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研究和部署我市经济普查工作。下面我强调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系统,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这次经济普查意义重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一)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服务“两创”总战略的需要。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是要科学决策。而科学决策首先应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趋势的科学、全面、准确的认识和把握上,只有在了解情况、把握趋势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做出的决策、制订的政策和措施才能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才能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经济普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为科学决策服务的前提条件。各地通过经济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家底,了解产业发展状况,跟踪产业发展动态,科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的落实。
(二)经济普查是摸清能源状况、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的需要。国家在近几年连续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充分说明了能源问题的重要性。目前,能源现状包括能源的资源状况、利用状况等情况不清楚、数据不准,政府无法科学决策,节能责任制也难以落实。通过经济普查,摸清我市的能源消耗情况,有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经济普查是摸清服务业现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服务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要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统计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关系到对服务业总量与结构、地位与贡献、问题与对策的分析和判断。因此,通过地毯式的清查,可以全面掌握我市的服务业总量及其行业分布、地区分布情况,弥补常规统计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
二、加强领导,扎实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根据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普查准备时间只有7个月,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机构到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市政府和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挂帅”,主动过问,为普查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抓紧组建县以下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干部组成和充实普查队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这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除了常规的普查内容之外,还增加了能源和服务业普查。市统计局作为普查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负责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宣传单位要按照衢政发〔2008〕16号文件精神和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各项普查措施;积极指导和组织本部门的基层力量参与市、县两级经普办的日常工作,以充实其力量,增强其协调能力。特别是工商、税务、质量技监、编委办、民政等掌握单位记录的部门,要密切配合经普办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的整理和规范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逐级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普查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需要。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把社会力量广泛地动员、组织起来,取得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是保证普查圆满成功的前提条件。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级经普办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切实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开设专版、专栏,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取得广大普查对象、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市经普办可适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进行思想再发动,工作再部署,全面推进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五)加强人员培训,建设高素质普查队伍。经济普查专业性强,需要大量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参与。普查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直接关系到这次普查的成败。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人员组成和充实各级普查机构,选调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普查培训工作,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后达到规定的要求。
(六)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普查打下扎实基础。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有效手段。试点工作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普查方案是否可行,普查表能否顺利进行填报,需要做那些改进和完善。二是普查的组织模式,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来进行普查,包括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具体的操作模式,数据质量的控制方法等。要选择具有代表性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取得正式普查可供借鉴的经验。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为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扎实的基础。
(七)加强质量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是普查工作的根本要求。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做到依法普查,保障普查机构、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搜集权、审定权和报告权,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侵犯;在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质量验收、数据处理、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市统计局、市经普办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指导开展普查工作,确保经济普查数据既全面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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