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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村级组织换届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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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4-4 19: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关于2006年村级组织换届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思考

●陈家驹


  沙县青州镇位于三明和南平两市之间,青州造纸厂座落在境内。205国道、鹰厦铁路贯穿全境,京福高速公路在青州设有互通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全镇面积140.72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2.1万人口。
  2006年7月至9月,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对全镇12个村进行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村都成功选出了村两委,全镇共计72名,其中村支委38名、村委38名。从选举结果看,一批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的党员充实到村党组织班子中来,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的结构。但从中引发了很多思考。
  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其领导核心地位不相适应。由于书记、主任没有实行“一肩挑”,村委会班子党员比例低,村两委会没有交叉任职,使党支部的村务管理权受到削弱,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财务、村务管理等方面分歧和矛盾需要一段时间协调,党员难以在村务管理中发挥作用,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面临新的挑战。
  2、村委会班子素质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全镇38名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28人是新当选的,“新手”占了73.68%,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执政行为具有短期性和局限性。
  3、选举后的矛盾冲突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派别势力之间的矛盾在选举后激化;群众对村干部的“戒心”进一步加重;干群关系有所疏远。个别村主任,靠承诺争取选票,当选后不顾制度规定,擅自暗箱操作,将集体资源项目承包亲近的人,造成班子有意见闹不团结,激发一些矛盾。
  上述新情况新问题存在的原因,从体制上看,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还不够明确;从法律上看,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的法律还不够健全;从选举主体看,选民的意识还不能适应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推进;从村民自治内容看,“四个民主”中民主选举与另三个民主的推进不够同步协调。
  二、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村两委选举的法律保障
  1、延长村两委任期。从村两委会任期来看,3年一届的任期间隔过短。一般来讲,进行选举准备和换届选举基本上需要半年时间,换届后两委之间及班子成员之间进行磨合沟通又要半年,等一年后两委工作开始步入正轨时,又开始面临下一届的换届了。村干部的精力相当大部分用在选举和竞争上,不利于村集体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村级组织的任期调整为5年一届。
  2、完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法律规定。从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情况来看,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够强,容易引起争议。建议对“一法两办法”中委托投票、贿选的界定及查处办法、处罚条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从法律上明确对破坏选举活动的处罚措施,以进一步规范选举中的各种行为。对竞选(候选)人资格,有必要在“一法两办法”中作出政治、文化程度、年龄等方面的限制,提高竞选者的整体素质。同时,建议建立完善一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配套法律,把一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好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二)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级组织管理体制
  1、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要明确指出,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与村委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和村主任必须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维护和尊重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建立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村“两委”联席会议等制度。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联席会议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召集。重大事项要通过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保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理顺村“两委”与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注重理顺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群团组织、老人协会等组织关系,不断拓展和延伸工作触角,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建立和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保证村级组织按照规定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建立村两委联席会和工作例会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向镇党委、村委会和其他村级各类组织向村党组织及时报告请示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1、规范议事程序,进一步完善村务决策机制。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事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立“征求意见、议事决策、项目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的“六步工作法”和“征求意见集事、民主决策议事、项目分解理事、个人承诺领事、组织实施办事、跟踪督促查事、考核奖惩评事”的“七步议事工作法”。建立健全重大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村务决策前的听证制、决策中的公决制和决策后的接待制“三项制度”。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2、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管理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村帐乡(镇)代理制。着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由乡镇经管站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监控把关功能。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制度和村干部行政经费包干制度,大力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3、加强“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完善农村“三资”的监管服务平台,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实施日常性监管。并“成立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委托中心”和“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明确农村“三资”监管权限和范围。建立农村“三资”监管的体系,严格农村“三资”监管决策制、预算制、审核制、备案制等四项程序,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的产权登记、项目招投标管理、评估、年检、财务管理等五项管理制度。
  4、严格干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将村级事务有关情况及时真实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把村级班子的任期承诺和分年度实施方案也在公开栏公布,并印发到每一户农户等办法,让所有村民来监督村干部的行为。乡镇党委将“承诺书”或“责任状”存档,定期检查,加强督促。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把村干部的报酬确定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评议内容,逐步实现村干部的报酬和补贴由乡镇指导、村民群众评议决定。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适时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群众公开。建立健全村两委会班子创业承诺制、村干部“双带”绩效公示制、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不称职村委会成员诫免和罢免制度,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四)加强教育培养,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1、健全村级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着眼于提高村级干部素质,建立村级干部县、乡镇两级培训责任制,由县重点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负责对村级其他干部进行培训。继续抓好农村干部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积极参加县委党校、农广校等大中专学历培训,完善村干部学历教育体系,健全村干部学历教育网络,扩大村干部学历教育的覆盖面。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
  2、健全村级干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坚持绩、奖、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任期总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农村干部。实行村干部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对业绩突出的给予重奖,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进行必要的处罚,切实做到奖优罚劣,最大限度地发挥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此外,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村干部养老保障制度,继续采取村集体收入中拿一点,乡镇财政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确保村干部养老保险金有可靠来源,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扩大保险范围和内容。
  (五)严格发展程序,规范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
  1、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符合要求的各类农村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两推”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行入党积极分子对象配偶依法履行计生义务,防止培养对象配偶发生违反计生行为,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2、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在办好县、乡(镇)两级党校的同时,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基本设施、有学习资料、有活动制度、有专人管理”的要求,建设支部活动室,逐步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同时,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发展农村经济、教育,凝聚党员群众和促进农村和谐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农村电教日制度和党员一年一轮训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帮助党员全面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农村中普遍存在无职党员想干事没机会、想出力没载体、想工作没平台的现状。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设置如工业企业带动岗、带头发展小吃岗、乡风文明促进岗、村容村貌整治岗、村务管理监督岗等岗位,供无职党员选择,使他们“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充分发挥了无职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民主法制意识
  1、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宣传。积极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力度,使“一法两办法”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民主参政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参与“村民自治”实践中,用法律的眼光、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为出发点想问题,做事情,而不是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
  2、积极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把提高民主、法律素质和文明道德素质作为农民素质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使农民群众了解、熟悉、掌握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其推行民主自治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作者为沙县青州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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