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1、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2、正文 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3、署名和日期 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二)通告的写作范例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部通知,在国家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精神,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对交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乃至于对河南经济建设产生的重大影响,切实加强对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的征费秩序,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二、各缴费义务人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现行征缴政策、办法和标准,自觉到当地征稽机构缴纳各项交通规费。对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偷、逃、漏、欠规费的行为,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员将继续进行稽查、追缴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征缴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交通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法规、文件,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加强领导、加强宣传、稳定思想、稳定队伍,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照章收费,只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还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就要坚决做到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