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江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反腐败工作三项格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创造特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6年,被中纪委、监察部、人事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1月被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评为“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11月,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四川省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1月,县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局长赵万先被中纪委、人事部、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2004年2月,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王瑛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表彰为“全省办案先进个人”。 今年以来,针对诸多殊荣集于一身,工作处于高位运行这一态势,南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紧贴加快“三个转变”、发展“三大经济”这个中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认真完成上级的“规定动作”,又创造性的做好“自选动作”,着力构建预防腐败、惩治腐败和服务发展三大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构建预防腐败体系 (一)注重教育,严把“自律关”。一是增强教育内容的时效性。中央“两个条例”颁布出台后,组织全县1000余名党员干部听取和观看了巴中市“两个条例”巡讲巡演团的报告和演出,向全县6500名党员干部赠送“两个条例”手册,在电视台作专题讲座3次,在党校和14个部门为3000余名干部作专题讲座,社会反响良好。有500多名党员干部自发的写了学习心得并交到县纪委,有30多名离退休党员干部主动到县纪委索要“两个条例”手册。“两个条例”宣传教育做到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入脑人心。二是突出教育形式的多样性。7月中旬,县委中心学习组举行了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会,县委书记青理东代表县委常委班子就党风廉政建设向全县作出了六条承诺,纪委监察局就上半年10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学习组成员共上交了35篇理论或调研文章,8名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作了专题发言,编印了《中共南江县委中心学习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材料汇编》。庆“七.一”期间,与组织部、宣传部、直工委联合承办了“庆‘七.一’廉政文艺晚会”,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登台演唱了集体创作的《纪检监察工作者之歌》,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风貌。在全县“七.一”总结表彰会上,组织了1000余名党员干部重温了入党誓词和廉政誓词。三是注重教育机制的长效性。围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调和整合力量,成立了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广电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宣传教 育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重点;在南江有线电视台开辟了《廉政纵横》栏目,宣传正反典型及党政纪知识。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台发表党风廉政建设新闻稿件30篇,其中国家级3件,上报信息62条,被采用27条。 (二)强化监督,严把“防范关”。一是落实“五项谈话制度”。结合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制定了“警示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离任谈话、回访谈话”五项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今年以来,纪委领导班子对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4名出现苗头性问题的正科级领导进行了诚勉谈话,对10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谈话。通过回访谈话,我们及时了解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陈东、易俊原担任乡镇主要领导职务,后因违纪问题被免职,通过回访谈话的开展,我们了解到两位同志能及时改正错误,工作出色,于是向县委建议重新启用。目前,两位同志均重新走上乡镇领导岗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干部人事调配管理、教师调配管理、重大经济事项报告等一系列有关权力运行监督的制度,筑牢了防范关口。县纪委监察局作为县干部人事调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干部任免事项的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全过程。与组织、人事部门一道对38名拟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考察,并对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把关。三是推行干部廉政考评。在全县半年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上,纪委监察局发放民主测评表248张,对37名县级领导遵守六项廉政承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对169名片区、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成绩居前5位的进行了通报表扬,居后5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谈话。 (三)严把“责任关”。一是在任务分解中突出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48个小项,明确了13名具体负责人和46个县级相关部门。二是在组织协调中体现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以职定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办理教育乱收费、经营性土地有偿出让、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案件和信访件中,将责任充分落实到教育、国土、林业等有关责任部门,纪委的组织协调做到了有位、有威、有度、有效。三是在查办案件中严格追究责任。共查办7起责任追究案件,处分党员干部2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1人,在全县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二、突出重点,抓住热点,严肃查处,着力构建惩治腐败体系 (一)突出重点,案件查处有声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3件,初核线索67件,立案20件,结案17件,其中大要案8件,为48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其中留党察看5人,党内撤职2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其中撤职3人。在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科级干部14人。今年案件检查工作有气势、有声威、震慑力强、特色鲜明。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抓查处。查处了赶场粮站因违规兑换退耕还林粮食一案,县粮食局长被免职,7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对县供销社扣留下岗职工安置补偿费8万元一案进行查处,并将这8万元公开发放给下岗职工,县供销社主任被免职。围绕失职问题抓查处。查处了红顶乡领导干部失职案,乡长被免职。围绕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抓查处。查处了县招商局原局长、县残联原理事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招商局长被撤职,残联理事长被责令辞职。围绕经济问题抓查处。原高塔乡乡长梁泉因贪污公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依法罢免其乡长职务。 (二)抓住热点,纠风治乱见成效。一是狠刹“小车购买使用中的歪风”出实招。与组织部、政法委联合制发了《关于严禁私驾公车及公车私用的纪律规定》,在电视台公告,并组成督查组进行暗访,刹住了私驾公车及公车私用歪风。对全县115辆小车进行集中清理,严格审查购买及使用手续,县供销社无准购手续、贷款购买小车并将公车上私户被严肃处理,并责成其拍卖偿还贷款,对长赤粮站违规购置的小汽车实行了暂扣。同时对小车警灯使用进行集中清理,取消违规配备警灯3个。二是治理“四风”落实处。整治“酒席风”。与组织部制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滥发请柬广宴宾客的纪律规定》,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一周。原八庙乡乡长岳可峰借调动之机,以为其父祝寿为名大办宴席受到查处,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整治“赌博风”。严格执行省纪委提出的“四个不准”,制发了《关于严禁赌博净化社会风气的通知》,组织专门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在督查中发现参与赌博的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通报全县。整治“租车”风。要求乡镇干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随意“租车”,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租车”的,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对“租车”现象突出的2个乡镇进行严肃查处,主要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整治“懒散”风。采取组织和纪律措施对工作不在状态、不讲团结、妨碍发展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付家乡原班子因长期不在状态,严重不团结被严肃查处,该乡党、政、人大3名主要领导被免职并调离。三是“清欠”工作见实效。抽调专人组成清欠工作组,集中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挪借公款,通过清理,全县共有1531人挪借公款 690.73万元,目前已收还510万元。长赤工委干部宋清平抑借公款4万元,长期不归还,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加强协调,惩治腐败增合力。成立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协调工作意见》,明确了协调内容、协调形式、协调方法、协调纪律和协调程序,对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司法、财政等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今年案件检查工作之所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这一措施的落实。《意见》就纪委如何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作出了操作性强的规定。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环境,着力构建服务发展体系 (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纪检机关树立威信,展示威力有效途径。一是围绕经济工作抓督查。先后对世行迎检工作,“百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春季种草养羊、红叶节筹备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围绕重点工程抓督查。为把朝阳新区建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对朝阳新区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制定了《关于朝阳新区开发的纪律规定》,先后对朝阳新区东、西段防洪堤招投标,新区土地拍卖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围绕专项资金抓督查。对38个重点扶贫村的资金使用,淡水养殖江河投放专项资金、旅游国债资金、交通国债项目资金、政府采购中心购黄羊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使用到位。通过督查,我们挖掘正面典型大张旗抓住反面典型毫不留情的曝光。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