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渝水区通过组织引导、政策激励、典型带动等措施,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大力推行租赁、转包、入股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探索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形成了“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的租赁合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带地入社、企业带动下“农户+农户”的转包经营等具有特色的流转模式,推动了土地向特色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实现了土地要素的集中化和规模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渝水区现有人口67.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05万人,耕地面积44.78万亩。目前,全区耕地流转面积达12.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其中5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流转面积4700亩,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占全区总农户的20%;山地流转面积达41.8万亩,占山地总面积的31.2%。耕地、山地的有效流转吸引了3.4亿余元社会资本对农业进行综合开发,吸引了金土地公司、珊娜公司、力上果业等16家农业龙头企业,催生了10万亩新余蜜桔、10万亩高产油茶、3万亩铁观音茶叶等多个特色产业群,带动了3.8万农户增收致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增收渠道。目前,全区每年外出务工人员都在13万人以上,每年劳务收入达7亿多元,占全区农民纯收入的五分之二。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形成了个体投资承包经营的“大户型”、企业租赁经营的“基地型”、企业带动下“农户+农户”联合投资的“股份型”、外商投资开发的“庄园型”等模式,带动了农民就地创业。土地流转还促使大量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加速了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做法及特点
渝水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前提下,选择了姚圩镇作为土地流转试点乡镇,各乡镇也开展了村级试点。在此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渝水区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统一的流转合同,建立了合同管理档案;农技、农机、农村信用社等部门为土地流转大户提供了农业科技、农机示范、信贷等服务和扶持。
在流转模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农户之间流转。农户之间相互口头或书面协议转让,流转对象一般都是父子、兄弟、亲朋好友。流转时间一般1-5年,价格一般是80-150元/亩或稻谷100斤/亩。农户之间的流转虽然土地流转给了他人,但转包方农户土地的权利义务没有变,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照常归转包方,而不是接包方。二是规模流转。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全家外出打工的农户,经农户同意,由乡村组织把土地集中起来,招标承包给种粮大户;村小组负责签订承包合同,流转资金全部归农户,流转时间一般3-5年,价格每年100-300元/亩。第二种,在家务农劳力确实无法或不愿全部耕作其耕地的,由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确定预留一块较差耕地承包给种田大户。承包金一般归村民小组,作为村小组的集体收益,用于公益事业建设,国家粮食直补资金一般归种粮大户,流转价格一般每年150-300元/亩,流转时间一般3-5年。第三种,在调整耕地时,承包大户主动上门进户,口头协议转让责任田,把不需要责任田的农户集中起来抽签,使田成片,与村小组、村委不挂钩,农户责任田的权利义务不变。流转价格一般80-120元/亩,没有一定的承包期限,农户可以随时收回责任田。
土地流转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外出打工人员多的地方,土地流转快。如姚圩镇外出务工人员占全镇劳力的60%,其中举家外出的占外出人数的30%;全镇土地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2.2%,其中规模流转占流转面积的13%。二是田多人少的地方,土地流转活。这些地方大多数农民都愿在留足自己口粮田的前提下,拿出多余的承包地转让或出租。三是基层干部责任心强的地方,乡村干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和协调作用,土地流转工作搞得好。
三、土地流转中的主要问题
1、对土地流转工作认识不足。少数乡村干部认为流转工作政策性强,弄不好怕引起不稳定因素。
2、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没到位。有的乡镇对土地流转没有进行建档立卡等规范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有的村组户与户之间一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协议,很少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流转中的责权利不明确,土地经营权纠纷时有发生。
3、规模流转数量少,效益低。一些地方经营大户都仍以种水稻为主,而且双季改单季,农田经济效益及土地利用率较低。
4、出现了流转困难的新情况。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后,种粮效益提高,农户纷纷收回土地承包权,一些种粮大户承包不到更多土地,出现了转包经营大户及经营规模递减的现象。
5、由于人口变化。人地矛盾突出,农民有调整土地的愿望,希望在承包期内,能对承包地进行适当的小调整。这与中央要求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有冲突。
6、土地流转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缺乏必要的信息中介。
四、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对乡镇农经干部的专题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指导和引导土地流转工作。不断完善《关于全区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意见》,使之为全区土地流转工作起更好的指导作用。
2、搞好为农服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托管中心。建议在农业主管部门成立一个土地流转托管中心,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委成立土地流转托管所。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形成网络,互通信息,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合同范本、调解合同纠纷、建立土地流转档案、转移农村劳动力登记等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服务、引导作用,把土地流转引向市场,按市场方式运作,从而使农村土地资源更好地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3、创新流转形式,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土地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耕作土地向机械化转变,种植技术向科学化转变,土地流转向市场化转变。对各地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种形式,只要是绝大多数群众自愿,不侵害农民的承包权,就应允许其大胆探索。为解决土地零碎分散不便耕作、农田排水灌溉矛盾、机耕道道路不畅、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允许在绝大多数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农民自发地进行土地流转或者互换土地调整成片。政府应顺应民意,不作过多干预,只在工作中加以组织、引导和完善,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走上更加规范的轨道。
4、加快农民转移,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没有农民的转移就不会有土地的流转。必须坚持一手抓土地流转,一手抓农民转移,使土地流转与转移农民同步进行。引导、扶持农村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为农民务工提供就业信息等。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引进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小城镇落户,提高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5、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土地流转要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一要搞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培植支柱产业,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二要搞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专业户集中,大力发展高科技、高产出、高效益的农业,发展特色农业,向农业产业化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三要为土地规模经营大户搞好协调服务工作,提供良种、先进技术等,在购置农业机械、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作者单位:渝水区委农村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