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东
我国加入WTO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司法工作等各领域将发生不同程度的新变化,人民法院工作也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正确认识这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我们统一思想,做好加入WTO后各项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入WTO后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加入WTO后人民法院在依法维护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的任务将更加重大。我国加加入WTO贸组织后,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在世贸组织的多边体制下,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我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由此,外资的涌进和我国经济的繁荣,会增加许多新的就业岗位和机会,人民群众的生活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但是,也会有一些成本高、管理差、技术含量底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淘汰,被迫退出市场,有些将被兼并或者重组,因此这些领域的失业人员会有所增加。在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下,各种社会矛盾会更加复杂,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严重刑事犯罪易发、多发的现象,加重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
2、人民法院将面临繁重的审判任务和诸多新问题。民商事案件方面,金融、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新类型案件将会以较快速度增加。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也会呈上升趋势。民事案件会出现群体性、复杂性、跨国化和广泛性的变化,集团诉讼也将较多发生。行政案件方面,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原来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一些纠纷,如商标、专利纠纷,出入境管理、土地资源确权以及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方面的纠纷,将随着国内法律的修改而越来越多地起诉到法院;原来并不属于市场领域或者非完全市场化的一些重要经济领域如自然垄断和公用型事业中的案件,包括电信、邮政等纠纷案件,也会逐步纳入司法审查领域。在刑事案件方面,跨国性、组织化、智能化犯罪案件会有所增加。面对“加入WTO”后审判任务不断加重和审判工作中的诸多新问题,如何提高审判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案件,及时、快速、准确打击犯罪,惩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高坚强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直接面临的严峻挑战。
3、人民法院将面对司法观念上的挑战。WTO规则中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原则和观念,包括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等,应当说,这些与人民法院的“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与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宪法原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都是一致的。我们必须全面熟悉这些基本原则和观念的内涵,妥善解决司法观念和法律规定方面的冲突和差异。
4、加入WTO对加快和深化法院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一是对程序公正的要求将更高。世贸组织规则中关于公开性和透明度的要求,实际上主要体现在对程序公正的要求上。这就对我们改革诉讼程序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们在增强程序正义观念、改变重实体轻程序流弊方面的努力卓有成效,在加强公开审判,改革审判方式等方面也有相当进步。但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据的改革和完善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二是需要强化审判独立。WTO对司法独立的要求是明确和严格的,这对我国法院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一些环节上和制度设计上还不能完全实现合议庭和独任法官严格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并做出判决,法院内部人员非法干预判案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法院在履行宪法赋予的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职责时,还不时受到其它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当干涉;来自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仍然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对人民法院审理好与加入WTO有关的案件造成很大的阻碍和困难。三是司法体制深层次的改革问题已无法回避。加大法院改革力度,努力促进司法体制创新已成为我们在新世纪的重大任务。
5、加入WTO要求人民法院建立专家型法官队伍。一是法官整体水平与加入WTO后审判工作对专家型法官要求还有相当距离。二是素质全面、知识结果合理,既懂外语、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公约,又具有审判专业技能,能够直接从事涉外案件审理的专家型法官数量很少。三是经过培训基本符合的专家型法官目前主要分布在大城市的最高法院和沿海高级法院,山区没有,力量配置不合理。因此,培训符合加入WTO后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法官的任务十分繁重。
二、应对加入WTO,我们应有的对策
1、适应加入WTO要求,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一是依法严历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要认真研究我市在加入WTO后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审判工作,从严惩处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金融诈骗犯罪、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二是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WTO
规则要求,对各成员方的行政管理行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济。这对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要尽快了解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掌握相关案例,抓紧从诉讼程序、管辖、审判方式、人员安排上做好准备,以应对加入WTO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
2、以加入WTO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加入WTO后,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公开审判,实现司法透明原则,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真实再现争讼的有关情况,清楚展示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度。积极推动“法院上网”工程的实施,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继续扩大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增加公布渠道,使裁判文书成为宣传法制、提高司法权威的有力工具。
3、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一是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复杂形势,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好为谁办案、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努力提高运用政策指导办案的水平。二是努力提高我市法官运用WTO规则知识水平。认真抓好世贸组织规则的培训工作,加大专家型法官培训力度。三是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认真组织全市法官学习并努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教育法官树立现代法治意识,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严格约束职务外活动。
(作者为泰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黄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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