事项的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接访责任,避免群众重复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介入信访工作的做法,为来访群众解答、解释有关政策和法律问题,减少群众上访的盲目性、无序性,促进信访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依法、有序、文明的轨道。
建立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快速处置机制。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可分为事先防范与事后化解。事先防范可以减少损失,不会使小乱大。要立足于事先防范,建立社会稳定的预测、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新出现的问题,并通过观察社会舆论、定期进行民意测验、综合形势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基层治保、调解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经费保障、工作协调、业务素质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治保、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要着力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要在全市纵向形成乡镇(街道)调委会、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自然村(居民小区、车间)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四级调解网络;横向形成综治、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土地、林业、城建、经贸委、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加强治保、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三是要定期对基层治保、调解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树立一批热心治保调解事业的积极分子。四是要把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人民调解、治保会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着力抓好治保、调解委员会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的落实。
(二)把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
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一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方针,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力求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从源头上杜绝“法轮功”反动宣传品的传播和蔓延。二是对杀人、绑架、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突出一个“快”字,继续完善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诸警联动、串并案侦查等工作机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力争发一起,破一起;对未破的重大积案、隐案,要努力挖掘新线索,打开突破口。三是对
“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要适时组织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整合警力,多警联勤,发挥各警种在打击“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的作用,避免各自为战现象的发生。
(三)把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治安防控体系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
进一步建立起在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综治委统一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路面、社区、单位内部和农村四个层面的治安防范网络。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两劳”释解人员等重点人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把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治安合格单位”活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加强配合,从源头、苗头问题抓起,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努力为“两劳”释教人员就业安置创造条件,健全完善各级帮教组织和工作机制,落实帮教措施,防止“两劳”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整改不安全隐患,及时提交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督促限期落实防范措施。对限期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对重点物品的治安管理。对机动车交易市场及维修店、手机销售维修点、金银首饰加工店等行业、场所要进行重点清查,从中发现犯罪线索,遏制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四)把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找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当前政法队伍正在深入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要通过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更新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法综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执法公正。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自觉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和政法干警“进社区入农户”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干群关系,树立政法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课题指导:林纪承 方锦铭
执笔:
李 坚
责任编辑:陈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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