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财政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业工作,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加大财政统筹,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财政经济形势,继续狠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落实各项减税缓税降费、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4年1—5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万元,其中:2024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万元,2023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4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万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采购份额预留,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审核通过*批次,采购金额*万元。加大综合治税力度,推行“月中预测、月末分析总结”,精耕细作抓好收入征管。针对全区纳税前20名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实地解决企业经营难题。协同税务部门做好税源管控,重点关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主要行业经营情况,有重点、分批次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特别是对房地产、金融业进行全税种的评估清算,共查补税收*万元。2024年1—5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万元,占年初预算*万元的*%,较上年同期*万元增收*万元,同比增长*%,增幅居全市第*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税比居全市第*位。按照“积极申请、应报尽报”原则,统筹谋划专项债券项目*个,目前已入省财政厅储备发行库项目*个,专项债券需求*亿元,申请新增专项债券到位资金*亿元,更好发挥债券稳投资稳增长作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紧抓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契机,定期组织召开平台公司AA信用评级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信用评级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截止目前已通过*等金融机构实现融资*万元。精准对接国家政策方向,协调发改、建设、教育等部门,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争取,申请一般公共财政上级补助资金*万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二)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基本民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1—5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万元,占调整预算*万元的*%,较上年同期*万元增支*万元,同比增长*%,其中:民生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有效保障各项民生实事的全面落实。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首先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三保”累计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严格落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万元,完成支出*万元,支出进度*%。安排教育支出7318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城乡社区支出4862万元,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4万元,支持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持续提升。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95万元,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统筹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动态梳理补贴政策和项目45项,累计发放惠民惠农各类补贴35项*万元,惠及4万余人次,打通便捷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破部门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动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增强预算约束性和执行力。组织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从事前评估、目标设定、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整个流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服务保障机制和考核办法,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给奖励”,持续激发镇(街道)发展产业、培植财源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一月一对照,一月一通报”,主动对接镇(街道)、区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有发展前景的经营主体,建立优势企业台账。 二、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积极落实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坚持把牢组织收入的主责主业,围绕收入目标任务,一手抓减税降费、“放水养鱼”,一手抓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市场主体政策,综合运用减税降费、产业基金、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纾困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摸清纳税主体和税源现状,加强税源分析、收入预测,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梳理全区房地产、金融业,以项目清算为突破口,对相关企业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清算,对应缴未缴税款的,责令纳税企业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对正常经营但尚未纳入税务部门管理的纳税人,建立应迁入纳税人台账,督促办理有关登记或注册迁移手续。深入排查门面房和商业写字楼出租信息,建立个体工商户信息系统和房屋出租信息台账,对应缴纳相应税费的,配合税务部门征缴相关税费,深度挖掘税收增长空间。 (二)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各项财政制度。强化法治财政建设,推动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落实落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做实做深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做实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做好事后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真正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数字财政建设,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和财政大数据建设为抓手,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财政信息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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